臣按:禮樂之制皆是以人爲之節, 度於人之死而興哀也, 則爲之衰麻之服、哭泣之數以節其喪紀;於人之生而好樂也,
則爲之鍾鼓之音、幹戚之舞以和其安樂;因人之生而有男女, 則爲之婚姻、冠笄之禮以別之, 使其不混;因人之生而相交接, 則爲之射鄉、燕食之禮以正之,
使其不流。禮以節之則民之行也無不中, 樂以和之則民之言也無不和, 是則喪紀也、安樂也、男女也、交際也, 人人所有也, 任其自有而自爲之, 不失之太過則失之不及,
是以先王爲之衰麻、哭泣, 爲之鍾鼓、幹戚, 爲之婚姻、冠笄, 爲之射鄉、食饗, 皆是因其所當爲而爲之節也, 豈以私意巧智爲之哉? 樂者爲同, 禮者爲異,
同則相親, 異則相敬。樂勝則流, 禮勝則離。合情飾貌者禮樂之事也, 禮義立則貴賤等矣, 樂文同則上下和矣。 輔廣曰:"樂者所以合人之和,
禮者所以辨人之分。和合則相親, 分辨則相敬, 有以合其情而無以飾其貌則樂勝而流矣, 有以飾其貌而無以合其情則禮勝而離矣。合情飾貌者禮樂之事也,
二者闕一則不可。" 臣按:樂勝則流、禮勝則離, 此二言者非但以論禮樂, 凡人之行己處事, 接物、交朋友, 處族姻、鄉黨, 無不皆然者。故禮以飾貌必有其義,
其義旣立則檢於外者各得其宜, 宜則人心安而不乖;樂以合情必有其文, 其文旣同則存於中者各有其理, 理則人心定而不亂,
此合情飾貌所以爲禮樂之事而救其流離之失。然又必有義與文焉互相爲用, 然後貴賤以之而等、上下由是而和, 此禮樂所以四達而爲王道之備歟。 樂由中出,
禮自外作。樂由中出故靜, 禮自外作故文。大樂必易, 大禮必簡。樂至則無怨, 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 禮樂之謂也。鄭玄曰:"樂由中出, 和在中也;禮自外作,
敬在貌也。" 臣按:禮樂之所以爲大者, 以其簡易也。樂由天作而其大者與天地同和, 如幹以易知;禮以地制而其大者與天地同節, 如坤以簡能。故人君在上,
以一心之中和而建爲天下之極, 若其文爲度數則付之有司, 亦猶乾坤之簡易也。是以恭己五位之尊, 揖讓廟堂之上, 而化行於四海、九州之大, 所操者至簡而不煩,
所守者至易而不難也。 大樂與天地同和, 大禮與天地同節。和故百物不失, 節故祀天祭地。明則有禮樂, 幽則有鬼神, 如此,
則四海之內合敬同愛矣。 鄭玄曰:"言順天地之氣與其數也。不失者, 不失其性也。祀天祭地者, 成物有功報焉。" 朱熹曰:"禮主減, 樂主盈,
鬼神亦止是屈伸之義。禮樂、鬼神一理, 在聖人制作處便是禮樂, 在造化功用處便是鬼神。" 臣按:明則有禮樂, 幽則有鬼神, 禮樂形而下者也,
鬼神形而上者也。上下無異形, 幽明無二理, 是以自古聖人之制作禮樂於昭昭之表, 所以妙契鬼神於冥冥之中, 無愧於此即無愧於彼也。 禮者殊事合敬者也,
樂者異文合愛者也。禮樂之情同, 故明王以相沿也。故事與時並, 名與功偕。 朱熹曰:"禮有經禮、曲禮之事殊而敬, 一樂有五聲、六律之文異而愛,
一所以能使四海之內合敬同愛者, 皆大樂、大禮之所感化也。禮樂之制, 在明王雖有損益, 而情之同者則相因述也。唯其如此, 是以王者作興, 事與時並,
如唐虞之時則有揖讓之事, 夏殷之時則有放伐之事, 名與功偕者功成作樂, 故曆代樂名皆因所立之功而名之也。" 臣按:先儒曰有是時則有是事,
有是事則有是功。聖人觀其會通以行典禮, 固未嘗執一以廢百, 亦未嘗循末以忘本。 故知禮樂之情者能作, 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謂聖, 述者之謂明,
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輔廣曰:"禮樂之情存乎中, 禮樂之文形乎外, 即吾之心而能作者聖之事也, 因外之文而能述者明之事也。聖可兼明, 聖誠者也,
明明者也, 自明而誠則聖矣。" 臣按:理之深者謂之情, 知則洞達其本原精蘊者也;理之顯者謂之文, 識則通曉其源委節目者也。知之悉故能創新開始,
識之詳故能襲舊成終。創物之始, 非聖人不能成物之終, 雖明哲之士亦可能也。 樂者天地之和也, 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 序故群物皆別。樂由天作,
禮以地制, 過制則亂, 過作則暴。明於天地, 然後能興禮樂也。 孔穎達曰:"此一節申明禮樂從天地而來, 王者必明於天地然後能興禮樂。樂者調暢陰陽,
是天地之和也。禮明貴賤, 是天地之序也。樂主於陽, 是法天而作;禮主於陰, 是法地而制。" 朱熹曰:"樂由天作屬陽, 故有運動意;禮以地制,
如由地出不可移易。" 臣按:聖人之禮樂與天地之陰陽相爲流通, 故始也法陰陽而爲禮樂, 終也以禮樂而贊陰陽。 王者功成作樂, 治定制禮,
其功大者其樂備, 其治辯(與遍同)者其禮具。 臣按:樂以象功者也, 禮以飾治者也。功成而作樂, 功大然後所作之樂備, 治定而制禮治辯,
然後所制之禮具。苟功不成、治不定, 或功與治未至於大與辯而強爲之聲容, 制度無其本根而徒事其枝節, 終歸於廢棄也已矣。 五帝殊時, 不相沿樂;三王異世,
不相襲禮。 臣按:三王而專言禮, 五帝而專言樂, 互文以見義也。夫禮樂之不可沿襲者, 其聲容、制度耳, 若夫和敬之本原, 根於人心之固有出乎天理之自然者,
雖百世不易也。 天高地下, 萬物散殊, 而禮制行矣;流而不息, 合同而化而樂興焉。 眞德秀曰:"《易》曰‘上天下澤, 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此禮之制因乎自然之序也;又曰‘雷出地奮, 豫。先王以作樂, 殷薦上帝以配祖考', 此樂之作因乎自然之和也。天高而居上, 地卑而居下, 物生萬類有大有小,
分散而差殊。聖人因之制爲之禮, 君父在上, 臣子在下, 即天高地下之象;昆弟、夫婦、師友、賓主下及於輿台、皂隸, 等級分明, 不相混亂, 即萬物散殊之象,
此禮制之所自行也。陰陽五行之氣流行於天地之間, 未嘗止息, 相摩相蕩, 若雷霆之鼓動、風雨之散潤, 二氣和合, 故能化生而不窮。聖人因之作爲之樂,
有五聲、有十二律。角、征, 陽也, 商、羽, 陰也;六律陽也, 六呂陰也。混合無間而樂成焉, 故能與天地之和相應, 此樂之所由興也。知乎此,
然後識禮樂之原矣。" 臣按:朱熹歎《樂記》此數句意思極好, 可見聖人之制作禮樂, 皆是自然合當如此。眞德秀亦雲:"知乎此,
然後識禮樂之原。"後之有志於禮樂之制作者, 請玩心於此二十有五言雲。 天尊地卑, 君臣定矣。卑高以陳, 貴賤位矣。動靜有常, 小大殊矣。方以類聚,
物以群分, 則性命不同矣, 在天成象, 在地成形。如此, 則禮者天地之別也。 臣按:《樂記》此章與《易系辭》大同小異,
記者引之言聖人制禮其本於天地自然之理者如此, 但彼以《易》象言, 此以禮制言耳。 地氣上齊(音躋), 天氣下降, 陰陽相摩, 天地相蕩,
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 則樂者天地之和也。 眞德秀曰:"詳悉前章之旨,
自‘天尊地卑'至‘貴賤位矣'是言天高地下之義也, 自‘動靜有常'至‘在地成形'是言萬物散殊之義也,
‘地氣上齊'至‘百化興焉'是言流而不息、合同而化之義也。合二章而觀, 其理煥然矣。" 臣按:禮樂之制作於聖人, 非聖人所自爲也,
因天地自然之形氣而爲之耳。大率禮以地制而其制也本其自然之形, 樂由天作而其作也因其自然之氣, 氣得其順則天亦應之以順,
形得其常則地亦示之以常。苟不本夫自然之和序而爲非禮之禮、非樂之樂, 是天之有盲風怪雨、地之有息壤洪流, 其致逆氣之應、異象之垂, 有必然者矣。其爲治道累,
夫豈小哉? 樂著(直略反)大始而禮居成物, 著(如字)不息者天也, 著不動者地也, 一動一靜者天地之間也,
故聖人曰禮樂雲。 臣按:乾元之氣運行之初而無以加, 所謂大始也, 而樂之爲樂則根著乎是焉;坤元之形凝定之後而有所成, 所謂成物也,
而禮之爲禮則居處乎是焉。是樂也由陽而來, 昭著於聲氣而流行不息者, 在天之氣運也;是禮也由陰而作, 昭著於形體而安靜不動者, 在地之形峙也。不息則動矣,
不動則靜矣, 樂之動在於天, 禮之靜在於地, 而禮與樂則動而又靜、靜而又動, 而並在乎天地之間焉。是以聖人分而言之,
在天之動者則謂之樂、在地之靜者則謂之禮;聖人合而言之, 在天地之間兼動與靜者則通謂之禮樂雲。謂之雲者, 言其所以爲禮樂者如此也。 樂也者施(去聲)也,
禮也者報也。樂樂其所自生, 禮反其所自始。樂章德, 禮報情反始也。 臣按:《正義》謂樂無反報之意但主於恩施而已, 故曰施。禮尚往來, 受人禮事必當報之也,
故曰報。所以施之者何?樂其所自生也, 於其所自生之初而樂之, 故其作樂必本其所以生者而爲之恩施也。所以報之者何?反其所自始也, 於其所自始之處而反之,
故其制禮必本其所以始者而爲之酬報也。然其所以樂其生者用以章其德而已, 蓋作樂以祀其先, 所以章顯先王之德於歌頌舞列之間也;其所以反其始者用以報其情而已,
蓋制禮以祀其神, 所以報答其生育之情而反吾本生之初也。 樂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 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統同, 禮辨異,
禮樂之說管乎人情矣。 臣按:人情多變而樂則一定而不可變, 事理無常而禮則一定而不可易。何也?樂以統同, 而凡人情之應感而動者或聽之而和順、或聽之而和親,
莫不一統之以和也;禮以辨異, 凡事理之隨物賦形者親疏各有其序、尊卑各有其等, 莫不各辨之以序也。如此, 則禮樂之作不徒有是言說,
而凡天下之人情、事理皆管攝乎其中矣。 大人舉禮樂則天地將爲昭焉。 陳澔曰:"大人舉禮樂, 言聖人在天子之位而制禮作樂也。天地將爲昭焉,
言將以禮樂而昭宣天地化育之道也。" 臣按:此章下文所謂"天地䜣合, 陰陽相得"以至於"胎生者不岩而卵生者不血", 皆天地將爲昭焉之事也。嗟夫,
大人興舉禮樂, 則效至於天地陰陽之化氣、化形生之物無一而不得其所者如此, 夫豈無故而然哉?蓋禮得其序而樂得其和, 序則物各得其理而不雜, 和則物各順其性而不乖,
旣序且和則建極於上者有其德, 燮理於下者盡其職, 山川鬼神亦莫不寧, 暨鳥獸魚鱉鹹若矣。天地之間, 何者而非禮樂昭宣之功哉? 故樂也者動於內者也,
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樂極和, 禮極順。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弗與爭也, 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故德輝動於內而民莫不承聽, 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
故曰致禮樂之道舉而錯之, 天下無難矣。 臣按:聖人與斯民均備是禮樂於一性之中, 聖人特先得我心之同然耳。聖人備禮樂以身, 內和而外順, 故一舉而措之天下,
則此以心感、彼以心應, 宜其易易而無難。 故禮主其減, 樂主其盈。禮減而進以進爲文, 樂盈而反以反爲文。 朱熹曰:"禮如凡事儉約、如收斂恭敬便是減,
須當著力向前去做便是進, 故以進爲文。樂以歌詠和樂便是盈, 須當有個節制, 和而不流, 便是反, 故以反爲文。禮減而卻進前去, 樂盈而卻反歸來,
便是得情性之正。" 臣按:禮以謙遜、退貶爲尚, 故主減, 然禮之體雖主於減殺而其用則在乎進前也, 故必勉而作之而以進爲其文;樂以發揚、蹈厲爲上, 故主盈,
然樂之體雖主於充盈而其用則在乎抑反也, 故必反而抑之而以反爲其文。主減者當進, 須力行將去;主盈者當反, 須回顧身心。程頤所謂禮樂進反之間便得性情之正者,
此也。 《仲尼燕居》:子曰:"禮也者理也, 樂也者節也。君子無理不動, 無節不作。" 臣按:禮得其理則有序而不亂, 樂得其節則雖和而不流。無理不動,
防其亂也;無節不作, 防其流也。達於樂而不達於禮謂之素, 達於禮而不達於樂謂之偏。 臣按:素謂無文, 偏謂不全。子張問政, 子曰:"君子明於禮樂,
舉而錯之而已。"臣按:舉而錯之, 謂舉禮樂之道而施之於政事也。 子張複問, 子曰:"師,
爾以爲必鋪幾筵、升降酌、獻酬酢然後謂之禮乎?爾以爲必行綴(舞之行位相連綴)兆(位外營兆)、興羽龠、作鍾鼓然後謂之樂乎?言而履之禮也,
行而樂之樂也。君子立此二者以南面而立, 夫是以天下太平也。諸侯朝、萬物服體而百官莫敢不承事矣。" 臣按:此言禮樂之道不在於儀文、度數、聲容、節奏之末,
而在乎吾身、言行之間。 以上總論禮樂之道(上) ●大學衍義補/卷037 ○總論禮樂之道(下) 《孝經》:子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 故敬其父則子悅, 敬其兄則弟悅, 敬其君則臣悅, 敬一人而千萬人悅, 所敬者寡而悅者眾,
此之謂要道也。" 臣按:人君爲治之道非止一端, 而其最要者莫善於禮與樂。禮之安上治民, 人皆知之, 若夫樂之移風易俗, 人多疑焉。何也?蓋禮之爲用,
民生日用彝倫不能一日無者, 無禮則亂矣。樂以聲音爲用, 必依永以成之, 假器以宣之, 資禮以用之, 有非田裏閭巷間所得常聞也,
而欲以之移風易俗不亦難哉?夫樂有本、有文, 出於人心而形於人聲, 然後諧協於器以爲樂。聖人之論, 論其本耳。禮之本在敬, 樂之本在和,
敬立則爲禮所以安上治民者在是矣, 和同則爲樂所以移風易俗者在是矣。故《孝經》此章首以"教民親愛莫善於孝, 教民禮順莫善於弟"爲言而繼之以此, 然不先禮而先樂,
而於禮之下即系之曰"禮者敬而已矣", 不言樂之和而和之意自溢於言外。下文所謂敬其父、敬其兄、敬其君者禮之敬也, 子之悅、弟之悅、臣之悅者樂之和也,
敬一人而千萬人悅, 豈非安上治民而移風易俗之效哉?由是觀之, 禮樂二者交相爲用, 可相有而不可相無, 是誠治天下之要道也。彼區區求其治效於聲音、器數之末,
豈知要者哉? 《論語》:有子曰:"禮之用, 和爲貴。先王之道斯爲美, 小大由之。有所不行, 知和而和, 不以禮節之,
亦不可行也。" 程頤曰:"禮勝則離, 故禮之用, 和爲貴, 先王之道以斯爲美而小大由之。樂勝則流, 故有所不行者, 知和而和,
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範祖禹曰:"凡禮之體主於敬而其用則以和爲貴, 敬者禮之所以立也, 和者樂之所由生也,
若有子可謂達禮樂之本者矣。" 朱熹曰:"禮者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也。和者從容不迫之意。蓋禮之爲體雖嚴, 然皆出於自然之理,
故其爲用必從容而不迫乃爲可貴, 先王之道此其所以爲美, 而小事大事無不由之也。又言如此而複有所不行者, 以其徒知和之爲貴而一於和, 不複以禮節之,
則亦非複禮之本然矣, 所以流蕩忘反而亦不可行也。"又曰:"嚴而泰, 和而節, 此理之自然, 禮之全體也。毫厘有差, 則失其中正而各倚於一偏,
其不可行均矣。" 臣按:有子此言專言禮之用, 而程氏始用《樂記》二語以見禮之不可無和, 和便是樂之意。朱子謂嚴而泰是禮中有樂, 和而節是樂中有禮,
雖不明言樂字而樂之意自見於言外。臣故列之於禮樂篇。 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 人而不仁如樂何。"程頤曰:"仁者天下之正理,
失正理則無序而不和。" 遊酢曰:"人而不仁則人心亡矣, 其如禮樂何哉,
言雖欲用之而禮樂不爲之用也。"李鬱曰:"禮樂待人而後行。" 臣按:先儒謂此章重在仁字上。仁者心之全德也, 人能全心德, 自然敬而和,
以敬行禮則禮皆得其宜, 以和用樂則樂皆合其度, 是禮樂皆爲我用。苟心不仁, 則無敬與和, 無敬與和其將奈禮樂何哉?是故用禮樂者必以和敬爲本,
而和敬又以仁爲本。 子曰:"先進於禮樂, 野人也;後進於禮樂, 君子也。如用之, 則吾從先進。" 程頤曰:"先進於禮樂, 文質得宜,
今反謂之質樸而以爲野人;後進之於禮樂, 文過其質, 今反謂之彬彬而以爲君子。蓋周末文勝, 故時人之言如此,
不自知其過於文也。" 朱熹曰:"先進、後進猶言前輩、後輩。野人謂郊外之民, 君子謂賢士大夫也。用之謂用禮樂。孔子旣述時人之言, 又自言其如此,
蓋欲損過以就中也。" 或問朱熹曰:"此禮樂還說宗廟、朝廷以至州閭、鄉黨之禮樂?"曰:"也不止是這般禮樂, 凡日用之間一禮一樂皆是禮樂,
只管文勝去如何合殺?須有個變轉道理。" 臣按:此章孔子因時人文質之偏而欲救其弊, 蓋欲損文之過於質者以就文質之中也。大抵世道有升降,
而禮樂之在世者有質有文, 世至叔季其文必勝, 文勝而至於滅質, 則必有王者興焉, 於是損文以就質, 使之複得其中;馴至中葉則又漸漸日趨於文,
所貴乎在位者隨時消息而張弛之, 使文與質恒相稱而彬彬然, 以複其先進之舊, 則大中之世矣。 子之武城, 聞弦歌之聲,
夫子莞爾而笑曰:"割雞焉用牛刀。"子遊對曰:"昔者偃也聞諸夫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 小人學道則易使也。'"子曰:"二三子, 偃之言是也,
前言戲之耳。" 朱熹曰:"君子、小人以位言之, 子遊所稱蓋夫子之常言, 言君子、小人皆不可以不學, 故武城雖小亦必教以禮樂。蓋治有大小,
而其治之必用禮樂其爲道一也。"又曰:"禮樂之用通乎上下, 一身有一身之禮樂, 一家有一家之禮樂, 一邑有一邑之禮樂, 以至推之天下則有天下之禮樂,
亦隨其大小而致其用焉, 不必其功大名顯而後施之也。" 臣按:此章見禮樂爲爲治之本, 然本文只說弦歌, 弦歌樂耳而未嘗言禮,
而注乃謂武城雖小亦必用禮樂及治有大小而治之必用禮樂之說。蓋禮樂二者爲治之本, 相須而成, 旣有弦歌之聲必有儀文之禮, 不徒然也。籲,
一邑之小尚必用夫禮樂以爲治, 則夫天下之大而可無禮樂哉?後世急於刑罰事功, 失古人爲治之意矣。 子曰:"禮雲禮雲, 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
鍾鼓雲乎哉?" 程頤曰:"禮只是一個序, 樂只是一個和, 只此兩字含蓄多少義理。天下無一物無禮樂, 且如置此兩椅, 一不正便是無序, 無序便乖,
乖便不和。又如盜賊至爲不道, 然亦有禮樂, 蓋必有總屬、必相聽順乃能爲盜, 不然則叛亂無統, 不能一日相聚而爲盜也。禮樂無處無之,
學者要須識得。" 朱熹曰:"敬而將之以玉帛則爲禮, 和而發之以鍾鼓則爲樂。遺其本而專事其末, 則豈禮樂之謂哉?" 臣按:周末文滅其質、禮廢樂壞之時,
人但知以玉帛、鍾鼓爲禮樂而忘其本, 故聖人以是爲言。雲雲者, 謂人所常言也。乎哉者, 疑而反之之辭也。人之言禮樂者莫不雲雲而不知禮樂之所以雲雲者,
不在於玉帛、鍾鼓之末而在於和敬也。 《中庸》:子思曰:"雖有其位, 苟無其德, 不敢作禮樂焉。雖有其德, 苟無其位,
亦不敢作禮樂焉。"鄭玄曰:"言作禮樂者, 必聖人在天子之位。" 朱熹曰:"有位無德而作禮樂, 所謂愚而好自用;有德無位而作禮樂,
所謂賤而好自專。" 臣按:爲治之道, 其最大者在禮樂, 故必有德、有位之聖人然後足以當制作之任。雖然, 此言創始者耳, 若夫承天踐祚之君, 膺天命之重,
居五位之尊, 必須因前人之故典而開一代之新規, 選用賢能, 發揮盛制, 不可如漢文之謙讓未遑而安陋就簡, 以貽後時之悔。 《漢書禮樂志》曰:六經之道同歸,
禮樂之用爲急。 臣按:所謂六經者, 《易》《書》《詩》《春秋》《禮》《樂》也, 今世《樂經》不全, 惟見於戴《記》中之《樂記》。說者因班固此言,
謂《易》爾禮樂之原, 《書》爾禮樂之實, 《詩》爾禮樂之志, 《春秋》爾禮樂之分。是則六經爲治道之本原, 而禮樂又爲六經之要道。人君爲治誠能以禮樂爲本,
凡夫政治之施一惟唐虞三代是法而不雜於秦、漢以來功利之私, 則古治不難複矣。 歐陽修曰:"三代而上治出於一而禮樂達於天下,
三代而下治出於二而禮樂爲虛名。"朱熹曰:"此古今不易之至論也。" 臣按:修之言曰:"古者宮室車輿以爲居, 衣裳冕弁以爲服, 尊爵俎豆以爲器,
金石絲竹以爲樂, 以適郊廟, 以臨朝廷, 以事神而治民, 其歲時聚會以爲朝覲、聘問, 歡欣交接以爲射鄉、食饗, 合眾興事以爲師田、學校,
下至裏閭田畝、吉凶哀樂莫不一出於禮。由之以教其民爲孝慈、友弟、忠信、仁義者, 常不出於居處、動作、衣服、飲食之間,
蓋其朝夕從事者無非乎此也。"此所謂治出於一而禮樂達於天下, 使天下安習而行之, 不知所以遷善遠罪而成俗也。及三代以亡, 遭秦變古後之有天下者,
自天子百官、名號位序、國家制度、宮車服器一切因秦, 其間雖有欲治之主思所改作, 不能超然遠複三代之上, 而牽其時俗稍即以損益,
大抵安於苟簡而已。其朝夕從事則以簿書、獄訟、兵食爲急, 曰此爲政也, 所以治民;至於三代禮樂, 具其名物而藏於有司, 時出而用之郊廟、朝廷, 曰此爲禮也,
所以教民。此所謂治出於二而禮樂爲虛名, 故自漢以來史官所紀事物名數、降登揖讓、拜俯伏興之節皆有司之事爾, 所謂禮之末節也。然用之郊廟、朝廷,
自縉紳大夫從事其間者皆莫能曉習, 而天下之人至於老死未嘗見也, 況欲識禮樂之盛, 曉然諭其意而被其教化以成俗乎?修爲此言可謂盡古今禮樂之事,
後世君臣有志於複三代之治者, 其尚視此言以爲准則, 痛革後世苟簡之政而必以禮樂爲本, 凡其所以施於政治之間者或寓三代禮樂之意於中, 庶幾今世複見古昔之盛治,
豈非萬世之幸哉? 周敦頤曰:"禮, 理也;樂, 和也。陰陽理而後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 萬物各得其理然後和,
故禮先而樂後。" 朱熹曰:"禮, 陰也;樂, 陽也。此《太極圖》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之意。程子論敬則自然和樂, 亦此理也。學者不知持敬而務爲和樂,
鮮不流於慢者。" 陳淳曰:"禮樂不是判然兩物不相幹涉, 禮只是個序, 樂只是個和, 才有序便順而和, 失序便乖戾而不和,
如父子、君臣、夫婦、兄弟所以相戕相賊、相怨相仇。如彼其不和者, 都緣先無個父子、君臣、兄弟、夫婦之禮, 無親義序別便如此。" 臣按:敦頤此言推原禮樂之本,
然必其本立而後備其儀文、度數、聲容、節奏之制, 不然其如禮樂何哉? 胡寅曰:"仁者所行皆理, 故可以爲禮;所安皆樂,
故可以爲樂。此禮樂之本也。" 臣按:寅之此言亦循本之論, 後世人主心有不存而徒欲慕古人以爲文飾之具, 所行不必皆合理, 而其所安者乃在於彼而不在於此,
凡其所以紛然雜就之者皆非其中心之所樂而姑爲, 是使天下後世之人知吾亦有尚禮好樂之名耳, 政昔人所謂內多欲而外施仁義者也。籲, 內多欲者固不能有仁義,
旣無仁義又安能興禮樂哉? 以上總論禮樂之道。臣按:宋儒朱熹上疏於其君謂:"遭秦滅學, 禮樂先壞, 漢晉以來諸儒補緝竟無全書,
其頗存者三禮而已。《周官》一書固爲禮之綱領, 至其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 而《禮記郊特牲》《冠義》等篇乃其義疏耳。前此猶有三禮等科,
禮雖不行而士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 自王安石棄罷《儀禮》獨存《禮記》之科, 棄經任傳, 不過習爲虛文以供應舉。若乃樂之爲教, 則又絕無師授, 律尺短長、聲音清濁,
學士、大夫莫有知其說者而不知其爲闕也。欲以《儀禮》爲經, 而取《禮記》及諸經史雜書所載有及於禮者皆以附其本經之下, 具列注疏諸儒之說,
但私家無書檢閱、無人鈔寫, 迄不能就。而鍾律之制, 則士友間亦有得其遺意者, 竊欲更加參考別爲一書, 以補六藝之闕, 而亦未能具也。"臣睹朱氏此疏,
所謂以《儀禮》爲經而以《禮記》及諸書爲傳者, 雖不見用於時, 而其徒黃幹、楊複蓋已私輯之以爲《儀禮經傳通解》;所謂士友間有得鍾律遺意者,
則指蔡元定《律呂新書》也。今《儀禮經傳通解》南雍有刻本, 已行於世, 而《律呂新書》永樂中已載之《性理大全書》中, 則朱氏之言雖不見行於當時,
而實得表章於聖世。臣竊聞開國之初, 太祖皇帝不遑他務, 首以禮樂爲急, 開禮、樂二局, 征天下耆儒宿學分局以講究禮典、樂律,
將以成一代之制。然當草創之初、廢學之後, 稽古禮文之事, 諸儒容或有未足以當上意者, 當時雖輯成《大明集禮》一書, 然亦無所折衷,
樂則未見有全書焉。古雲禮樂百年而後興, 今承六聖太平之治百有餘年於茲, 所謂聖人在天子之位而制禮作樂者,
茲其時歟? ●大學衍義補/卷038 ○禮儀之節(上)《易》象曰:上天下澤, 履。君子以辨上下, 定民志。 程頤曰:"履, 禮也。禮,
人之所履也, 爲卦天上澤下。天而在上, 澤而處下, 上下之分、尊卑之義, 理之當也。禮之本也, 常履之道也。" 朱熹曰:"履, 禮也。上天下澤,
定分不易, 必謹乎此, 然後其德有以爲基而立也, 故曰‘履德之基'。"呂祖謙曰:"《履》爲《易》中之禮。" 臣按:此六經言禮之始, 然經但言履而已,
而說者乃以之爲禮, 何哉?朱熹曰:"辨上下、定民志也, 是禮的意思。蓋莫高於天而地最卑之處爲澤, 澤下而天上, 上下之分如此懸絕, 苟無辨焉, 則澤上於天矣,
澤上於天則是上下易位, 上下易位則反常而僭分, 而民志不知所向而無定守矣。是以君子爲治莫先於定天下之志, 欲定其志莫先於辨上下之分,
辨上下之分而不見於踐履之間, 徒有其言不可也, 是以定爲品級、制爲節文, 截然有威而不可犯, 秩然有儀而不可紊。"此履所以爲禮歟? 雷在天上,
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程頤曰:"雷震於天上, 大而壯也。君子觀《大壯》之象以行其壯, 君子之大壯者莫若克己複禮, 古人雲自勝之謂強,
《中庸》於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皆曰強哉。矯赴湯火、蹈白刃, 武夫之勇可能也, 至於克己複禮則非君子之大壯不能也,
故雲君子以非禮弗履。" 朱熹曰:"雷在天上, 則威嚴果決以去其惡, 而必爲善須是如雷在天上, 方能克去非禮。" 臣按:《易》卦言禮始於《幹》,
備於《履》, 而所以履而爲禮則在於《大壯》。蓋以嘉會所合者本於乾道之亨, 乾, 天也, 天行以健, 震人之, 壯莫大焉。旣壯而大, 是以發強剛毅,
足以有執齊莊中正, 足以有立非禮弗履, 而所履者動容周旋無不中禮, 嘉其所會而合於乾道之亨矣。 帝曰:"咨,
四嶽。有能典(主也)朕三禮?"僉曰:"伯夷(臣名)。"帝曰:"俞, 咨伯, 汝作秩(序也)宗(祖廟也)。夙(早也)夜惟寅(敬畏也),
直(心無私曲之謂)哉惟清(潔也)。" 朱熹曰:"三禮, 祀天神、享人鬼、祭地祇之禮也。秩宗, 主敘次百神之官, 專以秩宗名之者,
蓋以宗廟爲主也。人能敬以直內, 不使少有私曲, 則其心潔清而無物欲之汙, 可以交於神明矣。" 臣按:禮之大者莫大於祭祀, 祭祀之禮凡有三焉,
所謂祀天神、享人鬼、祭地祇是也。帝舜命九官, 惟於百揆、秩宗咨於四嶽, 蓋百揆後世宰相之職, 而秩宗則後世禮部尚書、太常寺卿之職也。禮官所以交神明, 非他官比,
不可輕授, 輕其官守則是輕神明矣。是以帝舜於他官皆直命之, 獨於秩宗之職必咨訪於四嶽而後任焉, 其重之亞於百揆, 意可見矣。後世人主往往重治人之職而輕事神之官,
甚者乃以畀小人非類, 失古意矣。 皋陶曰:"天敘有典, 敕(正也)我五典五惇(厚也)哉。天秩有禮,
自我五禮有庸(常也)哉。同寅協恭和衷哉。" 蔡沈曰:"敘者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倫序也, 秩者尊卑、貴賤、等級隆殺之品秩也。衷, 降衷之衷,
即所謂典禮也。典禮雖天所敘秩, 然正之使敘倫而益厚用之, 使品秩而有常, 則在我而已。故君臣當同其寅畏, 協其恭敬, 誠一無間, 融會流通,
而民彝物則各得其正, 所謂和衷也。" 臣按:所謂五典, 即所謂"慎徽五典"之典也;所謂五禮, 即"巡守修五禮"之禮也。天之倫序有不易之典而正之在我者,
必使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五者之倫而各有義、有親與夫有序、有別、有信, 鹹惇厚而不薄焉;天之品秩有自然之理而出之自我者,
必使吉、凶、軍、賓、嘉五者之禮而各有尊卑、貴賤等級, 隆殺鹹有常而不變焉。而是之典禮固自天子出, 而所以輔相而推行之者, 則不能無待於其臣焉,
此所以必待於君臣上下同寅協恭而後民彝物則各得其正, 而典禮出於上天之所降者無過不及而罔有乖戾焉, 是則所謂和衷也。 《周官》:宗(尊也)伯(長也)掌邦禮,
治神人, 和上下。 鄭玄曰:"宗伯, 主禮之官。宗伯不言司者, 以其祭祀鬼神, 鬼神非人所主也。" 呂祖謙曰:"治, 理也。壇坎、昭穆之等,
聘享、射禦之節, 貫本末而等文質, 所謂禮也, 神人所以治、上下所以和者也。一失其禮, 則僭亂諂妄而瀆乎神陵, 犯乖爭而悖乎人, 上下皆失其分,
安得而和乎?" 蔡沈曰:"春官卿主邦禮, 治天神、地祇、人鬼之事, 和上下尊卑等列。" 《周禮》:大宰之職, 掌建邦之六典, 三曰禮典, 以和邦國,
以統百官, 以諧萬民。 呂祖謙曰:"明則有禮樂, 幽則有鬼神。禮有自然條目, 幽而神、明而人秩然有序, 燦然有經, 便是和。若無禮則乖爭陵犯, 上陵下替,
豈能一日和?" 臣按:《周書》宗伯掌邦禮固曰和上下, 而《周禮》禮典亦以和邦國爲言, 蓋以禮之用, 和爲貴, 成周合樂於禮官謂之和者, 蓋以樂言也。籲,
虞廷分禮樂爲二, 周室合禮樂爲一, 時世所尚, 輕重可見。若夫後世所以爲治者, 專意於簿書、期會之末, 所謂禮樂者皆非古之所謂禮樂, 間有一二僅存,
亦名同而已, 實則非焉, 可慨也夫! 大宗伯之職,
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祇)之禮以佐王建保(安也)邦國。
王昭禹曰:"謂之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
則禮當自王出也。" 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 以烝祀祀昊天上帝, 以實柴祀日、月、星、辰, 以禋燎祀司中、司命、風伯、雨師, 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
以狸沈祭山林、川澤, 以辜祭四方百物, 以肆、獻、祼、享先王, 以饋食享先王, 以祠春享先王, 以槱夏享先王, 以嘗秋享先王,
以烝冬享先王。(詳見"秩祭祀") 臣按:大宗伯所掌之禮有五, 曰吉、凶、軍、賓、嘉, 而《周官春官》首言大宗伯之職以佐王建保邦國者,
則專以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爲言, 蓋禮莫重於祭也。 以凶禮哀(謂救患分災)邦國之憂, 以喪禮哀死亡, 以荒禮哀凶(謂歲歉)劄(謂民病), 以吊禮哀禍災,
以褵禮哀圍敗, 以恤禮哀寇亂。 吳澂曰:"哀謂救患分災也。喪禮謂親者爲之服、疏者有含襚。荒者, 人物有害也。凶以天災言, 劄以民病言。吊者,
慰吊之也。禍災如水、火之類。褵者, 會財貨以補其亡失也。圍謂國被圍, 敗謂師敗績。恤, 相爲憂之也。兵於外爲寇, 於內爲亂。" 臣按:凶禮凡六條,
《曲禮》曰:"歲凶年不登, 君膳不祭肺, 馬不食穀, 馳道不除, 祭祀不縣, 大夫不食粱, 士飲酒不樂。"觀古人於荒禮如此, 則其他可知矣。可見成周盛時,
於國有凶荒, 其君臣上下相與哀恤如此, 蓋其與民同患, 故雖遇凶而不凶也歟。 以賓禮親邦國, 春見曰朝, 夏見曰宗, 秋見曰覲, 冬見曰遇, 時見曰會,
殷(眾也)見曰同, 時聘曰問, 殷覜曰視。 吳澂曰:"親謂使之親附也, 朝如日出於寅之朝而朝於天, 宗如萬物相見於南方而其類皆有所宗,
覲謂物成之時各勤其實以報乎上, 遇謂閉藏之時其相見若邂逅之遇, 會謂非時會集以謀征伐之時, 同謂王不巡狩而眾見諸侯以命政, 問謂諸侯遣卿非時致問於天子,
視謂諸侯遣卿以大禮而眾見於天子。" 臣按:賓禮凡八條, 朝、覲、遇、宗之名以別一時耳, 其禮一也。《書》曰"六年五服一朝", 以二者參之,
諸侯六年之內惟一朝耳, 來以春則曰朝、以夏則曰宗, 秋、冬亦然, 初無四方之別, 猶漢春曰朝、秋曰請也。 以軍禮同邦國, 大師之禮, 用眾也;大均之禮,
恤眾也;大田之禮, 簡眾也;大役之禮, 任眾也;大封之禮, 合眾也。 吳澂曰:"同謂威其不協及僭差者也。大師謂天子六軍,
用眾者出師之法也。大均謂因地以令賦、因家以起役, 地有肥磽而賦有輕重, 家有上下而役有多少, 是所以優恤其眾也。大田謂四時之田而因以習兵,
簡閱其眾之能與否也。大役謂徒役, 若築作之類, 所以任用眾力也。大封謂正封疆、溝塗之固,
所以合聚其民也。於此見聖人公平廣大之心矣。" 臣按:王安石謂用眾者用其命, 恤眾者恤其事, 簡眾者簡其能, 任眾者任其力。用其命而不知恤其事,
恤其事而不知簡其能, 簡其能而不知任其力, 任其力而不知合其志, 非所以謂軍禮。軍禮以用其命爲主, 以合其志爲終。嗟乎, 古人用兵而必爲之禮如此,
後人惟知用法而已, 驅之如牛羊, 視之如艾蒿, 豈複有所謂禮也哉? 以嘉禮親萬民, 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 以昏冠之禮親成男女, 以賓射之禮親故舊朋友,
以饗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 以脤膰之禮親兄弟之國, 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 吳澂曰:"嘉, 善也。因人之心善而爲之制也。飲食謂族食族宴也。昏兼姻言,
冠兼笄言。賓射謂王與賓友射也。饗以訓共儉, 燕以示慈惠, 凡朝聘之賓客皆一饗而燕則無數。脤膰謂祭祀之肉。兄弟之國, 同姓諸侯也。贊其喜曰慶,
加物曰賀。異姓之國, 王之昏姻甥舅也。" 臣按:先儒有言, 觀乎《大雅》《小雅》正變之所存, 則周之所以興莫不由於五禮也,
周家之所以亡亦莫不由於五禮也。邦國之根本安危之所系, 其有大於此乎?臣觀周人設官, 大宗伯所以佐王建保邦國者, 首以五禮爲事, 非徒有其典,
凡其所以詠於《詩》與夫散見於傳記者莫不備見其事。籲, 此成周所以爲有道之長而異於後世也歟? 小宗伯掌五禮之禁令與其用等,
辨廟祧之昭穆、吉凶之五服車旗宮室之禁, 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 其正室皆謂之門子, 掌其政令。 吳澂曰:"五禮, 吉、凶、軍、賓、嘉也。大宗伯掌其本數,
小宗伯又掌其末度。禁者禁其所不得用, 令者令其所得用。用等者, 器幣尊卑之差也。廟祧之昭穆者, 天子七廟三昭三穆之外又有二祧。祧者,
遠廟之主遷而藏之也。吉凶之五服, 吉服五則九章也、七章也、五章也、三章也、一章也, 凶服五則斬衰也、齊衰也、錫衰也、緦衰也、疑衰也。三族者父、子、孫,
人屬之正名也。辨親疏者, 重服則親, 輕服則疏。正室, 適子將代父當門者也, 疏曰:‘據九族之內, 凡適子正體皆爲正室, 皆謂之門子。'小宗伯掌其政令者,
治其昭穆、明其嫡庶, 使不得以卑代尊、孽代宗。" 臣按:禮之大者有五, 而五者之中其所用者各有等則焉。大宗伯旣總其綱,
而小宗伯又掌其禁令與其用等。所謂等者, 尊卑、貴賤、親疏三者而已。辨昭穆與其章服則尊卑之等嚴, 禁車旗與其宮室則貴賤之等別,
別三族與其衰服則親疏之等明。然又於等則之間特申明宗子之制而總結之曰掌其政令, 以見凡行禮者皆以是爲重焉。由是觀之,
古人重宗之意可見矣。 《禮記曲禮》曰:毋不敬。範祖禹曰:"經禮三百、曲禮三千, 可一言以蔽之曰毋不敬。" 臣按:治國平天下之本在乎修身,
而修身必以禮, 禮者敬而已矣。夫禮者, 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 呂大臨曰:"爲祖父母齊衰期, 爲曾祖父母齊衰五月,
此所以定親疏也。嫂叔不通問, 嫂叔無服, 燕不以公卿爲賓以大夫爲賓, 此所以決嫌疑也。大夫爲世父母、叔父母、眾子昆弟、昆弟之子降服, 大功尊同則不降,
所以別同異也。禮之所尊, 尊其義也, 其文是也其義非也, 君子不行也;其義是也, 其文非也, 君子行也, 此所以明是非也。" 臣按:天下之事各有兩端,
混然而不可辨別者, 君子必以禮辨之, 親疏以禮而定、嫌疑以禮而決、同異以禮而別、是非以禮而明。 道德仁義非禮不成, 教訓正俗非禮不備, 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 宦學事師非禮不親, 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 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
是以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 呂大臨曰:"禮者敬而已矣, 君子恭敬所以明禮之實也;禮, 節文乎仁義者也, 君子撙節所以明禮之文也;辭遜之心,
禮之端也, 君子退讓所以明禮之用也。 臣按:《曲禮》此言則天下之事無一而不本於禮者, 而後世爲治者顧以禮爲虛文, 而一以法令從事,
豈知本者哉?聖人作爲禮以教人, 使人以有禮, 知自別於禽獸。 呂大臨曰:"人之血氣、嗜欲、視聽、食息與禽獸異者幾希, 特禽獸之言與人異耳,
然猩猩、鸚鵡亦或能之, 是則所以貴於物者, 蓋有理義存焉。聖人因理義之同然而制爲之禮, 然後父子有親、君臣有義、男女有別, 人道所以立而與天地參也。縱欲怠敖,
滅天理而窮人欲, 將與馬牛犬彘之無辨, 是果於自棄而不欲齒於人類者乎?" 臣按:呂氏之言儆切, 可以爲世之無禮者戒。 太上貴德,
其次務施報。禮尚往來, 往而不來非禮也, 來而不往亦非禮也。劉彝曰:"太上者至極之稱, 猶言全德也。" 臣按:禮者稱而已矣。禮固以德爲貴,
而施與於人與報人之賜乃人道之不能無者, 是以位雖有貴賤、尊卑之殊, 而往來、來往之禮, 所以相爲施報者斷然不可闕也。 人有禮則安, 無禮則危,
故曰禮者不可不學也。 呂祖謙曰:"人生天地之間, 強足以陵弱, 眾足以暴寡, 然其群而不亂或守死而不變者, 畏禮而不敢犯也。人君居百姓之上,
惟所令而莫之違者, 恃有禮以爲治也。一人有禮, 眾思敬之, 有不安乎?一人無禮, 眾思伐之,
有不危乎?此所以系人之安危而不可不學者。" 臣按:人道之所以立者以其有此禮也, 苟無禮焉,
則強將恃其力以陵弱、眾將恃其勢以暴寡、富將恃其財以吞貧、智將恃其能以欺愚, 則是天下之人皆將惟其勢力財能之是恃而不複知有尊卑、上下之分矣,
人何由而安哉?聖人知其然, 故制爲秩然之禮以立爲當然之法, 頒之學宮之中, 設爲師儒之教, 講明其理, 推行其道, 使其有所畏而不敢犯, 有所敬而不敢忽,
此君位所以高而不危, 而民用亦以之而平康也。然則天下其可以一日無禮而斯人其可以一日不學禮乎? 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淫,
貧賤而知好禮則志不懾。 戴溪曰:"禮以卑爲主, 以恭爲本, 故禮者所以柔伏, 伏其侈大之意而習爲退遜謙下之道。故有禮之人, 其容肅然以正, 其氣粹然以和,
望其顏色而知其人之可親也。其容狠, 其氣暴, 望其顏色而生易慢之心者, 必其無禮之人也。富貴之失禮以驕, 貧賤之失禮以諂, 驕者失於亢, 諂者失於卑,
其爲失禮一也。" 臣按:禮之爲禮, 大中至正之界限也。富貴者不可過於是, 貧賤者必求至於是, 過於是則氣盈, 氣盈則驕而淫, 不至於是則氣,
歉氣歉則懼而屈。是何也?不知禮之爲禮也。誠以禮之爲禮, 是乃吾心大中至正之界限, 人有禮則中有定見、外有定守而不爲外物所動矣。 貧者不以貨財爲禮,
老者不以筋力爲禮。 呂大臨曰:"君子之於禮, 不責人之所不能備, 貧不以貨財爲禮是也;不責人之所不能行,
老者不以筋力爲禮是也。" 臣按:無財不可以爲禮, 非強有力不可以行禮, 是以操有餘之勢力者恒以是而恕諸不足之人, 不恃吾之富與強而強人之所不能備,
而求其如吾志焉。 《檀弓》:子思曰:"先王之制禮也, 過之者俯而就之, 不至焉者跂而及之。"臣按:子思此言雖爲喪禮而言,
然凡爲禮者莫不皆然。 子路曰:"吾聞諸夫子, 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 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
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 吳澂曰:"哀敬言其心, 禮之本也;禮言其物, 禮之文也。禮有本、有文, 本固爲重, 然謂之與其、謂之不若, 此矯世救弊之辭爾,
蓋本與文兩相稱者爲盡善也。" 臣按:此子路聞孔子之言亦寧儉、寧戚之意。 以上禮儀之節(上) ●大學衍義補/卷039 ○禮儀之節(中) 《禮運》:孔子曰:"夫禮,
先王以承天之道, 以治人之情, 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 《詩》曰:‘相鼠有體, 人而無禮。人而無禮, 胡不遄死?'" 方愨曰:"禮本乎天之道,
故先王制禮所以承乎天之道;禮出乎人之情, 故先王制禮還以治人之情。人之所欲莫甚於生, 所惡莫甚於死, 禮之得失遂有死生之道,
此其所以爲急歟?" 臣按:《禮運》此言因言偃問"禮如此乎急"而孔子答之如此, 以見禮之爲禮, 上以承天道、下以治人情, 其得失爲人生死所系,
人而無禮乃不如鼠之有體, 此其雖生不如死也。嗚呼, 人之所急孰有過於死生哉?禮之所系如此, 其急可知也。 夫禮之初始諸飲食,
其燔黍(以黍加諸燒石之上)捭豚(擘析豚肉燒食之), 汙尊(掘地爲汙坎以盛水)而殽飲(以手掬水而飲), 蕢桴(摶土塊爲鼓椎)而土鼓(築土爲鼓),
猶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 鄭玄曰:"言其物雖質, 略有齊敬之心, 則可以薦羞於鬼神, 鬼神饗德不饗味也。" 臣按:人之生也先有飲食,
飲食之初乃禮之所由起也。其初未有釜甑、刀匕以及罍爵、鼓樂之類所食用也, 以是而用以致敬鬼神也, 亦以是是以彌文之世恒思太古之初,
凡有制作恒寓質樸之意於繁文之中, 稍存古人制禮之初意。 是故禮者, 君之大柄也, 所以別嫌明微、儐(接賓以禮曰儐)鬼神、考制度、別仁義,
所以治政安君也。故政不正則君位危, 君位危則大臣倍(違上行私)、小臣竊(盜也), 刑肅(峻急)而俗敝(敗也)則法無常, 法無常而禮無列(上下之私),
禮無列則士不事(不修職也)也。刑肅而俗敝則民弗歸也, 是謂疵國。 吳澂曰:"別謂剖判之, 嫌謂似同而不同者, 明謂著察之, 微謂可見而難見者。凡祀祭享,
皆儐鬼神也。布帛長短以刀裁之曰制, 以尺量之曰度。制度不定以禮稽考之, 仁義所施輕重不一以禮辨別之。君之執禮以爲柄者, 決人事於顯, 感鬼神於幽,
粗而考長短、廣狹之器數, 精而別親疏、尊卑之等殺, 並須用禮。禮所以治其國之政使不亂, 安其君之位使不危也, 以下遂言君危政亂之禍。禮可以正天下國家,
政不正謂爲政不以禮也, 政不正之所致有二, 一則君位危, 二則法無常。君位危則失其尊, 高下無忌憚則大臣爲奸、小臣爲盜, 君務嚴刑勝之而上下睽乖,
習俗敝壞矣。法無常謂渝其律令, 下無遵守, 而天秩之儀亦紊其次矣。士之所事者禮也, 有國而無禮則士無所服習矣;民之所歸者德也, 有刑而無德則民無所懷向矣,
此疵病之國也。 臣按:禮爲人君操持之大柄, 所以治天下之政, 所以安一人之尊, 皆由是也。後世人君皆知以政爲治, 而不知本之禮以爲政, 失其本矣。雖然,
蓋亦日用而不自知耳, 向也不知而暗用之, 今旣知之, 盍反其本而明明執之以持世乎? 故禮達而分定, 故人皆愛其死而患其生。 臣按:昔人有言,
天下之勢莫患乎上下無以相別而分守無以相安也。若夫主勢一定而君德旣孚, 天下之民方且遵名守教, 相從於畏愛則象之中, 甘心於服役事養之際, 求其爲自安自適之不暇,
安有欺背替陵之事哉?故曰禮達而分定, 則人皆愛其死而患其生。好生惡死, 人心之所同, 然聖人有禮以率天下, 能使所欲有甚於生、所惡有甚於死, 大哉,
禮乎!其功用之大有如此者。禮教旣達, 非但其分之定, 亦使其心之安也。 故聖人之所以治人七情, 修十義。講信修睦, 尚慈讓去爭奪,
舍禮何以治之? 臣按:《禮運》此章上文有曰"何謂七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
講信修睦謂之人利, 爭奪相殺謂之人患", 而繼之以此以見禮之爲禮, 乃聖人治情修義之本, 興利除患之具, 人君未有舍此而能爲治者也。 故禮義也者,
人之大端也。所以講信修睦而固人肌膚之會、筋骸之束也, 所以養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 所以達天道、順人情之大竇(孔穴)也, 故惟聖人爲知禮之不可以已也,
故壞國、喪家、亡人必先去其禮。" 陳澔曰:"肌膚之總會、筋骸之聯束非不固也, 然無禮以維飭之則惰慢傾側之容見矣, 故必禮以固之也。竇, 孔穴之可出入者,
由於禮義則通達, 不由禮義則窒塞, 故隣譬之。聖人之能達天道、順人情者以其知禮之不可以已也,
彼敗國之君、喪家之主、亡身之夫皆先去其禮之故也。" 臣按:禮必有義, 禮而不合於義則爲非禮之禮, 故古人言禮必兼義言之, 蓋以人之爲人, 有禮則生,
無禮則死, 有禮則安, 無禮則危, 而其所以爲人者其大端在禮之義而已。有此禮義, 則外焉而信實以講、和睦以修而與人也誠,
內焉而肌膚有所會、筋骸有所束而在己也固, 明焉而養生送死, 幽焉而郊天享廟, 此其大端緒也;上焉而通達天道, 下焉而和順人情,
此其大竇穴也。是禮也人人由之而不人人知之, 唯聖人則知此禮爲人大端、爲人大竇, 雖欲已之而不可以已也,
於不可已而已之則國必壞、家必喪、人必亡。 故禮也者義之實也, 協諸義而協, 則禮雖先王未之有, 可以義起也。張載曰:"人情所安即禮也,
故禮所以由義起。" 臣按:禮之爲禮皆義之所當爲者也, 義不當爲則禮不可行, 則是禮之用皆是義之實也。古昔聖人所制之禮皆是合爲之事, 苟有事焉,
考之先王雖未爲之禮, 然以之協合於義而於義無所悖, 則是當爲之事也, 吾則以義起之而爲之節文儀則焉, 是亦聖人之所許也。 先王能修禮以達義, 體信以達順,
故此順之實也。 吳澂曰:"大順之應如此, 亦無他故而使之然, 蓋由古先聖王能修治其禮而達之於禮之義以教天下之人, 體實理於心而達之於一身之順,
充而爲家國天下之順故也。" 臣按:《禮運》於篇終論禮之義而至於體信、達順, 蓋言禮之極功也。論禮之功用而至於此, 蓋不可複加矣, 然而反推其本固在於修禮,
而禮之所以修者則又在乎敬而已矣。 《禮器》曰: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 忠信禮之本也, 義理禮之文也。無本不立, 無文不行。 臣按:發己自盡爲忠,
循物無違爲信, 以之爲禮之本固矣。若夫義者合宜之謂, 理者有條理之謂, 苟儀文度數之間、登降上下之際不合於宜而無條理焉, 則亦不文矣,
此禮所以貴乎有本、有文。無忠信則禮不能立, 無義理則禮不可行。 孔子曰:"禮不可不省也, 禮不同、不豐、不殺, 此之謂也,
蓋言稱也。" 是故先王之制禮也, 不可多也, 不可寡也, 唯其稱也。是故君子太牢而祭謂之禮,
匹士太牢而祭謂之攘;管仲鏤簋(簋有雕鏤之飾)朱紘(冕系)、山節藻棁, 君子以爲濫矣;晏平仲祀其先人, 豚肩不揜豆, 浣衣濯冠以朝,
君子以爲隘矣。 臣按:禮之等不同而各有當然之則, 過於豐則逾, 降而殺則不及, 一惟稱而已矣。是以天子太牢而祭, 稱也, 則謂之禮;匹士太牢而祭,
不稱也, 則謂之攘焉。攘者, 非其有而取也。管仲之濫, 豐而不稱者也;晏平仲之隘, 殺而不稱者也。先王之制禮, 或稱其內, 或稱其外, 寡者不可多,
多者不可寡, 一惟歸之於稱。君子之行禮者, 其可不之省察而妄有所去取加損哉? 是故君子之行禮也不可不慎也, 眾之紀也,
紀散而眾亂。 臣按:禮所以防範人心, 綱維世變, 如綱之有紀然, 紀散則綱之目無所維, 禮散則人之心無所守。前篇言壞國、喪家、亡人必先去其禮者,
此也。 禮也者猶體也, 體不備, 君子謂之不成人, 設之不當猶不備也。禮有大有小、有顯有微, 大者不可損、小者不可益,
顯者不可揜、微者不可大也。 陳澔曰:"體, 人身也。先王經制大備, 如人身體之全具矣, 若行禮者設施或有不當, 亦與不備同也。大者損之、小者益之,
揜其顯、著其微, 是不當也。 臣按:禮之在天也有自然之節文, 其在人也有當然之儀則, 故先王制之以爲度數亦有一定之理, 如人身之有四肢、百體,
在上者不可移之下, 在外者不可納之內, 左不可遷之右, 大不可減爲小, 禮之爲禮亦若是而已矣。故曰禮也者猶體也,
體不備謂之不成人。 故經禮三百、曲禮三千, 其致一也, 未有入室而不由戶者。 朱熹曰:"禮儀三百, 便是《儀禮》中士冠、諸侯冠、天子冠禮之類,
此是大節有三百條, 如始加、再加、三加, 又如坐如屍、立如齊之類, 皆是其中小目。" 臣按:經禮謂禮之經常者,
如冠、昏、喪、祭、朝聘、會同之類;曲禮謂禮之委曲者, 如進退、升降、俯仰、揖遜之類。禮雖有三千、三百之多, 求其極致一而已矣。一者何?敬是也。入室必由戶,
行禮必由敬, 未有入室而不由戶者, 豈有行禮而不由敬者乎? 禮也者反本、修古, 不忘其初者也。 臣按:本謂人心之初,
古謂禮制之初。禮之行也必反其本, 求之於人心本然之初, 不可任情而直行, 必修其古、考夫先王制作之始, 不可率意而妄爲。反思其本, 修舉夫古,
則是不忘其初矣。 君子曰:"甘受和, 白受采, 忠信之人可以學禮, 苟無忠信之人則禮不虛道, 是鎰其人之爲貴也。" 臣按:味有五而甘者其自然之味也,
色有五而白者其自然之質也。甘則可以受五味之和, 白則可以受五色之采, 人之有是忠信猶味之甘、色之白也,
有是忠信之質而後可以學禮。忠信者何?誠實之理也。人無誠實則虛偽矣, 禮其可以虛偽爲乎?是以人之欲行禮者必以誠實爲主,
而人君之任人以行禮亦必用誠實之人也。 《郊特牲》曰:禮之所尊, 尊其義也。失其義, 陳其數, 祝史之事也。故其數可陳也, 其義難知也。知其義而敬守之,
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 朱熹曰:"此蓋秦火之前典籍備具之時之語, 固爲至論, 然非得其數, 則其義亦不可得而知矣。況今亡逸之餘, 數之存者不能什一,
則尤不可以爲祝史之事而忽之也。" 臣按:禮有數有義, 數其事物之粗者, 義則其精微之理也。先王盛時, 儀文具備,
而凡一時掌文書、司贊祝之人莫不知其登降灌奠之節、俎豆牲醴之數, 特於禮之所以然與其所當然者有所不知耳。自秦廢禮之後, 漢興不能複古,
凡三代之儀文、器數一切掃地, 所幸者經典尚存, 古昔先王制作之義猶見於簡冊之中耳。是以秦以前數易陳而義則難知, 漢以後義猶可以討論而數則有不能以盡考者矣。雖然,
後有作者之聖能本吾心之敬而酌以先王之義, 凡儀文有所闕略一皆以義起之, 因時制宜以爲一代之禮而不徒事乎政治、刑罰之末, 本乎禮以治躬, 主乎敬以行禮,
而又立爲定制以貽子孫, 使之世守而不替, 其於三代之治殆庶矣乎。 《經解》曰:禮之於正國也, 猶衡之於輕重也、繩墨之於曲直也、規矩之於方圜也,
故衡誠縣(音玄)不可欺以輕重, 繩墨誠陳不可欺以曲直, 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 君子審禮不可誣以奸詐。 臣按:《經解》此言則知禮之爲禮,
非獨以之辨上下、定民志, 亦可用之以察人情、審事理。於凡天下之人情、事理, 或輕或重、或曲或直, 或方而常、或圜而變, 一以禮而正之,
莫不各因其自然而得其所以然, 而格之以當然之道, 雖有奸欺詐偽之術, 無所施矣。 是故隆禮、由禮謂之有方之士, 不隆禮、不由禮謂之無方之民,
敬讓之道也。故以奉宗廟則敬, 以入朝廷則貴賤有位, 以處室家則父子親、兄弟和,
以處鄉裏則長幼有序。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此之謂也。 吳澂曰:"隆者其崇重之心, 由者其踐行之跡。方猶法也。禮者, 敬讓之道也。人皆隆禮、由禮,
則凡奉宗廟者皆敬先, 入朝廷者皆敬貴, 處室家者皆讓父兄, 處鄉裏者皆讓長老。敬讓之道達於宗廟、朝廷、室家、鄉裏, 故上爲下之所敬讓而居上者不危,
不危則安矣;民知君之當敬讓而爲民者不亂, 不亂則治矣。其安其治皆由禮而然, 故曰莫善於禮,
記者推言禮之功用而引孔子之言以結之也。" 臣按:吳澂之言備矣。 故朝覲之禮所以明君臣之義也, 聘問之禮所以使諸侯相尊敬也,
喪祭之禮所以明臣子之恩也, 鄉飲酒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也, 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別也。 臣按:古昔聖王之爲治不必拘拘於禁令、刑罰, 一惟以禮明之,
上而朝廷、外而侯國、下而裏閭族黨, 莫不制爲當行之禮, 以明其當行之道, 使之知所以慕向而興起也。 夫禮, 禁亂之所由生, 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
故以舊坊爲無所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 以舊禮爲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 臣按:《坊記》有曰"禮者因人情而爲之節文以爲民坊者也", 先王制爲此禮,
莫不各有所本, 亦莫不各有所用、有以舉之, 莫敢廢也。是何也?創業垂統之君燭理旣明, 涉世旣深, 所以制爲一代之制者, 灼知其源之所自來, 而逆料其流之所必至,
不徒然也爲之。後者不推究其本末、輕重, 有所更革焉不可也, 況又去之乎?禮經壞坊之譬切矣。坊以障水, 非一日所能成也。成之甚難而壞之甚易,
幸而時之旱無水患也, 率意壞之, 一旦秋雨時至, 壞山陵、沖城郭、蕩廬舍, 倉卒欲爲之坊, 得乎?繼世之君輕去祖宗之禮法者,
何以異此。 故昏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 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鬥之獄繁矣, 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眾矣,
聘覲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諸侯之行惡而倍畔侵陵之敗起矣。故禮之教化也微, 其止邪也於未形, 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 是以先王隆之也。《易》曰:"君子慎始,
差若毫厘, 繆以千裏。"此之謂也。 臣按:所引《易》文今《易》無之, 蓋逸文也。所謂君子慎始一言, 誠萬世人君爲治之要焉。夫天下之事莫不有所始,
其所始也皆起於細微眇末之間, 故聖人制禮以爲慎始之具。因人有男女之欲而易至於淫辟也, 故於其匹配之始而制爲昏姻之禮;因人有飲食之欲而易至於爭鬥也,
故於其會合之始而制爲鄉飲之禮;以至喪祭、朝覲之初, 莫不皆爲之禮, 使不至於恩薄而敗起,
則是止邪於未形而使民日遷徙於善、遠離夫罪有不知其所以然者矣。苟不於其始而慎之, 則其差也始於毫厘之間, 而其終也得失成敗之分乃有至於千裏之遙焉。嗚呼,
君子之作事也其可不慎於始乎?欲慎其始, 舍禮不可也, 先王所以隆重之有由然矣。 《哀公問》:孔子曰:"民之所由生, 禮爲大。非禮無以節事天地之神也,
非禮無以辨君臣、上下、長幼之位也, 非禮無以別男女、父子、兄弟之親、昏姻疏數之交也, 君子以此之爲尊敬然。" 臣按:民之所由生者, 以禮爲大,
則失此禮民有不得其死者矣。君子以之爲尊敬如此, 夫豈徒然哉?後世乃以法持世而棄禮, 蓋不知其民之所由生者, 其大在此也。 《仲尼燕居》:子曰:"禮乎禮,
夫禮所以制中也。" 吳澂曰:"中者, 無過不及制者裁也。子貢見夫子言師、商之過、不及, 遂問夫子何鎰爲過、不及之中, 而夫子答以禮也。蓋禮有節,
以禮裁制之使中其節, 則無過亦無不及矣。先雲禮乎者設爲問辭, 後雲禮者設爲答辭也。" 臣按:理之出於人心, 事之行於天下,
莫不各有天然自有之正道、當然得宜之定則, 然人稟賦各殊而其學力有至有不至, 是以事之行者不能一一皆合於人心而中夫天理也。何則?人之生也, 剛克者多失之太過,
柔克者多失之不及, 剛者則過於剛而不足於柔, 柔者則過於柔而不足於剛, 是以其行事也寬則失於太縱而無制, 猛則失於太苛而無恩, 或優容於此而操切於彼,
或慢令於前而致期於後, 不失之有餘則失於不足。是何也?無禮以爲之裁制也。用禮以裁制, 天下之事如布帛之刀尺、如梓匠之斧斤, 相體以爲之衣, 隨材以制其用,
不使其有餘亦不使其不足, 旣無太過亦無不及。 子曰:"禮者何也?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 治國而無禮, 譬猶瞽之無相與,
倀倀乎其何之?譬如終夜有求於幽室之中, 非燭何見?若無禮, 則手足無所錯, 耳目無所加, 進退揖讓無所制。是故以之居處, 長幼失其別, 閨門三族失其和,
朝廷官爵失其序, 田獵戎事失其策, 軍旅武功失其制, 宮室失其度量, 鼎失其象, 味失其時, 樂失其節, 車失其式, 鬼神失其饗, 喪紀失其哀, 辨說失其黨,
官失其體, 政事失其施, 加於身而錯於前, 凡眾之動失其宜如此, 則無以祖(始也)洽(合也)於眾也。" 吳澂曰:"治者使之不亂也, 即事之治,
即其事而治之以禮也。有其事必有其治之之禮, 治國而無禮則其事必亂而不能治, 如無目之人, 無相者前導旁扶則不能有所往, 如黑暗之時、在黑暗之地,
無燭以照則不能有所見。無禮則手足皆妄動, 故曰無所錯耳目;皆妄聽妄視, 故曰無所加進退揖讓, 無以裁制而使之中節。別即辨也。策謂講武教戰之謀策,
制謂全師克敵之法制。" 臣按:《燕居》此章之言可見禮之無乎不在, 一日不可以無禮, 一事不可以無禮。一言一動、一進一退, 與凡天下之大、萬幾之眾,
一事之行皆必有所以治之者, 所以治之者何?禮而已矣。唐虞三代之君率本此禮以爲治, 後世人主生死乎節文、儀則之中, 而不自知其皆聖人所制之禮, 一惟以事視之,
殊不知事之所以中節者即禮之所以爲禮也。古人創之於前, 祖宗述之於後, 凡吾今日之所餔啜者皆古人之糟粕, 所衣被者皆祖宗之餘裔,
若瞽而無相助之人與冥行於昏暗之夜, 然而未至於亡者, 有此禮以爲之治也。然則有志於三代之治者, 可不以禮而爲之本乎? 《坊記》:子雲:"小人貧斯約,
富斯驕。約斯盜, 驕斯亂。禮者因人之情而爲節文,
以爲民坊者也。" 臣按:《坊記》此章上文有曰"君子之道譬則坊(與防同)與?坊民之所不足者也。大爲之坊民猶逾之, 故君子禮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
而繼之以此。坊之義見前《經解》中, 所謂君子之道即禮也, 國之有禮猶水之有坊, 坊以止水因水之勢, 禮以坊民因民之情。民之情莫不好富而惡貧、好貴而惡賤,
富與貴者必驕, 驕必至於爲亂, 貧與賤者必約, 約必至於爲盜, 此聖人旣以禮爲之大坊, 節其過不及之情, 俾其歸於中正之德。化不可入者有刑之法以坊之,
使其有所忌憚而不至於淫;心無窮已者有命之理以坊之, 使其知所分限而不極其欲。所以然者,
無非因人之情而爲節文之禮也。 《喪服四制》:凡禮大體體天地、法四時、則陰陽、順人情, 故謂之禮。 陳澔曰:"體天地以定尊卑, 法四時以爲往來,
則陰陽以殊吉凶, 順人情以爲隆殺, 先王制禮皆本於此, 不獨喪禮爲然。" 臣按:先王制禮, 其大體雖曰體天地、法四時、則陰陽,
而其大歸則在於順人情也。 以上論禮儀之節(中) ●大學衍義補/卷040 ○禮儀之節(下) 《春秋傳》:周內史過曰:"禮, 國之幹也;敬,
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 禮不行則上下昏, 何以長世?"(僖公十一年)孟獻子曰:"禮, 身之幹也;敬, 身之基也。" 孔穎達曰:"幹以樹本爲喻,
基以牆屋爲喻。" 劉子曰:"君子勤禮, 小人盡力。勤禮莫如致敬, 盡力莫如敦篤。"(並成公十三年) 君子曰:"讓, 禮之主也。"又曰:"世之治也,
君子尚能而讓其下, 小人農力(以耕農爲勤力)以事其上, 是以上下有禮而讒慝黜遠, 由不爭也, 謂之懿德。"(襄公十三年) 叔向曰:"會朝, 禮之經也。禮,
政之輿也。政, 身之守也。怠禮失政, 失政不立, 是以亂也。"(二十一年)杜預曰:"政須禮而行, 政存則身安。" 臣按:政之行以禮爲輿,
而禮之行又以敬爲輿, 不敬則怠於禮, 怠禮則政不立而馴至於亂也。 子貢曰:"夫禮, 死生存亡之體也。將左右周旋俯仰於是乎取之,
朝、祀、喪、戎於是乎觀之。"(定公十五年) 臣按:春秋之時, 去先王之世不遠, 一時論治者率本於禮, 論禮者率本於敬讓。敬也者禮之本也,
讓也者禮之實也。存乎心者以敬, 形於貌者以讓, 以此立義, 以此爲政, 本乎恭敬之節, 形爲遜讓之風,
此其所以安上治民而能長世也歟? 晉叔向(晉大夫)曰:"忠信, 禮之器也;卑讓, 禮之宗也。"(昭公二年) 臣按:魯昭公二年, 叔弓如晉,
因晉侯使郊勞而善於說辭, 故叔向謂其知禮, 且舉其所聞者如此, 茲二言者蓋古語而叔向稱之也。 晉女叔齊(即司馬侯)曰:"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
無失其民者也。"(昭公五年) 臣按:魯昭公如晉, 自郊勞至於贈賄無失禮, 晉侯謂女叔齊曰:"魯侯不亦善於禮乎?"女叔齊對以"魯侯焉知禮",
且曰:"是儀也, 不可謂禮。"蓋謂昭公自郊勞至於贈賄無有所失, 乃揖遜進退之儀文耳, 非禮也。禮之爲禮, 以能保守其國家爲本, 以能推行其政令爲節, 所以然者,
用以固結其民心使之無失於我耳。今魯君政在臣下, 有賢人而不能用, 禍難且將及於身而不知憂恤其所底止之地, 顧惟屑屑於儀文之末, 豈所謂禮乎?由是觀之,
則禮之爲禮不在儀文之末可見矣。 孟僖子(魯大夫)曰:"禮, 人之幹也, 無禮無以立。"(昭公七年) 臣按:魯昭公至自楚, 孟僖子病不能相禮,
乃講學之, 苟能禮者從之。及其將死, 召其大夫曰:"孔丘, 聖人之後也。我若獲沒, 必屬二子於夫子, 使事之而學禮焉。"所謂無禮無以立,
即孔子所以教其子伯魚者也。古之聖賢教子必以禮也如此, 蓋以人之有禮如木之有幹也, 木而無幹則不能生,
人而無禮其何以立哉? 子太叔(鄭大夫遊吉)引子產之言以答趙簡子曰:"夫禮, 天之經(經者道之常)也, 地之義(義者利之宜)也,
民之行(行者人所利)也。天地之經而民實則之, 則天之明(日、月、星、辰, 天之明也, 民實法之)、因地之性(高下、剛柔, 地之性也, 民實因之),
生其六氣(陰、陽、風、雨、晦、明), 用其五行(水、火、木、金、土), 氣爲五味(酸、鹹、辛、苦、甘), 發爲五色(青、黃、赤、白、黑),
章爲五聲(宮、商、角、征、羽), 淫則昏亂(滋味、聲色用之過度令人昏迷而惑亂), 民失其性, 是故爲禮以奉之。"簡子曰:"甚哉, 禮之大也。"對曰:"禮,
上下之紀, 天地之經緯也, 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之, 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禮者謂之成人, 大不亦宜乎?"(昭公二十五年) 朱熹曰:"夫禮,
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實則之, 則天之明、因地之性, 其下陳天明、地性之目, 與其所以則之、因之之實, 然後簡子贊之曰‘甚哉, 禮之大也',
首尾通貫, 節目詳備。" 眞德秀曰:"上天用此五行以養人, 五行之氣入人口爲五味, 發見於目爲五色, 章徹於耳爲五聲, 味以養口、色以養目、聲以養耳,
此三者雖複用以養人, 人用不得過度, 過度則爲昏亂使人失其常性, 故須爲禮以節之。" 臣按:《左傳》此章子太叔引子產論禮之言也,
而孔子於《孝經》亦以之言孝, 蓋孝者禮之本也, 事親孝然後可移於君, 居家理然後可移於國, 疑必古有是言,
子產因其舊文而孔子又爲推本之論歟? 晏子(名嬰, 齊大夫)曰:"禮之可以爲國也久矣, 與天地並, 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
禮也。君令而不違, 臣共而不貳, 父慈而教, 子孝而箴(諫也), 兄愛而友, 弟敬而順, 夫和而義, 妻柔而正, 姑慈而從, 婦聽而婉,
禮之善物(猶事也)也。"(昭公二十六年) 臣按:此章晏平仲與齊景公言唯禮可以已亂之故, 且言:"在禮, 家施不及國, 民不遷, 農不移, 工商不變,
士不濫, 官不滔(慢也), 大夫不收公利。"蓋以是時陳氏厚施於國, 將有篡國之漸, 故平仲旣告景公以所以已亂之法, 而又推其本如此, 惜乎景公知善其言而不能行,
其後齊之國祚卒移之陳氏。噫, 後世人主其尚敦厚人倫以立禮之本, 而嚴立法制以行禮之用, 庶乎少禍亂矣乎。 《論語》:子張問十世可知也,
子曰:"殷因於夏禮, 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 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 雖百世可知也。"馬融曰:"所因謂三綱五常,
所損益謂文質、三統。" 朱熹曰:"王者易姓受命爲一世,
子張問自此以後十世之事可前知乎?三綱謂君爲臣綱、父爲子綱、夫爲妻綱。五常謂仁、義、禮、智、信。文質謂夏尚忠、商尚質、周尚文。三統謂夏正建寅爲人統、商正建醜爲地統、周正建子爲天統。三綱五常,
禮之大體, 三代相繼皆因之而不能變, 其所損益不過文章制度、小過不及之間, 而其已然之跡今皆可見, 則自今以往或有繼周而王者, 雖百世之遠, 所因所革亦不過此,
豈但十世而已乎?聖人所以知來者蓋如此, 非若後世讖緯術數之學也。" 胡寅曰:"子張之問蓋欲知來, 而聖人言其旣往者以明之也。夫自修身以至於爲天下,
不可一日而無禮。天敘、天秩, 人所共由, 禮之本也。商不能改乎夏, 周不能改乎商, 所謂天地之常經也。若乃制度文爲或太過則當損, 或不足則當益,
益之、損之與時宜之, 而所因者不壞, 是古今之通義也。因往推來, 雖百世之遠不過如此而已矣。" 臣按:子張問十世之事可前知乎, 聖人舉已往之禮以明之,
蓋以見上天下地、往古來今, 人之所以爲生、君之所以爲治、聖人之所以持世立教事之大者, 孰有大於禮哉?所謂禮者, 其大者在綱常, 其小者在制度, 綱常本於天,
亙萬世而不易, 制度在乎人, 隨時世而變易。三代之已往者如此, 百世之方來者亦不過如此而已。 林放問禮之本, 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
喪與其易也寧戚。" 範祖禹曰:"夫祭, 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 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喪, 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 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禮失之奢,
喪失之易, 皆不能反本而隨其末故也。禮奢而備, 不若儉而不備之愈也;喪易而文, 不若戚而不文之愈也。儉者物之質, 戚者心之誠,
故爲禮之本。" 楊時曰:"禮始諸飲食, 故汙樽而殽飲, 爲之簠簋、籩豆、罍爵之飾, 所以文之也, 則其本儉而已。喪不可以徑情而直行, 爲之衰麻、哭踴之數,
所以節之也, 則其本戚而已。周衰世方以文滅質, 而林放獨能問禮之本, 故夫子大之而告之以此。" 朱熹曰:"林放, 魯人,
見世之爲禮者專事繁文而疑其本之不在是也, 故以爲問。孔子以時方逐末而放獨有志於本, 故大其問, 蓋得其本則禮之全體無不在其中矣。"又曰:"易, 治也,
孟子曰:‘易其田疇。'在喪禮, 則節文習熟而無哀痛慘怛之實者也。戚則一於哀而文不足耳。禮貴得中, 奢易則過於文, 儉戚則不及而質, 二者皆未合禮,
然凡物之理必先有質而後有文, 則質乃禮之本也。" 臣按:林放止問禮而孔子並以喪告之者, 蓋以禮之大者在吉、凶二者而已,
然其辭先曰"與其"而又繼之曰"寧", 則非以儉戚爲可尚, 特以與其流於文弊則寧如此耳。先儒謂其言之抑揚得其中正如此,
所以爲無弊也。 子曰:"夏禮吾能言之, 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 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 足則吾能征之矣。" 朱熹曰:"杞, 夏之後;宋,
殷之後。征, 證也。文, 典籍也;獻, 賢也。言二代之禮我能言之而二國不足取以爲證, 以其文獻不足故也。文獻若足,
則我能取之以證吾言矣。" 臣按:聖人之言禮亦必取證前代之典籍、當代之賢人, 苟無證焉亦不敢以作也。後之欲制禮者, 烏可無證而妄作哉?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
子曰:"賜也, 爾愛其羊, 我愛其禮。" 楊時曰:"告朔, 諸侯所以稟命於君親, 禮之大者。魯不視朔矣, 然羊存則告朔之名未泯, 而其實因可舉,
此夫子所以惜之也。" 朱熹曰:"告朔之禮, 古者天子常以季冬頒來歲十二月之朔於諸侯, 諸侯受而藏之祖廟, 月朔則以特羊告廟請而行之。愛猶惜也,
子貢蓋惜其無實而妄費, 然禮雖廢, 羊存猶得以識之而可複焉, 若並去其羊則此禮遂亡矣, 孔子所以惜之。" 臣按:愛禮存羊, 可見聖人意思之大,
而常人無遠見, 屑屑惟小費之惜, 殊不知禮雖廢而羊存, 庶幾後人因羊以求禮, 而禮之廢者猶可因是而複舉也。雖然, 豈特告朔一事爲然哉?凡夫古人之禮,
今雖不盡行者皆必微存其跡以爲複興之緒, 切不可惜一時之費而滅千古之跡也。 子曰:"能以禮讓爲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爲國,
如禮何?" 朱熹曰:"讓者, 禮之實也。何有, 言不難也。言有禮之實以爲國, 則何難之有。不然, 則其禮文雖具, 亦且無如之何矣,
而況於爲國乎?" 臣按:此章言爲國以禮爲本, 而禮又貴乎有其實。讓者, 禮之實也。 子曰:"君子博學於文, 約(要也)之以禮,
亦可以弗畔(背也)矣夫。" 程頤曰:"博學於文而不約之以禮, 必至於汗漫博學矣。又能守禮而由於規矩, 則亦可以不畔道矣。" 朱熹曰:"君子學欲其博,
故於文無不考;守欲其要, 故其動必以禮。如此, 則可以不背於道矣。" 臣按:博文、約禮, 孔門傳授之要道。孔子旣以是爲教, 顏子受以爲學,
亦曰夫子博我以文、約我以禮。古之聖賢未用則以是禮而爲學, 旣用則以是禮而爲治, 大哉禮乎, 所以爲天地立心者在是, 爲生民立命者在是。後世舍禮以爲學,
故其學流於異端;舍禮以爲治, 故其治雜於伯道。 子曰:"恭而無禮則勞, 慎而無禮則葸(畏懼貌), 勇而無禮則亂,
直而無禮則絞(急切也)。"朱熹曰:"無禮則無節文, 故有四者之弊。" 張栻曰:"恭、慎、勇、直皆善道也, 然無禮以主之, 則過其節而有弊,
反害之也。蓋禮者存乎人心, 有節而不可過者也。夫恭而無禮則自爲罷(音疲)勞, 慎而無禮則徒爲畏懼, 勇而無禮則流於陵犯, 直而無禮則傷於訐切, 其弊如此,
豈所貴於恭、慎、勇、直哉?蓋有禮以節之則莫非天理之本然, 無禮以節之則亦人爲之私而已, 是故君子以約諸己爲貴也。" 臣按:此章之旨,
張栻之言盡之矣。 子曰:"麻冕(緇布冠), 禮也, 今也純(絲也), 儉(謂省約), 吾從眾。拜下禮也, 今拜乎上, 泰也, 雖違眾,
吾從下。" 朱熹曰:"緇布冠以三十升布爲之, 升八十縷則其經二千四百縷矣, 細密難成, 不如用絲之省約。臣與君行禮當拜於堂下, 君辭之乃升成拜。泰,
驕慢也。" 臣按:此章之旨, 程氏所謂"君子處世, 事之無害於義者從俗可也, 害於義則不可從也", 其言可謂約而盡矣。大抵義之一言處事之權衡也,
凡百天下之事, 有可以增損、從違者,
一皆准以此例而推其餘。 《孟子》:任人(任國名)有問屋廬子(孟子弟子)曰:"禮與食孰重?"曰:"禮重。""色與禮孰重(任人複問)?"曰:"禮重。"曰:"以禮食則饑而死,
不以禮食則得食, 必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 不親迎則得妻, 必親迎乎?"屋廬子不能對, 明日之鄒以告孟子, 孟子曰:"於答是也何有(不難也),
不揣其本(謂下)而齊其末(謂上), 方寸之木(至卑, 喻食、色)可使高於岑樓(樓之高銳似山岑者, 喻禮)。金重於羽者,
豈謂一鉤(帶鉤)金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 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 奚翅色重。往應之曰:‘紾(戾也)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
不紾則不得食, 則將紾之乎?逾東家牆而摟(牽也)其處子則得妻, 不摟則不得妻, 則將摟之乎?'" 朱熹曰:"方寸之木至卑, 喻食、色;岑樓至高,
喻禮。若不取其下之平而升寸木於岑樓之上, 則寸木反高、岑樓反卑矣。金本重而帶鉤小, 故輕, 喻禮有輕於食、色者;羽本輕而一輿多, 故重,
喻食色有重於禮者。禮食、親迎, 禮之輕者也;饑而死以滅其性, 不得妻而廢人倫, 食、色之重者也。奚翅猶言何但, 言其相去懸絕,
不但有輕重之差而已。紾兄之臂而奪之食, 摟處子而得妻, 此二者禮與食、色皆其重者, 而以之相較則禮爲尤重也。此章言義理、事物其輕重固有大分,
然於其中又各自有輕重之別, 聖賢於此錯綜斟酌, 毫發不差, 固不肯枉尺而直尋, 亦未嘗膠柱而調瑟,
所以斷之一視於理之當然而已矣。" 臣按:此章先儒有言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禮則天理所以防閑人欲者也。禮本重, 食、色本輕, 固自有大分也,
然亦不可拘拘於禮文之微者, 又當隨時隨事而酌其中焉。 《荀子》曰:人生而有欲, 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 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 爭則亂, 亂則窮,
先王惡其亂也, 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 使欲必不窮於物, 物必不屈於欲, 兩者相待而長也。 禮者, 人道之極也。 凡禮, 事生飾歡也,
送死飾哀也, 師旅飾威也, 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 眞德秀曰:"《荀子》書有《禮論》, 其論禮之本末甚備, 至其論性則以禮爲聖人之偽,
豈不繆哉?" 臣按:荀況《禮論》其最純者止此數言, 其餘固若亦有可取者, 但其意旣以禮爲偽,
則莊周謂所言之韙而亦不免於非荀卿之論禮是也。臣恐後世人主或有取於其言, 而小人之無忌憚者或因之以進說, 故於論禮之末剟其可取者以獻, 使知其所謂偽者乃人之偽,
非禮之偽也。禮者敬而已矣, 敬豈可以偽爲哉? 程頤曰:"學禮者考文必求先王之意, 得意乃可以沿革。禮之本出於民之情, 聖人因而道之耳;禮之器出於民之俗,
聖人因而節文之耳。聖人複出, 必因今之衣服、器用而爲之節文, 其所謂貴本而親用者亦在時王斟酌損益之耳。"又曰:"行禮不可全泥古, 須當視時之風氣自不同,
故所處不得不與古異。" 張載曰:"禮者理也, 知理則能制禮, 禮文殘闕, 須是先求得禮之意, 然後觀禮合此理者即是聖人之制, 不合者即是諸儒添入,
可以去取。今學者所以宜先觀禮者類聚一處, 他日得理以意參校。"又曰:"禮但去其不可者, 其他取力能爲之者。大凡禮不可大段駭俗, 不知者以爲怪且難之,
甚者至於怒之疾之, 故禮亦當有漸。" 朱熹曰:"禮時爲大, 古禮如此零碎繁冗, 今豈可行?亦且得隨時裁損耳。孔子從先進, 恐亦有此意。或以禮之所以亡,
正以其太繁而難行爾, 曰然。" 聖人有作, 古禮未必盡用, 須別有個措置, 視許多瑣細制度皆若具文, 且是要理會大本、大原。 古禮繁縟,
後人於禮日益疏略, 然居今而欲行古禮, 而恐情文不相稱, 不若只就今人所行禮中刪修, 令有節文、制數、等威足矣。 臣按:古禮之不能行於今世,
亦猶今禮之不可行於古也。雖然萬古此天地, 萬古此人心, 禮出於人心, 聖人緣人情而制爲禮, 何有古今之異哉?蓋同而不異者,
程氏所謂義也、張氏所謂理也、朱氏所謂大本大原也, 若夫衣服、器用之類則有不能以盡同而不得以不異焉者。臣故曆采自古以來凡爲禮之說類聚以爲一處, 如張氏所雲者,
使後世有志於禮學者, 於此推原人心固有之理、考求先王制作之意, 因其風氣, 順其時勢, 稱其情文, 斟酌損益以漸行之,
立爲一代之制雲。 以上論禮儀之節。臣按:成周盛時, 以禮持世, 凡其所以建國而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爲民極者皆謂之禮焉,
不徒以祭祀、燕享、冠昏、賓射以爲禮也。太宰掌建邦之六典, 以治典爲先而禮典僅居其一, 然其書不謂之治而謂之禮, 其意可見矣。秦漢以來則不然,
凡其所以治者皆謂之政, 特以其所以施於郊廟、朝廷、學校而有節文、儀則者則謂之禮焉。蓋三代以前以禮爲治天下之大綱, 三代以後以禮爲治天下之一事,
古今治效所以有隆汙之異者以此。我太祖皇帝初得天下, 於洪武元年即命中書省暨翰林院、太常寺定擬三禮, 明年再命集議, 又明年遍征草澤道德文章之士相與考訂之,
以爲一代之制, 今書之存者有《大明集禮》。洪武定制禮儀定式、稽古定制及諸司職掌所載者, 乞命掌禮大臣著爲一書以頒賜中外, 使天下後世鹹知我朝一代之制,
永永遵守, 亦俾後世作史者有所根據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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