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時, 房玄齡嘗言:"秦府舊人未遷官者皆嗟怨, 曰吾屬奉事左右幾何年矣, 今除官返出前宮齊府人之後。"上曰:"王者至公無私,
故能服天下之心。朕與卿輩日夜衣食皆取諸民者也, 故設官分職以爲民也, 當擇賢才而用之, 豈以新舊爲先後哉?必也新而賢、舊而不肖,
安可舍新而取舊乎?今不論其賢不肖, 而直言嗟怨, 豈爲政之體乎?" 臣按:太宗此言非但以論功行賞, 大凡用人皆當然。 肅宗至德元載,
帝謂李泌曰:"今郭子儀、李光弼以爲宰相, 若克兩京, 平四海, 則無官以賞之, 奈何?"對曰:"古者官以任能, 唐初未得關東, 故封爵皆設虛名,
其食實封者給繒布而已, 繇是賞功者多以官。夫以官賞功有二害, 非才則廢事, 權重則難制, 是以功臣居大官者皆不爲子孫之遠圖, 向使祿山有百裏之國,
則亦惜之以傳子孫不反矣。爲今之計, 莫若疏爵土以賞功臣, 則雖大國不過一二百裏, 可比今之小郡, 豈難制哉?"上曰:"善。" 臣按:人君之頒爵祿於臣下,
固爲國家用人之計, 亦不可不爲其人之慮, 其人年方少壯而功已高、位已崇, 一旦再有功庸, 吾將何官以報之?不報之則其人怨望而無以振起乎人心,
報之則官位已極無容再加, 使其人賢歟固無慮也, 苟非其人, 或有以起其非分之望, 不然, 無可賞之功而或挾之以震主, 繇此其兆,
不可不知也。 玄宗開元四年, 宋璟爲紫薇侍郎。突厥默啜自則天世爲中國患, 朝廷旰食, 傾天下之力不能克, 郝靈荃得其首, 自謂不世之功, 璟以天子好武功,
恐好事者競生心徼幸, 痛抑其賞, 逾年始受郎將。 臣按:宋璟之不賞郝靈荃, 與蕭望之、匡衡意同。 德宗幸梁州, 有百姓進瓜果者, 上欲與散試官,
陸贄上言曰:"爵位者天下之公器而國之大柄也, 惟功勳才德所宜處之, 非此二途不在賞典, 恒宜謹惜, 理不可輕, 起端雖微, 流弊必大。所獻瓜果量以錢帛爲賜,
饋獻酬官, 恐非令典。"又曰:"今或捧瓜一器、挈果一盛亦授試官以酬所獻, 則彼突銛鋒而竭筋力者必相謂曰:‘吾以忘軀命而獲官, 彼以進瓜果而獲官,
是乃國家以吾之軀沒於瓜果矣。'瓜果, 草木也, 視人如草木, 誰複爲用哉?" 臣按:德宗欲以散試官賞獻瓜果之人, 固爲非宜, 然猶肯以下問於侍從之臣,
故陸贄得以進諫, 其視夫任情直行, 不複詢訪於人者, 德宗猶爲賢乎已。夫散試之官無俸祿之資、無攝管之柄、無見敬之貴、無免役之優, 惟假空名以籠浮俗,
猶不可以與人, 況有俸祿之給、名位之榮, 不徒身享之而子孫又世襲之者, 不以軍功而可輕以予人哉? 贄又言於德宗曰:"賞以懋庸, 名以彰行,
賞乖其庸則忠實之效廢, 名浮於行則瀆冒之弊興, 一足以撓國權, 一足以亂風俗, 授受之際, 豈容易哉?頃以駐蹕奉天, 迫於患難, 竟攘凶逆, 實賴武人,
遂旌定難之勳、特賜功臣之目, 名頗符實, 事亦會時, 所沾雖多, 誰曰非允, 至如宮闈近侍班列具臣, 雖奔走恪居, 各循厥職, 而驅除剪伐諒匪所任,
臣忝縉紳之列, 又當受賜之科, 竊自校量, 猶知不可, 而況於介胄之士乎?人之多言, 靡所不至, 必謂陛下溺愛近習, 故徇其苟得之情, 泛訊群司以分其私昵之謗,
怨不在大, 釁皆自微, 必將阻戰士激厲之心、結勳臣憤恨之氣, 所悅者寡, 所慍者多, 所與者虛名, 所失者實事。且名者眾之所評也, 是曰公器, 亦爲爭端,
當功而獎尚恐未孚, 獎又非功, 固宜見誚, 儻有節效尤著, 理當褒崇, 實典甚多, 何必在此?" 臣按:人君行賞皆不可以不公,
而於軍功尤當公而不可一毫之私, 何者?蓋戰伐之功, 以將士之性命易敵人之性命而得之也, 將士捐軀舍死以立功, 而嬖幸富豪之徒乃以貨賄私昵而得之,
則彼立功者曰"我以性命而得之, 彼以貨賄私昵而得之, 上之視我性命輕矣", 況又眞有功而不得者乎?彼將曰"我之性命反不如貨賄私昵也", 上之所爲如此,
後將何以用人乎? 贄又言曰:"賞以存勸, 罰以示懲, 勸以懋有庸, 懲以威不恪, 故賞罰之於馭眾也,
猶繩墨之於曲直、權衡之揣重輕、輗軏之所以行車、銜勒之所以服馬也。馭眾而不用賞罰, 則善惡相混而能否莫殊, 用之而不當功過, 則奸妄寵榮而忠實擯抑, 夫如是,
聰明可炫, 律度無章, 則用與不用, 其弊一也。自頃權移於下, 務相遵養, 苟度歲時, 欲賞一有功, 翻慮無功者反側, 欲罰一有罪, 複慮有惡者憂虞,
罪以隱忍而不彰, 功以嫌疑而不賞, 使忘身效節者獲誚於等夷, 率眾先登者取怨於士卒, 僨軍蹙國者不懷於愧畏, 緩救失期者自以爲智能, 褒貶旣闕而不行,
稱毀複紛然相亂, 人雖欲善, 誰爲言之?況又公忠者直己而不求於人, 反罹困厄, 敗撓者行私而苟媚於眾, 例獲優崇, 此義士所以痛心,
勇夫所以體體也。" 臣按:賞罰國家之大柄, 所謂紀綱是也。爲國不可無賞罰, 至於出軍命將, 所以置人於死地,
及其成功而其賞罰尤不可不明焉。蓋明今日之賞雖所以正前日之功罪, 而實所以爲來日用人舉事之地也。 贄又曰:"謹按命秩之載於甲令者, 有職事官焉, 有散官焉,
有勳官焉, 有爵號焉。雖以類而分其流有四, 然其掌務而授俸者, 唯系於職事之一官, 以序才能以位賢德, 此所謂施實利而寓之虛名者也;其勳、散、爵號三者所系,
大抵止於服色資蔭而已, 以敘崇貴以甄功勞, 此所謂假虛名以佐其實利者也。虛實交相養故人不瀆, 賞輕重互相制故國不廢權, 今之員外試官頗同勳、散、爵號,
雖則授無費祿, 受不占員, 然而突銛鋒、排患難者以是賞之, 竭筋力、展勤效者以是酬之, 其爲用也, 可謂重矣。" 臣按:陸贄此疏可見有唐一代賞功之格,
所謂爵號者如今公、侯、伯之類, 所謂職事者如今都督、都指揮、千百戶、鎮撫之類, 所謂勳者如今柱國、騎都尉之類, 所謂散官者如今光祿大夫、驃騎將軍之類,
在唐則分爲四類, 而今日則惟三類焉。蓋在今之勳階、散官隨職事而有, 非若唐別以授人也, 我朝異姓無生而封王者, 列爵惟公、侯、伯而無子男,
歲錫以祿而無唐、宋食邑之虛名。蓋自漢以後以古爵封功臣所僅見也。其職事之官皆以階級相承, 無不掌務而授俸者, 但就其中又次爲等第焉, 有世官、有流官,
世官則以軍功得官而子孫承襲者也, 世世不絕, 自指揮使以下至於鎮撫是也;流官者因其材能擢以任事, 則終其本身而不得世襲, 在內則五軍都督、錦衣衛指揮,
在外則都指揮及試官是也。贄謂輕重互相制而國不失權, 我祖宗蓋得此意矣, 其報臣之功則賞延於世, 因人之能則用盡其才, 有唐人之實而無其虛焉。嗚呼,
三代以來所未有也, 伏願聖子神孫念祖宗天下得之不易, 惜祖宗之官爵, 保祖宗之功臣, 追崇其所已然以報其功, 振作其所未然以激其志, 非軍功不授以武職,
非異才不試以流官, 使天下之人得之爲難, 則我國家一旦有事, 人人欲得我之官爵以爲子孫計, 則得之者盡職以保其家, 未得者竭力以求吾祿, 如此,
則維持之者旣固, 奮起者又繼之, 則凡吾心之所向無不如意, 事之所舉無不成功, 宗社之安如泰山, 而四維立矣。伏惟聖神留意, 毋輕以賞功之典以爲施恩之具,
而輕以授之嬖幸、技藝之流, 則天下國家不勝大幸。 唐自天寶末安祿山反, 是時府庫無蓄積, 朝廷專以官爵賞功, 諸將出身但給空名告身, 臨時注名,
其後又聽以信牒授人, 官爵有至異姓王者, 諸軍但以職事相統攝, 不複計官爵高下, 複以官爵收散率。繇是官輕而貨重大, 將軍告身一通僅易一醉,
凡應募入軍者一切衣金紫, 至有朝士僮仆衣金紫、稱大官而執賤役者。 臣按:陸贄謂:"天寶季年, 嬖幸傾國, 爵以情授, 賞以寵加, 天下蕩然, 紀綱如紊,
安、史乘釁, 遂亂中原, 遣戍歲增, 策勳曰廣, 財賦不足以供賜而職官之賞興焉, 職員不足以容功而散試之號行焉, 銀青雜遝於胥徒, 金紫普施於輿皂, 薰蕕無辨,
涇渭不分, 當今所病, 方在爵輕, 設法貴之猶恐不重, 若又自棄, 將何勸人?"繇是觀之, 則有唐一代賞功之格其得失可見矣。大抵朝廷方創業之初,
慎惜官爵不輕以予人, 故官爵重而人得以爲榮, 及其末世, 不知祖宗立法之深意, 往往輕以與人, 是以人人可得, 其所得未必皆有奇功異能,
故人視之蔑如也。自古用官爵以賞功, 其輕賤之弊未有如唐之甚者也, 史臣書之於冊, 足以爲萬世戒, 有國者尚其鑒之慎之, 毋蹈其故轍。 穆宗長慶二年, 初,
上吊宮, 聞天下厭苦憲宗用兵, 故即位務優假將卒, 以求安息, 詔:"神策六軍及南牙常參武官具繇曆、功績, 牒送中書, 量加獎擢。其諸道大將久次及有功者悉奏聞,
與除官。應天下諸軍, 各委本道據守舊額, 不得輒有減省。"於是商賈、胥吏爭賂藩鎮, 牒補列將而薦之, 即升朝籍。奏章委積,
士大夫皆扼腕歎息。 臣按:自古創業之君立爲法制以遺子孫, 未有不盡善盡美者, 但事久而弊生, 弊積之久而弊中又有弊焉, 古今同一律也。唐穆宗承唐積弊之後,
務優假將卒以求安息, 乃詔神策六軍及諸武官並諸道大將俾其內外各具事功, 無故而加以獎擢, 補官升朝, 蓋欲餌之使不生事也。嗚呼, 爵賞所以待有功令,
無功而加以爵賞, 一旦有功, 何以酬之乎?穆宗所爲如此, 宜乎唐之不複振也。 五代唐莊宗許伶人欲以爲刺史,
郭崇韜諫曰:"陛下所與共取天下者皆英豪忠勇之士, 今大功始就, 封賞未及一人, 而先以伶人爲刺史, 恐失天下心。"逾年, 伶人屢以爲言,
莊宗謂崇韜曰:"吾已許之矣, 使吾慚見之。公言雖正, 然當爲我屈意行之。"遂以爲刺史, 時親軍有從百戰未得刺史者, 莫不憤歎。 臣按:陸贄有言,
爵位惟功勳功德所宜處之, 苟非四者, 雖公卿之世、華夏之胄, 猶不可輕褻, 況優伶乎?莊宗之不以令終, 國祚不永, 有以夫。 宋眞宗時,
龐籍言:"綱紀者其要在賞罰, 恩賞貴乎審當, 法令貴乎齊一。伏見近年恩及僥幸, 而典憲稍縱, 夫賞所以勸功也, 無功之人坐獲殊寵, 後有臨敵效命立勳行陳者,
將何賞以塞其望乎?顧陛下愛惜爵祿, 無及僥幸, 以待立功之臣;申嚴憲法, 無使縱弛, 以威不恪之臣, 此最切務也。" 臣按:龐籍欲眞宗愛惜爵祿,
無及僥幸, 以待立功之臣;申嚴憲法, 無使縱弛, 以威不恪之臣。以爲此最切務, 臣於今日亦雲然。 歐陽修言於仁宗曰:"用人之術不過賞罰,
然賞及無功則恩不足勸, 罰失有罪則威無所懼, 雖有人不可用矣。太祖時, 王令斌破蜀而歸, 功不細矣, 犯法一貶十年不問, 是時方討江南,
故黜全斌與諸將立法。太祖神武英斷, 所以平定天下者, 其賞罰之法皆如此也。昨關西用兵四年矣, 大將以無功罷者依舊居官, 軍中見無功者不妨得好官,
則諸將誰肯立功矣?裨將畏懦逗遛者皆當斬罪, 或罰貶而尋遷, 或不貶而依舊, 軍中皆有罪者不誅, 則諸將誰肯用命?所謂賞不足勸、威無所懼, 賞罰如此而欲用人,
其可得乎?" 臣按:修所言軍中見有罪者不誅, 則諸將誰肯用命, 是知國家於將領有功者固所當賞, 而有罪者亦不可以不罰, 賞必足勸, 罰必足懼,
然後可以用人。 高宗時, 鄧肅言:"金人不足畏, 但其信賞必罰, 不假文字, 故人各用命。朝廷則不然, 有同時立功而又相等者, 或已轉數官, 或尚爲布衣,
輕重上下只在吏手, 賞旣不明, 誰肯自勸?欲專立功賞一司, 使凡立功者得以自陣, 若功狀已明而賞不行, 或功同而賞有輕重先後,
並置之法。" 臣按:自古最難得明實者軍功也, 原其所以不明之故, 繇於主帥之不得其人, 一委之吏胥之手, 出入輕重任其所爲,
此將士所以不服而憤怨也。鄧肅乞立功賞一司專主其事, 然功賞之司但能考其功狀耳, 未必得其虛的也。臣愚以爲, 凡出師必擇朝臣公明有風力者一人付以屬吏,
俾其專掌功賞, 隨軍紀功, 遇有功次即於軍中核實詳定焉。 高宗時, 給事中金安節駁皇城司濫賞曰:"凡外之將帥效命邊庭, 亦必有功而後加爵,
豈可以僥幸一時微勞而反過於親臨行陣、出入萬死一生者乎?今劉允升幹辦皇城任滿, 比之立軍功者勞逸異矣, 遽以一官轉承宣使,
其以皇城任滿遂將轉節度使乎?竊恐行之則將士解體, 望愛惜名器, 以待勳勞。"從之。 臣按:朝廷立武爵以待有功之臣, 必親臨行陳者然後爲軍功,
彼其出入禁旅、左右承奉者雖有年勞, 當別甄敘。我朝立錦衣衛以掌宿衛官職之設, 雖與列衛同, 而其官則用其能而不用其世, 蓋所以待武臣之超出群類者也,
然亦惟武臣之胄而他塗不得與焉, 其選可謂重而嚴矣, 今世乃有不出自武胄而以嬖幸、技藝進者, 失祖宗之初意矣。夫技藝之流舊制當屬工部, 今因其能而用以雜流,
俾專司其業, 豈不名稱其實哉?顧乃以賞功之官以爲恩賜之具, 彼得之而人譏之, 固不足以爲榮, 彼何足惜, 遂使國家失賞功之常典,
而凡親臨行陣出萬死得一生者皆因之以解體, 其失豈小小也哉?授之以是官固非矣, 而又使之世襲, 可乎?彼技藝之流有異能者, 朝廷以特恩授之可也,
而其子豈亦有異能而使之世其官乎?有異能且不可, 況實無異能;在其身且不可, 況又延及其子孫乎? 高宗論諸軍使臣猥多, 歲增俸廩, 因曰:"大將奏功,
率以所愛偏裨多轉官資, 而出戰士卒往往不及, 不惟無以勸有功, 兼亦蠹國。朕嘗謂行賞當先自下, 行罰當先自上。"趙鼎曰:"聖慮高遠,
豈諸將所及。" 臣按:宋高宗謂"大將奏功率以所愛偏裨多轉官資而出戰士卒往往不及", 此弊匪但宋人有之, 唐人之詩亦雲"死是軍人死, 功是將軍功",
其弊之來也久矣。居人上者而能思慮及此, 遇有紀錄功次者必加詳審, 毋俾將領專有其功而致士卒之嗟怨, 異時複興師旅,
凡在戎行者皆奮其勇而不患上之人不已知矣。 以上賞功之格。臣按:祖宗立爲武職專以賞有功之臣, 以延及其子孫, 世其職而不遷, 不計滿限, 不用磨勘,
父死而子繼, 兄亡而弟及, 官職簡而階級明, 非若宋人遙授遷轉, 無定職且無定員也。今制, 十軍立一小旗, 五十軍一總旗, 兩總旗一百戶, 十百戶一千戶,
千戶有正有副, 千戶以上有指揮, 指揮有司, 有同知有僉事, 此皆世襲之官也, 至於都指揮、都督各三等亦如指揮之制, 此則擢其有才能者爲之,
用其才而不世其官者也。祖宗之制可謂盡善盡美, 後世雖有作者不可及已, 奈何積日久而人日多, 前之積者未銷, 後之來者日至, 遂至軍少而官多,
所任者一人之事而所食者大官之祿, 欲國計不屈, 難矣。伏惟我太祖高皇帝於洪武二十九年大賚天下致仕武臣, 論之曰"同立艱難, 致有今日, 顧朕子孫保無窮之天下,
則爾子孫亦享無窮之爵祿", 一何仁之至也;太宗文皇帝於永樂二年, 因法司言征討官有系獄者, 請論功定罪, 諭曰"朝廷大公至正之道, 有功則賞, 有過則刑,
刑賞者治天下之大法, 不以功掩過, 不以私廢公", 一何義之盡也。仁之至所以報其功, 使其世世享爵祿之奉, 以衍其家慶;義之盡所以勵其節, 使其世世奉法度之公,
以保其世祿。大哉皇言, 萬世所當服膺者也。然祖宗不惟形之言者仁義兼至如此, 而又著之於法律以維持警飭之, 使吾仁義之澤百世如一日焉。伏讀律文,
有曰"凡內外大小軍民衙門官吏, 犯公罪杖罪以上, 明立文案, 每年一考, 紀錄罪名, 九年一次通考, 所犯次數重輕以憑黜陟", 又曰"若軍官有犯私罪該笞者,
附過收贖, 杖罪解見任, 降等敘用, 該罷職不敘者降充總旗, 該徒流者照依地裏遠近發各衛充軍。"嗚呼, 太祖定律之意, 即太宗垂戒之言也,
誠能本太祖立律之文、用太宗垂戒之意, 則武臣益知所懼, 無有不盡忠守法者矣。然人之材質不能相同, 其間固不能無不忠不謹者焉, 因其人之所犯而用國法以遞降之,
消之以漸, 日減月削, 去者去而來者來, 今之來者即所以補乎昔之去者焉, 則人與官互相稱矣, 尚何軍少官多之患哉?臣於此又有見焉, 孟子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
注雲:"父子相繼爲一世, 四世而緦服之窮也, 六世則親屬竭矣。"夫以大賢君子, 功業見乎一世, 德澤被乎天下, 其沒世之後四世而後子孫尚廢其祀, 況彼一介武夫,
乘時崛起, 因人而成事, 隨眾以建功, 未必眞有出奇制勝之智、搴旗斬將之勇、定難拓土之功, 錫之以官爵, 食之以俸祿, 終其身已爲多矣, 況及其子若孫乎,
況無子及孫者又及其旁支別派乎?且開國大臣封國公者六、封侯者十有五, 其餘封伯及繼封者又不下數十人, 今存者無幾, 大功多廢, 小功多存,
何大功之澤不宄而小功之澤反延哉?今文武官犯入私罪律條久廢, 驟而用之, 可駭物聽, 臣請敕兵部查內府貼黃, 將洪武、永樂、宣德年間以來官職從軍升授緣繇,
及行內外衛所並各官原籍與舊任去處, 通行造冊, 開具在任見在親屬若幹、原籍戶口若幹、舊任遺下家屬若幹, 要見其人是始初從軍者的派子孫與否, 明白詳實,
備具以聞, 彼此對照無差, 然後將前項軍官分爲三等, 一曰奉天啟運, 二曰奉天征討, 其他立功邊庭及隨大將平寇者居其次三焉。啟運、征討之功, 已經五世之後,
若不系從軍人的派者, 革去職任, 其子孫附籍所在世世優免雜差;五世之後仍系從軍的派子孫者, 遇有公私過犯, 依律遞降, 不在赦原之數,
無犯者照舊;其不系啟運、征討及各處立功者, 三世之後子孫不系的派者革職, 的派子孫三世之後有犯者遞降, 三世之後又有加功者不革,
否則革之;其五世、三世之後例該革任者, 若其間有一世以王事及再加功者, 又從此人起計其世數, 以上皆優免其子孫。如此, 則禮與律皆協,
人知所勸勉而官不至於冗濫矣。臣愚見如此, 非敢犯眾怒而輒興異議, 以取張仲瑀之禍, 念此乃國家大事, 不於無事之時而預有以爲之調停, 一旦馴致於無可奈何之地,
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伏望明主閔其愚而察其心, 毋使若高觀者得以起異議而生邪心。 [樓主] [16樓] 作者:guoqingm 發表時間:
2009/09/22 11:54 [加爲好友][發送消息][個人空間]回複 修改 來源 刪除 《大學衍義補》一百六十卷(141-150)[明]
邱浚 ●大學衍義補/卷141 ○經武之要(上)《易》:師出以律, 否臧凶(《師》卦)。《書》:滿招損, 謙受益, 時乃天道(《大禹謨》)。殲厥渠魁,
脅從罔治(《胤征》)。 臣按:以上三條解見前。威克厥愛, 允濟;愛克厥威, 允罔功(《胤征》)。 李靖曰:"愛設於先、威設於後, 不可反是也,
若威加於前、愛救於後則無益於事矣。《尚書》所以慎戒其終, 非謀於始也。"臣按:靖言雖非經意, 然亦有理。 佑賢輔德, 顯忠遂良, 兼弱攻昧,
取亂侮(傷也)亡, 推亡固存, 邦乃其昌(《仲虺之誥》)。 蔡沈曰:"諸侯之賢德者佑之輔之, 忠良者顯之遂之, 所以善善也;諸侯之弱者兼之, 昧者攻之,
亂者取之, 亡者傷之, 所以惡惡也。推亡者兼攻取侮也, 固存者佑輔顯遂也。推彼之所以亡, 固我之所以存,
邦國乃其昌矣。" 林之奇曰:"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 故栽者培之, 傾者覆之, 天道之自然也。佑輔顯遂爲善者必爲人所助也,
兼攻取侮爲不善者必爲人所侵也, 聖人因其常理以應世, 有亡之道則推而亡之, 有存之道則輔而固之。" 臣按:昧者亂者攻之取之可也,
若有不幸而衰弱而或馴致於喪亡, 乃兼之侮之, 豈天道哉, 豈聖人之心哉?意所謂弱者亡者乃不爲不善所致而非爲善而不幸也, 故下文曰"殖有禮, 覆昏暴",
蓋所以至於弱而亡者, 昏而暴者也, 故因而覆亡之, 是則上天之道也, 故曰"欽崇天道, 永保天命"。 同力度德,
同德度義(《泰誓》)。 蔡沈曰:"度, 量度也。德, 得也, 行道有得於身也。義, 宜也, 制事達時之宜也。同力度德, 同德度義, 意古者兵志之詞,
武王舉以明伐商之克。" 林之奇曰:"凡勝負之理, 力同則有德者勝, 德同則廢義者勝。度德, 校善惡也;度義, 校勝負也。"民之所欲,
天必從之(同上)。孔安國曰:"言天除惡樹善與民同。" 臣按:民之所欲, 天必從之。嗚呼, 爲人上者慎毋咈民之所欲哉!吾咈民之欲則民不欲吾爲之主矣,
民不欲吾爲之主則必將以欲吾者欲他人矣。民心旣有所欲, 天意惟民之從, 爲人上者奈何弗畏且敬哉? 古人有言, 曰"撫我則後,
虐我則仇"(《牧誓》)。 蔡沈曰:"武王因古人之言, 謂撫我則我之君也, 虐我則我之仇也。" 臣按:人君常誦此二言, 出入起居恒存諸心,
口誦而心惟之則必兢兢焉, 在民之上恒如朽索之馭六馬矣。樹德務滋, 除惡務本(同上)。 蔡沈曰:"務, 專力也。植德則務其滋長, 去惡則務絕根本,
兩句意亦古語也。"《禮記》:軍旅思險, 隱情以虞(《少儀》)。 程頤曰:"軍行舍止, 行繇之處必思爲險阻之防,
又當隱密己情以虞度人之情計也。" 輔廣曰:"行軍之道以臨事而懼好謀而成爲上。思險謂臨事而懼, 慮敗不慮勝也。隱情以虞謂好謀而成,
且兵事露則不神也。"武車不式, 介者不拜。 鄭玄曰:"兵車不以容禮下人也, 軍中之拜肅拜。"子曰:"以之田獵有禮,
故戎事閑也。"(《仲尼閑居》) 胡安國曰:"三綱, 軍政之本。古者春浚、夏苗、秋獮、冬狩, 皆於農隙以講事, 而所主者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
則皆納民於軌物, 而非馳射擊刺之末矣。" 《春秋公羊傳》: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 則專之可也。(莊十九年)臣按:此言雖主於聘,
然亦可推之以用於出師。 弱者吾威之, 強者吾辟之, 是以使寡人無以立乎天下。(宣二十年)臣按:此語《左傳》亦引之。《穀梁傳》:知者慮, 義者行,
仁者守。(隱三年及桓十八年) 臣按:此三言《穀梁傳》凡兩見, 雖爲會而言, 然亦可以用之於師旅。伐不逾時, 戰不逐奔,
誅不填(音田)服。(隱五年)陸德明曰:"不填服者, 來服者不複填厭之。" 倍則攻, 敵則戰, 少則守。(僖二十二年)古者雖有文事,
必有武備。(襄二十五年)懷惡而討, 雖死不服。(昭四年)君不爲匹夫興師。(定四年) 《左傳》:眾仲曰:"以德和民, 不聞以亂,
以亂猶治絲而棼之也。"阻兵無眾, 安忍無親, 眾叛親離, 難以濟矣。夫兵猶火也, 弗戢將自焚也。(並隱四年) 君子曰:"不備不虞,
不可以師。"(隱五年) 戎輕而不整, 貪而無親, 勝不相讓, 敗不相救, 先者見獲必務進, 進而遇覆必速奔, 後者不救則無繼矣,
乃可以逞。(隱九年)以王命討不庭, 不貪其土, 以勞王爵, 正之體也。(隱十年) 無刑而伐之, 服而舍之, 度德而處之, 量力而行之, 相時而動,
無累後人。 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不征辭(明征其辭以審曲直)、不察有罪, 犯五不韙(是也)而以伐人, 其喪師也不亦宜乎。(並隱十一年) 凡公行,
告於宗廟, 反(回也)行, 飲至(到也)舍(置也)"爵(酒器)策勳(書勳勞於策), 禮也。(桓二年)師克在和, 不在眾。(桓十一年) 疆場之事,
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桓十七年)凡師, 一宿爲舍, 再宿爲信, 過信爲次。(莊三年)戰, 勇氣也。一鼓作氣, 再而衰, 三而竭, 彼竭我盈,
故克之。 視其轍亂, 望其旗靡, 故逐之。(並莊十年)得一夫而失一國, 與惡而棄好, 非謀也。(莊十二年) 夫禮樂慈愛,
戰所畜也。夫民讓事樂和、愛親哀喪而後可用也。(莊二十七年)輔車(輔, 頰;牙, 車)相依,
唇亡齒寒。(僖公五年) 臣按:公羊、穀梁二子皆載"唇亡齒寒"之語, 而《左傳》加"輔車相依"一句。 諺有之, 曰:"心則不競,
何憚於病。"旣不能強, 又不能弱, 所以病也。招攜以禮, 懷遠以德, 德禮不易, 無人不懷。(並僖七年)弊重而言甘,
誘我也。(僖十年) 古者大事必乘其產(謂馬), 生其水土而知其人心, 安其教訓而服習其道, 唯所納之, 無不如志。重怒難任, 背天不祥。 史佚有言,
曰:"無始禍, 無怙亂, 無重怒。重怒難任, 陵人不祥。"(並僖十五年)盍姑內省德乎無闕而後動。(僖十九年)量力而動, 其過鮮矣,
善敗由己而由人乎哉?(僖二十年) 國無小, 不可易也, 無備, 雖眾不可恃也。無謂邾小, 蜂蠆有毒。(並僖二十二年)君命無貳, 古之制也。除君之惡,
惟力是視。(僖二十四年)竊人之財猶謂之盜, 況貪天之功以爲己力乎? 信, 國之寶也, 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
何以庇之?所亡滋多。(並僖二十五年) 《軍志》曰:"允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敵。" 臣按:凡《左傳》所引《軍志》之說,
必古有是書, 今亡矣。夫幸其言猶有一二之存, 用兵者可以爲法。師直爲莊, 曲爲老。(並僖二十八年又宣十二年) 因人之力而敝之, 不仁;失其所與不知,
以亂易整, 不武。(僖三十年)勤而無所, 必有悖心, 且行千裏, 其誰不知?(僖三十二年) 輕則寡謀, 無禮則脫(易也), 入險而脫, 又不能謀,
能無敗乎?敵不可縱, 縱敵患生。又曰:一日縱敵, 數世之患也。(並僖三十三年)諸侯敵王所愾(恨怒)而獻其功。(文四年) 敵惠敵怨,
不在後嗣。(文六年)先人有奪人之心, 軍之善謀也。兵作於內而亂於外爲寇, 寇猶及人, 亂自及也。(並文七年)使者目動而言肆, 懼我也,
將遁矣。 死傷未收而棄之, 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於險, 無勇也。(並文十二年) 禮以順天, 天之道也。己則反天而又以討人,
難以免矣。又曰:君子之不虐幼賤, 畏乎天也。(文十五年)我能往寇亦能往。(文十六年) 平國以禮, 不以亂, 伐而不治, 亂也。以亂平亂, 何治之有?無治,
何以行禮?(宣四年)杜預曰:"責公不先以禮治之而行伐。" 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 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 而奪人之牛,
罰已重矣。(宣十一年) 觀釁而動, 德刑、政事、典禮不易不可敵也, 不爲是征, 叛則伐之, 服而舍之, 德刑成矣。伐叛, 刑也;柔服, 德也。見可而進,
知難而退, 軍之善政也;兼弱攻昧, 武之善經也。 成師以出, 聞敵強而退, 非夫。(非文夫)也。 寧我薄人, 無人薄我,
《軍志》曰:"先人有奪人之心。"薄之也。夫武, 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臣按:此武之七德。 拊而勉之, 三軍之士皆如挾纊。(綿也,
並宣十二年)雖鞭之長, 不及馬腹。(宣十五年)史佚之志有之, 曰:"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成四年) 聖人與眾同欲,
是以濟事。又曰:善鈞從眾。(成六年) 唯聖人能內外無患, 自非聖人, 外寧必有內憂, 盍釋楚以爲外懼乎。 怨之所聚, 亂之本也。多怨而階亂,
何以在位?(並成十六年)"信不叛君, 知不害民, 勇不作亂。 亂在外爲奸, 在內爲軌, 禦奸以德, 禦軌以刑。(並成十七年)"師眾以順爲武,
軍事有死無犯爲敬。(襄三年)謀之多族(家也), 民之多違, 事滋無成。(襄八年) 居安思危, 思則有備, 有備無患。(襄十一年) 譬如捕鹿,
晉人角之, 諸戎掎之(掎其足也), 與晉踣(僵也)之。(襄十四年)臣按:掎角之言出諸此。兵不戢必取其族。(襄二十四年) 杜預曰:"族, 類也。取其族,
還自害也。"久將墊隘(慮雨水), 隘乃禽也, 不如速戰。(襄二十五年)兵, 民之殘也財用之蠹, 小國之大災也。 天生五材(金、木、水、火、土也),
民並用之, 廢一不可, 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 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 聖人以興, 亂人以廢。(並襄二十七年) 或多難以固其國、啟其疆土,
或無難以喪其國、失其守字。(昭四年)五大(謂五官)不在邊, 五細。(謂五官之屬)不在庭。 杜預曰:"言五官之長, 專盛過節則不居邊,
細弱不勝任亦不可居朝廷。"末大必折, 尾大必掉。(並昭十一年) 《軍志》有之:"先人有奪人之心, 後人有待其衰。"(昭二十一年)威克其愛,
雖小必濟。(昭二十三年)乘亂不祥。(昭二十七年) 彼出則歸, 彼歸則出, 亟肄(勞也)以罷(與疲同)之,
多方以誤之。(昭二十年) 唐太宗曰:"朕觀千章萬句, 不出乎‘多方以誤之'一句而已。"不讓則不和, 不和則不可以遠征。(定五年)裔不謀夏, 夷不亂華,
俘不幹盟, 兵不逼好。(定十年) 樹德莫如滋, 去疾莫如盡。(哀元年)背大國不信, 伐小國不仁。民保於城,
城保於德。(哀七年) 臣按:《左傳》中論戰伐之語頗多, 其間多是引其所聞及古志, 往往切於用兵之實, 前代名將若關羽、嶽飛輩皆喜觀《左傳》,
有繇然也。臣故掇其要語載之, 以爲經武之要, 使後世知三代以前兵法猶有存者如此, 非但後世顓顓然用權謀變詐也。 《國語》:兵戢(聚也)而時動, 動則威,
觀則玩(黷也), 玩則無震(懼也)。 伐木不自其本必複生, 塞水不自其源必複流, 滅禍不自其塞必複亂。 夫國, 非忠不立, 非信不固,
旣不忠信而留外寇, 外寇知其釁而歸圖焉, 已自拔其本矣。擇福莫若重, 擇禍莫若輕。委質爲臣, 無有二心。委質而策死, 古之法也。 爲人臣者, 君憂臣勞,
君辱臣死。《論語》:子曰:"必也臨事而懼, 好謀而成者也。"臣按:萬世經武之要, 不出乎聖人此二語。子曰:"不以教民戰,
是謂棄之。" 孟子曰:"天時不如地利, 地利不如人和。"《尉繚子》曰:天時不如地利, 地利不如人和, 謹人事而已矣。 《荀子》曰:知莫大乎棄疑,
行莫大乎無過, 事莫大乎無悔, 至無悔而止矣, 不可必也(不必其成功)。 聖人有誅而無戰, 城守不攻, 兵革不擊, 不屠城, 不潛軍, 不留眾,
師不越時。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 非爭奪也。 仁義之兵行於天下, 近者親其善, 遠方慕其德, 兵不血刃, 遠邇來服。戰如所, 行如戰,
有功如幸。《老子》曰:國之利器, 不可以示人。禍莫大於輕敵。 兵者不祥之器, 非君子之器, 不得已而用之。樂殺人者,
不可鎰志於天下矣。《管子》曰:攻堅者瑕, 攻瑕則瑕者堅。《莊子》曰:聖人以必不必, 故多功;眾以不必必, 故無功。 《揚子》曰:禦得其道則天下狙詐鹹作,
使禦失其道則天下狙詐鹹作敵。 《淮南子》曰:良將之用卒也, 同其心、一其力, 勇者不得獨進, 怯者不得獨退, 止如丘山,
動如一體。五指之更彈不若拳手之一恎, 萬人之更進不如一人之獨至。 臣按:經傳諸子言及武事者僅此, 以後采兵書。 《司馬法》曰:古者逐奔不過百步,
縱緩不過三舍(此以明禮)", 不窮不能而哀憐傷病(此以明仁), 成列而鼓(此以明信), 爭義不爭利(此以明義), 又能舍服(此以明勇),
知終知始(此以明智)。 臣按:此所謂禮、仁、信、義、勇、智之六德也, 蓋五常之中而加以勇。五常者教也, 而合之以勇, 故曰六德。以時合教以爲民紀之道也,
自古之政也。 古者國容不入軍, 軍容不入國。從命爲上上賞, 犯命爲上上戮。介者不拜, 兵車不式, 城上不趨, 危事不齒。 賞不逾時,
欲民速得爲善之利也;罰不遷列, 欲民速睹爲不善之害也。用其所欲, 行其所能, 廢其不欲不能, 於敵反是。凡陳, 行惟疏, 戰惟密, 兵惟雜。 物旣章,
目乃明;慮旣定, 心乃強。凡戰之道, 旣作其氣, 因發其政, 假之以色, 道之以辭。凡戰之道, 位欲嚴, 政欲栗, 力欲窕, 氣欲閑,
心欲一。 凡車以密固, 徒以坐固, 甲以重固, 兵以輕勝。 凡戰以輕行輕則危, 以重行重則無功, 以輕行重則敗, 以重行輕則戰,
故戰相爲輕重。舍謹兵甲, 行謹行列, 戰謹進止。 凡戰, 非陳之難, 使人可陳難;非使可陳難, 使人可用難;非知之難, 行之難。 凡民, 以仁救,
以義戰, 以智決, 以勇鬥, 以信專, 以利勸, 以功勝。(以上《司馬法》) 臣按:此皆《司馬法》中之要語也, 宋人集兵書爲七以教習武者,
此其一也。七書之中, 惟此得古盛時之遺意, 何者?以其不專尚權謀也。此書乃齊威王時使其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之說於其中,
然今傳記所載《司馬法》之文今書皆無, 意者今世所傳上中下三卷, 《仁本》《天子之義》《定爵》《嚴位》《用眾》五篇者乃穰苴所說, 而所謂古者司馬之法則亡焉矣,
今其存者特其附說耳。太史公謂其閎闊深遠, 雖三代征伐不能竟其義, 意其謂全書也。今其全書不可複見, 而三篇之中, 其要語者僅僅若此,
故摘而出之著於篇。 《三略》曰:與眾同好, 靡不成;與眾同惡, 靡不傾。治國安家, 得人也;亡國破家, 失人也。 柔能制強。柔有所設, 剛有所施,
弱有所用, 強有所加, 廉此四者而制其宜。變動無常, 因敵轉化, 不爲事先, 動而輒隨。 臣按:漢光武引此語曰"柔能制剛, 弱能制強",
而此止作一句曰"柔能制強", 蓋有闕文也, 況此下文繼之以柔、強、弱, 四者與漢詔同, 其間闕"剛弱能制"四字無疑也, 宜如漢詔補之曰"柔能制剛,
弱能制強"。斯二語也, 非但以之自況, 亦當用此以備敵也。 莫不貪強, 鮮能守微, 若能守微, 乃保其生。 能柔能剛, 其國彌光;能弱能強,
其國彌彰;純柔純弱、純剛純強, 其國必亡。得而勿有, 居而勿守, 拔而勿久, 立而勿取。用兵之要在崇禮而重祿, 禮崇則智士至,
祿重則義士輕死。 臣按:尊禮重祿則士之報禮重, 蓋用人而重之以祿, 非欲以是致其死也, 食人之祿者死人之事, 事君之義當然也。用人之道,
尊以爵、贍以財則士自來接以禮, 勸以義則士死之。 夫將帥者, 必與士卒同滋味而共安危。 軍井未達, 將不言渴;軍幕未辦, 將不言倦;軍灶未炊,
將不言饑;冬不服裘, 夏不操扇, 雨不張蓋, 是謂將禮。將之所以爲威者號令也, 戰之所以全勝者軍政也, 士之所以輕戰者用命也。 將無還令, 賞罰必信,
如天如地, 乃可使人。士卒用命, 乃可越境。亂將不可使保軍, 乖眾不可使伐人。將無威則士卒輕刑, 士卒輕刑則軍失伍。 良將之統軍也, 恕己而治人,
推惠施恩, 士力日新。戰如風發, 攻如河決, 故其眾可望而不可當, 可下而不可勝。賞罰明則將威行, 官人得則士卒服, 所任賢則敵國畏。 將能清能靜,
能平能整, 能受諫, 能聽訟, 能納人, 能采言, 能知國俗, 能圖山川, 能表險難, 能制軍權。 將拒諫則英雄散, 策不從則謀士叛, 善惡同則功臣倦,
專己則下歸咎, 自伐則下少功, 信讒則眾離心, 貪財則奸不禁, 內顧則士卒淫。 將拒諫則英雄散, 策不從則謀士叛, 善惡同則功臣倦, 專己則下歸咎,
自伐則下少功, 信讒則眾離心, 貪財則奸不禁, 內顧則士卒淫。 將謀欲密, 士眾欲一, 攻敵欲疾。將謀密則奸心閑, 士眾一則軍心結,
攻敵疾則備不及設。將謀泄則軍無勢, 外窺內則禍不制, 財入營則眾奸會。 將無慮則謀士去, 將無勇則吏士恐, 將妄動則軍不重,
將遷怒則一軍懼。軍無財士不來, 軍無賞士不往。香餌之下, 必有死魚;重賞之下, 必有勇夫。 興師之國務先隆恩, 攻取之國務先養民。良將之養士, 不易於身,
故能使三軍如一心。用兵之要, 必先察敵情。千裏饋糧, 士有饑色;樵蘇後爨, 師不宿飽。 群吏朋黨各進所親, 招舉奸枉, 抑挫仁賢, 背公立私, 同仙相訕,
是謂亂源。(以上《上略》) 使智使勇, 使貪使愚, 智者樂立其功, 勇者好行其志, 貪者邀趨其利, 愚者不顧其死。 無使士談說敵美,
爲其惑眾;無使仁者主財, 爲其多施而附於下。(以上《中略》)臣按:此所謂仁者, 蓋慈順而無執守之謂, 非孔孟之所謂仁也。 夫能扶天下之危者則據天下之安,
能除天下之憂者則享天下之樂, 能救天下之禍者則獲天下之福。有德之君以樂樂人, 無德之君以樂樂身, 樂人者久而長, 樂身者不久而亡。釋近謀遠者勞而無功,
釋遠謀近者佚而有終, 佚政多忠臣, 勞政多怨民。 務廣地者荒, 務廣德者強, 能有其有者安, 貪人之有者殘。 臣按:此等言語,
皆非戰國以後人所能道, 漢光武嘗引此語爲詔以報臧宮, 繼之曰:"今國無善政, 災變不息, 百姓驚惶, 人不自保, 而複欲遠事邊外乎?孔子曰:‘吾恐季孫之憂,
不在顓臾'且北狄尚強, 而屯田警備傳聞之事恒多失實, 誠能舉天下之半以滅大寇, 豈非至願?苟非其時, 不如息人。"若光武者, 可謂善讀書矣。讀書而能用之,
斯爲善讀, 不然徒資口耳而無實用, 所謂雖多亦奚以爲者也。 廢一善則一善衰, 賞一惡則眾惡歸, 善者得其祐, 惡者受其誅,
則國安而眾善至。 一令逆則百令失, 一惡施則百惡結, 故善施於順民, 惡加於凶民。聖人之用兵, 非樂之也, 將以誅暴討亂也。優遊恬淡而不進者,
重傷人物也。 夫兵者不祥之器, 天道惡之, 不得已而用之, 是天道也。(以上《下略》) 臣按:《三略》,
《後漢書》注謂此即張良於下邳圯所見老人出一編書者也, 今雖不可知其然否, 然光武時已引其言以爲詔, 即以《黃石公記》爲言,
其非魏晉以後人假托可知也。其言皆本道義而不用陰謀秘計, 《上略》所引古語皆曰《軍讖》, 《中略》皆曰《軍勢》, 《下略》無所引, 蓋上、中二略惟演古人之語意,
而《下略》則已自爲言也歟?且其言曰《三略》爲衰世作, 意謂盛世用德不用兵, 兵者衰世之所用也。時世衰而戰爭起, 誠能擇其言之粹美者而用之, 非獨可以用之於兵,
推而廣之, 則兵亦可以繇是而不用,
而歸於德化之世矣。 以上經武之要(上) ●大學衍義補/卷142 ○經武之要(下) 《六韜》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 乃天下之天下也,
同天下之利者則得天下, 擅天下之利者則失天下。日中必彗, 操刀必割, 執斧必伐, 凡用賞者貴信, 用罰者貴必, 賞信罰必於耳目之所聞見,
則所不聞見者莫不陰化矣。 鷙鳥將擊, 卑飛斂翼;猛獸將搏, 弭耳俯伏。用兵之害, 猶豫最大;三軍之災, 莫過狐疑。見利不失, 遇時不疑, 失利後時,
反受其殃。 智者從之而不釋, 巧者一決而不猶豫, 是以疾雷不及掩耳、迅電不及瞑目。將不宿戒則三軍失其備。臣按:將不宿戒則三軍失其備,
此一語凡爲將者尤所當知者也。 得賢將者兵強國昌, 不得賢將者兵弱國亡。 臣按:《六韜》者設爲武王與太公問答, 其辭多鄙俚, 中引避正殿,
乃戰國後事, 決非太公語也。晁說之謂其爲兵家權謀之書, 陳埴謂爲後世依托, 得之矣。惟葉適謂:"自《龍韜》以後四十三篇條畫變故、豫設方禦,
皆爲兵者所當講習。《孫子》之論至深而不可測, 此四十三篇繁悉備舉, 似爲《孫子》義疏也。然其中所言九征, 《莊子》亦有之,
其作此書者取莊言而附益之耳。"適謂豈《莊子》不知其非偽, 豈其然哉?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 死生之地, 存亡之道, 不可不察也。故經之以五事,
校之以計而索(探也)其情, 一曰道, 二曰天, 三曰地, 四曰將, 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 可與之死可與之生而不畏危也。天者,
陰陽、寒暑、時制也(謂順天時而制征討)。地者, 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 智、信、仁、勇、嚴也。法者, 曲(部曲,
隊伍曲折)、制(金鼓、旌旗節制)、官(偏一校列官司)、道(所必經由道路)、主(主管之人)、用(合用之事)也。凡此五者, 將莫不聞知之者勝, 不知者不勝,
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 嶽飛曰:"用兵之術, 仁、智、信、勇、嚴闕一不可。" 戴溪曰:"《孫子》之書十三篇, 其說備矣,
其操術有餘於權謀而不足於仁義, 能克敵制勝爲進取之圖而不能利國便民爲長久之計, 可以爲春秋諸侯之將而不可以爲三代王者之佐, 然後世之人苟達《孫子》權謀之用,
而以仁義存心庶其賢乎?" 臣按:後世專以權謀用兵始於《孫子》, 凡其所以舍正而鑿奇、背義而依詐者, 固無足取也, 篇首此數言者雖不盡純然用兵之法,
亦有國家及本兵柄、司人命者所當知者也。擇其法制之善者而用之, 其言與意之不善者則略焉, 是亦爲將之一助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
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 得算少也。多算勝, 少算不勝, 而況於無算乎? 臣按:古者興師命將, 必致齋於廟, 授以成算, 然後遣之,
謂之廟算。 千裏饋糧, 日費千金, 然後十萬之師舉矣, 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挫銳, 攻城則力屈, 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
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 未睹巧之久也。 臣按:孫武生戰國時, 所著書主於列國相爭, 故欲速戰, 恐諸侯之乘其弊而起, 若夫天下一家,
四海一國, 中國與外夷戰、朝廷與盜賊戰, 當主趙充國之言爲當。 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 取用於國,
因糧於敵。故知兵之將, 生民之司命, 國家安危之主也。百戰百勝, 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 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 其次伐交, 其次伐兵,
其下攻城, 攻城之法爲不得已。 故用兵之法, 十則圍之, 五則攻之, 倍則分之, 敵則能戰之, 少則能逃之, 不若則能避之,
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知勝有五, 知可以與戰不可以與戰者勝, 識眾寡之用者勝, 上下同欲者勝, 以虞待不虞者勝,
將能而君不禦者勝。 知彼知己者, 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者, 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 每戰必敗。善戰者先爲不可勝, 以待敵之可勝, 不可勝在己,
可勝在敵。守則不足, 攻則有餘。 故善戰者之勝也, 無智名、無勇功。 用戰者以正合、以奇勝, 故善出奇者, 無窮如天地,
不竭如江海。又曰:奇正相生, 如循環之無端, 熟能窮之。 蘇轍曰:"古之善戰必以兩擊之, 旣爲之正又爲之奇, 故我之受敵者一而敵之受我者二,
我一而敵二則我佚而敵勞, 以佚擊勞, 故曰三軍之眾可以使之必受敵而無敗。自唐季以來古之戰法遺散而不講, 今世用兵之將置陳而不知奇正,
夫置陳而不知奇正猶作樂而不用五聲、飪食而不用五味, 宮竭而商不繼, 甘窮而酸不輔, 一變而盡矣, 不可複用也。" 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
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 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 策之而知得失之計, 作之而知動靜之理, 形之而知死生之地,
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 夫兵形象水, 水之形避高而趨下, 兵之形避實而擊虛, 水因地而制流, 兵因敵而制勝, 故兵無常勢,
水無常形。不知山川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 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言不相聞, 故爲之金鼓;視不相見, 故爲之旌旗。夫金鼓旌旗者,
所以一人耳目也。人旣專一, 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 此用眾之法也。故夜戰多火鼓, 晝戰多旌旗, 所以變人之耳目也。 朝氣銳, 晝氣惰, 暮氣歸,
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擊其惰歸, 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 以靜待嘩, 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 以逸待勞, 以飽待饑, 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 勿擊堂堂之陳,
此治變者也。 用兵之法, 高陵勿向, 背丘勿逆, 徉北勿從, 銳卒勿攻, 餌兵勿食, 歸師勿遏, 圍師必闕, 窮寇勿迫。 凡用兵之法, 將受命於君,
合軍聚眾, 圮地無舍, 衢地合交, 絕地無留, 圍地則謀, 死地則戰。途有所不由, 軍有所不擊, 城有所不攻, 地有所不爭, 君命有所不受。故用兵之法,
無恃其不來, 恃吾有以待之;無恃其不攻, 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臣按:此二語者非但用兵禦敵所當然, 則雖承平無事之時, 所以防微備患於事幾未形之先,
皆所當然也。 視卒如嬰兒, 故可與之赴深溪;視卒如愛子, 故可與之俱死。愛而不能令, 厚而不能使, 亂而不能治,
譬如驕子不可用也。 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 率然者常山之蛇也, 擊其首則尾至, 擊其尾則首至, 擊其中則首尾俱至。投之亡地然後存,
陷之死地然後生。始如處女, 敵人開戶;後如脫兔, 敵不及拒。 非利不動, 非得不用, 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 將不可以慍而致戰, 合於利而動,
不合於利而止, 怒可以複喜, 慍可以複悅, 亡國不可以複存, 死者不可以複生, 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 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凡興師十萬, 出征千裏,
百姓之費、公家之奉, 日費千金, 內外騷動, 怠於道路, 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 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 而愛爵祿百金, 不知敵之情者,
不仁之至也。 臣按:武經之書以《孫子》爲首, 蓋以行兵之法, 惟《孫子》爲最精, 諸家皆莫及也。考西漢《藝文志》乃謂《孫武子兵法》八十一篇,
杜牧亦謂武書數十萬言, 魏武削其繁剩, 筆其精粹, 以成此書, 然考之《史記》, 司馬氏兩稱孫子十三篇, 且其文辭完全, 而貫穿非筆削者也,
其爲孫武全書無疑。杜牧注:"其書大略謂其用仁義使機權。"嗚呼, 機權與仁義豈相爲用哉?夫自先王法制廢壞之後, 世之趨時好者爭著爲書,
如《司馬法》《三略》《六韜》之類, 猶知篤禮信、尚訓齊, 雖不純於理道, 然猶不盡悖之也, 武書一切以變詐奇詭爲說, 世爭趨之, 說者乃有"盤之走丸,
丸不出盤"之喻, 若然, 則用兵者必主於變詐奇詭而所爲桓文之節制、湯武之仁義皆非耶?雖然, 君子不以人廢言, 擇其善者而從之,
陽貨至不仁而孟子取其"爲富不仁"之語, 此學孔孟者擇善之法也, 臣故就其中擇其可以爲師律之助者綴之於篇。 《吳子》曰:不和於國不可以出軍,
不和於軍不可以出陳, 不和於陳不可以進戰, 不和於戰不可以決勝。戰勝易, 守勝難。 用兵必須審敵虛實而趨其危, 敵人遠來新至, 行列未定,
可擊;旣食未設備, 可擊;奔走, 可擊;勤勞, 可擊;未得地利, 可擊;失時不從, 可擊;涉長道後行未息, 可擊;涉水半渡, 可擊;險道狹路, 可擊;旌旗亂動,
可擊;陳數移動, 可擊;將離士卒, 可擊;心怖, 可擊。 臣按:吳起所謂可擊者, 雖主於擊敵, 然凡禦敵者亦須因之以自反, 恐我亦有可擊之形,
敵人因此而擊我而豫爲之備也。 法令不明, 賞罰不信, 金之不止, 鼓之不進, 雖有百萬, 何益於用? 居則有禮, 動則有威, 進不可當, 退不可進,
前卻有節, 左右應麾, 雖絕成陳, 雖散成行, 與之安與之危, 其眾可合而不可離, 可用而不可疲。 臣按:此即所謂父子之兵, 桓文節制不過如此,
信乎投之所在而天下莫當矣。行軍之道, 無犯進止之節, 無失飲食之適, 無絕人馬之力。 用兵之法, 教戒爲先, 一人學戰教成十人, 十人學戰教成百人,
百人學戰教成千人, 千人學戰教成萬人, 必死則生, 幸生則死。 善將者如坐漏船之中、伏燒屋之下, 使智者不及謀, 勇者不及怒。 將之所慎者五,
一曰理、二曰備、三曰果、四曰戒、五曰約。理者治眾如治寡, 備者出門如見敵, 果者臨敵不懷生, 戒者雖克如始戰, 約者法令省不煩。 將之所麾,
莫不從移;將之所指, 無不前死。 發號施令而人樂聞, 興師動眾而人樂戰, 交兵接刀而人樂死, 此三者人主之所恃也。一人投命,
足懼千夫。 臣按:世之論兵法者曰孫吳, 高氏謂二子共說, 蓋截然不相侔也。起之書幾乎正, 武之書一於奇;起之書尚禮義、明教訓, 或有得於《司馬法》者,
武則一切戰國馳騁戰爭奪謀逞詐之術耳。雖然, 據其書, 言雖若有可取者, 及以史考其行事, 則猜忌暴刻、寡恩鮮德之人, 何人與言相戾如此哉?二子譬則二妓,
然所歌之辭雖有雅鄭, 其爲妓則一也, 聽者取其音可也, 其爲人姑勿論。 《尉繚子》曰:兵勝於朝廷, 不暴甲而勝者主勝也,
陳而勝者將勝也。 臣按:人臣奉君命以出師, 將勝即主勝也, 而爲此言者, 懲君之好勝者, 欲其息兵耳。兵起非可以忿也, 見勝則興,
不見勝則止。 將者上不制於天, 下不制於地, 中不制於人, 寬不可擊而怒, 清不可事以財。臣按:所謂不制者, 甚言將在軍當有執守,
不可受制耳。 夫將之所以戰者民也, 民之所以戰者氣也, 氣實則鬥, 氣奪則走。令者一眾心也, 眾不審則數變,
數變則令雖出眾不信矣。 上無疑令則眾不二聽, 動無疑事則眾不二志, 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也,
未有不得其力而能致其死戰者也。 國必有禮信、親愛之義, 則可以饑易飽;國必有孝慈、廉恥之俗, 則可以死易生。 戰者必本乎率身以勵眾士,
如心之使四肢也, 志不勵則士不死節, 士不死節則眾不勸勵。 使什伍如親戚、卒伯如朋友, 止如堵牆, 動如風雨, 車不結轍, 士不旋踵,
此本戰之道也。 地所以養民也, 城所以守地也, 戰所以守城也, 故務耕者民不饑, 務守者地不危, 務戰者城不圍。 勤勞之師, 將必先己, 暑不張蓋,
寒不重衣, 險必下步, 軍井成而後飲, 軍食熟而後飯, 軍壘成而後舍, 勞佚必以身同之, 如此, 師雖久而不老不弊。 將帥者心也, 群下者支節也,
其心動以誠則支節必力, 其心動以疑則支節必背。夫民無兩畏也, 畏我侮敵, 畏敵侮我, 見侮者敗, 立威者勝。 凡將能其道者, 吏畏其將也;吏畏其將者,
民畏其吏也;民畏其吏者, 敵畏其民也。是故知勝敗之道者, 必先知畏侮之權。 愛在下順, 威在上立, 愛故不二, 威故不犯,
故善將者愛與威而已。 戰不必勝不可以言戰, 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 不然, 雖刑賞不足信也。 凡挾義而戰者, 貴從我起, 爭私結怨, 應不得已,
怨結雖起, 待之貴後, 故爭必當待之, 息必當備之。 臣按《漢志》, 《尉繚子》二十九篇, 今逸五篇, 首章稱"梁惠王問"及第二篇引吳起言,
蓋戰國時魏人雲。其卒章有曰"古之善用兵者能殺卒之半則威加四海", 其言如此, 其術可知,
今擇其言之善者錄出於此。 《李衛公問對》:李靖曰:"謝玄之破苻堅, 非謝玄之善也, 蓋苻堅之不善也。" 凡將正而無奇則守將也, 奇而無正則鬥將也,
奇正皆得則國之輔也。 敵實則我必以正, 敵虛則我必爲奇, 苟行不知奇正, 則雖知敵虛實, 安能致之?千章萬句,
不出乎致人而不致於人而已。 以誘待來, 以靜待躁, 以重待輕, 以嚴待懈, 以治待亂, 以守待攻, 反是則力有弗逮。兵散則以合爲奇,
合則以散爲奇。分不分爲縻軍, 聚不聚爲孤旅。 攻是守之機, 守是攻之策, 同歸乎勝而已。兵有不戰, 有必戰, 夫不戰者在我,
必戰者在敵。 臣按:《唐太宗李衛公問對》, 說者多謂其爲宋人阮逸假托, 雖蘇軾、朱熹皆以爲然, 馬氏《通考》則據宋國史謂"宋神宗熙寧中,
明詔樞密院與王震等校正分類解釋, 令可行", 以爲非逸之作。然神宗詔止雲李靖兵法雜見《通典》, 不言其爲《問對》, 或又別有一書歟?臣嘗考,
宋元豐中以《孫子》《吳子》《司馬法》《李衛公問對》《尉繚子》《三略》《六韜》頒之武學, 令習之, 號七書, 至今襲而用焉。武臣之胄世守之,
如儒家之於六經。然臣抑嘗因是而通論之, 漢《藝文志》:"兵家者流蓋出古司馬之職, 主官之武備也。《洪範》八政, 八曰師, 孔子曰‘爲國者足食足兵',
‘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明兵之重也。湯武受命, 以師克亂而濟百姓, 動之以仁義, 行之以禮讓, 《司馬法》是其遺事也。自春秋至於戰國, 出奇設伏變詐之兵並作,
漢興, 張良、韓信序次兵法, 凡百八十二家, 刪取要用, 定著三十五家, 諸呂用事而盜取之。武帝時, 軍政楊仆捃摭遺逸, 紀奏《兵錄》, 猶未能備。至於孝成,
命任{穴}論次兵書爲四種, 曰權謀、曰形勢、曰陰陽、曰技巧。"是則兵之爲書在古者亦雲多矣, 後世皆不複存, 今所傳者僅七書焉耳。說者謂其類多假托之書,
眞贗相半, 然以今觀之, 非但眞贗相半, 而其得失亦相半也。去其非而存其是, 有之終勝於無, 能取其長皆可用也。嗚呼, 孔子謂以不教民戰是謂棄其民,
而臣亦謂將不學而與敵戰是謂棄其身, 將棄其身一人耳, 君不知兵而使將統兵, 豈獨棄其臣與民?蓋棄其國也。然則保國之要在文與武, 有天下國家者,
其於文經武藝烏可偏廢乎哉? 孫臏曰:"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拳, 救鬥者不搏擀, 批亢搗虛、形格勢禁, 則自爲解耳。"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趙屠曰:"道遠險狹,
譬之兩鼠鬥於穴中, 將勇者勝。" 婁敬曰:"夫與人鬥, 不扼其吭、拊其背, 不能全勝。"李左車曰:"善用兵者,
不以短擊長而以長擊短。"晁錯曰:"有必勝之將, 無必勝之民。" 帝王之道, 出於萬全。 韓安國曰:"用兵者以飽待饑, 正治以待其亂,
定舍以待其勞。"田祿伯曰:"步兵利險, 車騎利平地。"王朔曰:"禍莫大於殺已降。"趙充國曰:"百聞不如一見, 兵難隃(遙同)度。" 擊虜以殄滅爲期,
小利不足貪。窮寇不可迫, 緩之則走不顧, 急之則還致死。兵所以明德除害也, 故舉得於外, 福生於內, 不可不謹。 帝王之師以全取勝, 是以貴謀而賤戰,
戰而百勝, 非善之善者也, 故先爲不可勝, 以待敵之可勝。兵以計爲本, 故多算勝, 少算不勝。戰不必勝不苟接刃, 攻不必取不苟勞眾。 兵勢, 國之大事,
當爲後法。光武曰:"常勝之家難以慮敵。"光武詔征鄧禹還, 曰:"毋與窮寇爭鋒。"班超曰:"不入虎穴, 安得虎子。" 虞詡曰:"志不求易, 事不避難,
臣之節也。不遇盤根錯節, 何以別利器乎?"皇甫嵩曰:"兵有奇變, 不在眾寡。" 諸葛亮曰:"有制之兵、無能之將, 不可勝也;無制之兵、有能之將,
不可勝也。" 馬謖曰:"用兵之道, 攻心爲上, 攻城爲下;心戰爲上, 兵戰爲下。" 鄧艾曰:"國之所急惟農與戰, 國富則兵強, 兵強則戰勝,
農者勝之本也。"陸抗曰:"德均則眾者勝寡, 力侔則安者制危。"蔣濟曰:"虎狼當路, 不治狐狸。先除大害, 小害自已。" 譙周曰:"射幸數跌(差也),
不如審發, 時可而後動, 數合而後舉。"廖化曰:"智不出敵, 力小於寇, 用之無厭, 將何以存?" 羊祜曰:"兵勢好合惡離, 疆場之間, 一彼一此,
慎守而已。彼專爲德, 我專爲暴, 是不戰而自服也。"一邑一鄉不可以無信義, 況大國乎?裴詵曰:"蝮蛇螫手, 壯士斷腕, 蛇已螫頭,
頭可斷乎?" 韋睿曰:"將軍死綏, 有前無卻。"韋孝寬曰:"不因際會, 難以成功。" 邢巒曰:"先爲萬全之計, 然後圖功, 得之則大利,
不得則自全。" 李靖曰:"王者之兵, 吊人而取有罪, 彼其驅脅以來, 藉以拒敵, 本非所情, 不容以叛逆比之。" 張巡曰:"使兵識將意, 將識士情,
投之而往, 如手之使指, 兵將相識, 人自爲戰, 不亦可乎?陳而後戰, 兵法之常, 運用之妙, 在乎一心。" 臣按:自古名將不用古兵法者三人,
漢霍去病、唐張巡、宋嶽飛而已, 皆能立功當時, 垂名後世, 然則兵法果不可用耶?曰兵法譬則奕者之譜也, 譜設爲之法爾, 用之以應變制勝則在乎人,
兵法亦猶是焉。嗚呼, 世之藝術豈但兵哉?儒者之於六藝亦莫不然, 孟子曰:"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 不能使人巧。"法度可以言傳,
妙法必由心悟。 杜甫曰:"射人先射馬, 擒賊先擒王。" 臣按:此杜甫《出塞》詩語也。"射人先射馬"一言, 雖詩人吟詠之語, 然制勝之要法也,
禦邊者不可不知。陸贄曰:"兵貴拙速, 不尚巧遲。速則乘機, 遲則生變。" 急者宜備之以嚴, 緩者宜圖之以計。 當離者合之則召亂, 當合者離之則寡功,
當疾而徐則失機, 當徐而疾則漏策。有功見知, 人必悅勸。將貴專謀, 兵以奇勝。 病同者雖胡越而相湣, 憂同者不邀結而自親。 知其事而不度其時則敗,
附其事而不失其稱則成, 立大而敵脆則先其所難, 力寡而敵堅則先其所易, 非萬全不謀, 非百克不鬥。 寇小至則張聲勢以遏其入, 寇大至則謀其大以邀其歸,
據險以乘之, 多方以誤之。武欲勝其敵, 必先練其兵。 事有便宜而不拘常制, 謀有奇詭而不徇眾情, 進退死生, 惟將所命。撫之以惠則感而不驕,
臨之以威則肅而不怨。統帥專一則人心不分, 人心不分則號令不貳。 軍法無貴賤之差, 實無多少之異, 所仁其心志而盡其力。將欲定邊,
先宜積穀。陳貫曰:"爭地之利, 先居則佚, 後起則勞。"範仲淹曰:"將不擇人, 以官爲先後, 取敗之道也。" 又曰:"將不知古今,
匹夫勇耳。"宋祁曰:"馬少則騎精, 步多則鬥健。"蘇軾曰:"善兵者先服其心, 次屈其力。" 鄒浩曰:"兵家之事, 未戰則以決勝爲難,
旣勝則以持勝爲難。" 嶽飛曰:"勇不足恃, 用兵在先定謀, 欒枝曳柴以敗荊, 莫敖采樵以致絞, 皆謀定也。"胡寅曰:"善覆者靡不勝,
遇覆者靡不敗。"吳昵曰:"弱者出戰, 強者繼之。" 餘端禮曰:"敵弱者先聲後實以襲其氣, 敵強者先實後聲以俟其機。"程頤曰:"兵法, 遠交近攻,
須是審行此道。"行兵須不失家計(遊兵夾持)。 兵陳須先立定家計, 然後以遊騎旋旋量力, 分外面與敵人合, 此便是合內外之道。韓信多多益辦,
只是分數明。兩軍相向, 必擇地可攻處攻之, 右實則攻左, 左實則攻右。 朱熹曰:"廝殺別無法, 只是能使人舍死向前而已。" 臣按:諺雲"一夫舍死,
萬夫莫當", 若爲將者以節制行兵, 而在行列者人人皆舍死向前, 天下無堅敵矣。 又曰:"廝殺無巧妙, 兩軍相拄, 一邊立得腳住不退者便贏,
立不住退者便輸, 須是死中求生方勝也。"兵之勝負全在勇怯。 用兵之要, 敵勢急則自家當委曲以纏繞之,
敵勢緩則自家當勁直以沖突之。 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拳。拳音綣, 攘臂繩, 今之罥袖手圈也。言解鬥者當善解之, 不可牽引綣繩也。批亢搗虛。亢音剛,
喉嚨也。言與人鬥者, 不扼其喉拊其背, 未見其能勝也。 臣按:程、朱道學大儒, 其於兵事亦皆通曉而常言之,
可見儒道無所不該而文武無二道也。 以上經武之要(下) ●大學衍義補/卷143 ○馭夷狄△內外之限(上) 《舜典》:帝曰:"皋陶,
蠻夷猾(亂也)夏, 寇(劫人)賊(殺人)奸(在外)宄(在內), 汝作士(理官)。" 朱熹曰:"夏, 明而大也。"又曰:"蠻夷猾夏, 不專指有苖,
但官爲此而設。"董鼎曰:"虞時兵刑之官合爲一, 此蠻夷猾夏亦以命皋陶。" 臣按:有虞之世, 皋陶爲士。士, 理官也, 所掌者刑獄之事而首以蠻夷猾夏爲言,
且蠻夷處邊鄙之外, 負險阻以爲固, 不可以理喻, 不可以言馴, 非用甲兵不可也, 豈區區刑法所能制哉, 而舜命皋陶以爲士而首以是責焉, 而後及於寇賊奸宄,
何也?蓋人君爲治必先去其梗吾治者, 然後其治可成, 所以梗吾治者, 其大在蠻夷, 其小在寇賊, 必使蠻夷寇賊不敢害吾良善之民,
則內外安靖而吾政化之所施者無所梗矣。雖然, 內者外之本也, 內無其釁然後外患不生, 掌刑之官得其人則禁詰有常刑、制伏有良法、界限有定所, 潛消於未然之先,
遏絕於方萌之始, 不待其猖肆而後施之以甲兵也, 此聖人之微意歟。 《禹貢》:五百裏綏服, 三百裏揆(度也)文教、二百裏奮武衛。 蔡沈曰:"謂之綏者,
漸遠王畿而取撫安之義, 侯服外四面又各五百裏也。綏服內取王城千裏, 外取荒服千裏, 介於內外之間, 故以內三百裏揆文教, 外二百裏奮武衛, 文以治內、武以治外,
聖人所以嚴華夏之辨者如此。此分綏服五百裏而爲二等也。" 臣按:《禹貢》五服之制曰甸服、曰侯服、曰綏服、曰要服、曰荒服, 內而甸、侯二服, 外而要、荒二服,
而綏服居乎其中, 則介乎華夷之間也。就此一服而言, 其地凡五百裏, 內三百裏以揆文教, 由此而至於王城千裏之內, 聲明文物之所萃, 故於此揆其文之教必燦然明備,
度之而皆同也, 由此而極於荒服千裏之外, 障塞險阻之所限, 故於此奮其武之衛, 必居然振作, 修之而不弛也。 五百裏要服,
三百裏夷、二百裏蔡。 蔡沈曰:"要服, 去王畿已遠, 其文法略於中國, 謂之要者取要約之義, 特羈縻之而已, 綏服外四面又各五百裏也。蔡, 放也,
流放罪人於此也。此分要服五百裏而爲二等也。" 五百裏荒服, 三百裏蠻、二百裏流。 蔡沈曰:"荒服去王畿益遠, 而經略之者視要服爲尤略也, 以其荒野,
故謂之荒服, 要服外四面又各五百裏也。流放罪人之地, 蔡與流皆所以處罪人而罪有輕重,
故地有遠近之別也。此分荒服五百裏而爲二等也。" 臣按:先儒謂《禹貢》五服, 甸、侯、綏爲中國, 要、荒已爲外國, 聖人之治詳內略外, 觀五服名義可見,
治中國則法度宜詳治以必治也, 治外國則法度宜略治以不治也。觀至於五千見德化之遠及, 觀要、荒二服見法度之不泛, 及聖人不務廣地而勤遠略也如此,
後世爲治者往往昧於輕重緩急之辨, 固有詳於內而忽於外者, 亦有專事外而不恤其內者, 又有內與外皆不加之意者, 胥失之矣。雖然, 此非特世主處事之偏,
亦由其祖宗立法之失也, 載觀虞夏之世, 立爲五服之制, 內二服以治乎內, 外二服以治乎外, 中一服則兼治乎內與外焉, 旣有以爲內治之具, 又有以爲外侮之防,
文教之外以兵衛, 兵衛之外以蔡流, 其法一定而不可易, 其規一定而可長守, 所以爲子孫生民計也遠矣。 東漸於海, 西被於流沙, 朔南暨,
聲教訖於四海。 蔡沈曰:"地有遠近, 故言有淺深也。上言五服之制, 此言聲教所及, 蓋法制有限而教化無窮也。" 臣按:中國之地南北東, 東西爲遠,
故《禹貢》言聖人聲教之所及於東曰漸、於西曰被, 皆指其地言, 而於南北則止曰暨而不言其地, 可見聖人向明之治, 自北而南日拓而遠, 不可爲之限量也, 東漸於海,
海之外地盡矣, 西被於流沙, 流沙之外猶有地焉。漸如水之漸漬底於海者也, 被則如天之無不覆被, 天所覆被處聖人之化皆可至也, 振舉於此而遠者聞焉是之謂聲,
軌範於此而遠者效焉是之謂教, 其風聲教化雖曰無遠不及, 然亦惟止於海而已。雖然, 其所以漸、被、暨及風聞之聲、神化之教, 使之聞而慕之、振而動之而已,
未嘗體國經野、設官分職而以內治治之也。 《周禮》:職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國, 方千裏曰王畿, 其外方五百裏曰侯服, 又其外方五百裏曰甸服,
又其外方五百裏曰男服, 又其外方五百裏曰采服, 又其外方五百裏曰衛服, 又其外方五百裏曰蠻服, 又其外方五百裏曰夷服, 又其外方五百裏曰鎮服,
又其外方五百裏曰藩服。 鄭樵曰:"《禹貢》有五服, 職方有九服, 五服、九服之制不同, 詳考制度無不相合。禹之五服各五百裏,
自其一面而數之;職方九服各五百裏, 自其兩面而數之也。"又曰:"周之王畿有鄉、遂、稍、縣、都即禹之甸服納總秸、祇粟米之地, 周之侯服即禹采、男之地,
周之男服即《禹貢》揆文教之地, 周之采服即《禹貢》奮武衛之地, 周之衛服即《禹貢》三百裏夷之地, 周之要服即《禹貢》二百裏蔡之地,
周之夷服即《禹貢》三百裏蠻之地, 周之鎮服即《禹貢》二百裏流之地,
周之藩服即《禹貢》九州之外地也。" 臣按:禹服周畿要、荒、蠻、夷邈然處於侯、甸、采、衛之外, 其爲當世制也嚴矣,
其爲後世慮也遠矣。又考賈公彥謂蕃之義以其最在外爲藩籬, 故以蕃爲稱, 後世通謂外國爲蕃, 蓋本諸此。 《春秋》:隱公二年,
公會戎於潛。 臣按:漢以南單於款五原塞, 賜姓爲藩臣, 其後劉淵、劉聰大爲晉室患;唐至中葉以安祿山守範陽, 其後盡以蕃將易漢將, 河朔之禍直至唐亡。嗚呼,
春秋以列國之諸侯一與會於壇坫之間, 猶謹其微如此, 況延之入吾疆域之中, 雜於編民之內, 甚者又付之以兵戈之柄, 居將領之職, 列宿衛而專邊閫,
何不思之甚哉?雖聖人以天下爲一家, 一視仁仁, 然仁之中不可以無義, 信之中不可以無智, 不可苟徇於目前, 必須遠慮於身後, 處之必欲盡其道, 安之必各止其所,
非獨以全吾安彼之心, 亦使彼得以全其所以報吾之義焉。蓋彼以窮困而歸我, 我不受之義者不爲也, 旣受之矣, 因其俗而制之, 順其勢而安之,
使其衛吾邊境可也。予之以爵位而不極其所欲, 賜之以金帛而不徇其所求, 任之以偏裨而不付耳柄, 如此, 則彼得以自安而吾無後患矣。然此所以處新附者耳,
若夫久附易世者, 必須以漸而爲之, 因事而處之, 不使之群而居也, 不使之專其位也, 不使之聯其職也, 不使之統其類也, 不使之臨乎邊也, 不使之治其國也,
所聚之處一郡不許過百, 所居之市一縣不許過十, 所任之官一署不許過二, 如此消之以其漸, 爲之因其機, 處之服其心,
使彼不知不覺則久久自然潛消而日化矣。 庚辰, 公及戎盟於唐。 臣按:《費誓》篇首言"徂茲淮夷, 徐戎並興", 而孔穎達謂此戎蓋帝王所羈縻居九州之內,
所謂淮夷、徐戎非若後世化外之戎夷, 蓋亦徐淮之間近邊之地, 自昔有一種不閑禮義之人耳。 莊公三十年, 齊人伐山戎。杜預曰:"山戎,
北狄。" 胡安國曰:"齊人者齊侯也, 其稱人, 譏伐戎也。夫北戎病燕, 職貢不至, 桓公內無因國, 外無從諸侯, 越千裏之險爲燕辟地,
可謂能修方伯、連帥之職, 何以譏之乎?桓不務德, 勤兵遠伐, 不正王法, 以譏其罪, 則將開後世之君勞中國而事外夷、舍近政而貴遠略, 困吾民之力爭不毛之地,
其患有不可勝言者, 故特貶而稱人, 以爲好武功而不修文德者之戒。" 莊公三十有一年, 齊侯來獻戎捷。 左丘明曰:"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於王,
王以警於夷, 中國則否, 諸侯不相遺俘。" 胡安國曰:"軍獲曰捷, 獻者下奉上之辭。齊伐山戎, 以其所得躬來誇示, 書來獻者,
抑之也。後世宰臣有不賞邊功以沮外徼生事之人, 得《春秋》抑戎捷之意。" 臣按:以中國諸侯而能成武功, 除戎狄之患而以其捷來獻,
豈非美事哉?然而不奉天子命而越境出疆以啟邊釁, 除戎之功小, 擅師之罪大, 漸不可長, 不可以功而掩罪也, 《春秋》謹微之意深矣。 僖公三十二年,
衛人及狄盟。宣公三年, 楚子伐陸渾之戎。成公元年秋, 王師敗績於茅戎。 程頤曰:"王師於諸侯不言敗, 諸侯不可敵王也;於茅戎不言戰,
茅戎不能抗王也。" 陸淳曰:"王者之於天下也, 蓋之如天, 容之如地, 其有不庭之臣則告諭之、訓誨之, 如又不至則增修其德而問其罪,
故曰王者之師有征無戰。今王師與茅戎爲敵, 此取敗之道, 非戎所能敗也, 故以自敗爲文, 所以深譏王也。" 臣按:程氏謂王師於茅戎不言戰, 茅戎不能抗王也,
然不謂之不可而謂之不能, 可見王者所以尊嚴而爲天下之所畏服者, 其不專在於師旅也, 必有所以制伏勝人之本而人自有不能敵者焉。然則有天下者,
其可不知所以自反而自強乎? 九年, 秦人、白狄伐晉。 胡安國曰:"晉常與白狄伐秦, 秦亦與白狄伐晉, 其稱人, 貶辭也。武王伐商, 誓師牧野,
庸、蜀、羌、髳、微、盧、彭、濮皆與焉, 除天下之殘賊, 出民於水火之中, 雖蠻夷戎狄以義驅之可也, 若其同惡相濟, 貽患於後焉,
不亦甚乎!" 哀公十有三年, 公會晉侯及吳子於黃池。 胡安國曰:"吳人主會, 其先晉紀賞也, 吳亻替王矣, 其稱子, 正名也。定公以來, 晉失霸業,
不主夏盟, 夫差暴橫, 勢傾上國, 自稱周室於己爲長, 而黃池之會書法如此者, 蓋存亡者天也, 得失者人也, 不可逆者理也, 以人勝天則事有在我者矣,
故《春秋》撥亂反正之書, 不可以廢焉者也。" 於越入吳。 胡安國曰:"吳自柏舉以來, 憑陵中國, 黃池之會遂及夏盟, 可謂疆矣,
而《春秋》繼書於越入吳, 所謂因事屬辭, 垂戒後世, 而見深切著明之義也。曾子曰‘戒之戒之, 出乎爾者反乎爾', 老氏曰‘佳兵不祥之器', 其事好還,
夫以力勝人者人亦以力勝之矣, 吳嘗破越, 遂有輕楚之心, 及其破楚, 又有驕齊之志, 旣勝齊師, 複與晉人爭長, 自謂莫之敵也, 而越已入其國都矣,
吳爭遠國而越滅之, 越又不監而楚滅之, 楚又不監而秦滅之, 秦又不監而漢滅之, 老氏、曾子其言豈欺也哉?" 《禮記》:其吊夷、北狄、西戎、南蠻,
雖大曰子。 陳澔曰:"九州之外不過子、男之國, 朝見之時擯辭惟曰子, 雖或有功益地至侯、伯之數, 其爵亦不過子, 故雲雖大曰子也, 如楚在春秋雖大國,
而其爵則稱子也。" 臣按:吳之爵本伯爵也, 《春秋》書吳不書曰伯而書曰子, 蓋不以本爵與之也。禮所謂四夷雖大皆曰子,
考於《春秋》尤信。 自恒山至於南河千裏而近, 自南河至於江千裏而近, 自江至於衡山千裏而遙, 自東河至於東海千裏而遙, 自東河至於西河千裏而近,
自西河至於流沙千裏而遙, 西不盡流沙, 南不盡衡, 山東不盡東海, 北不盡恒山。 應鏞曰:"此獨言東海者, 東海在中國封疆之內,
而西、南、北則夷徼之外也。南以江與衡山爲限, 百越未盡開也。河舉東西南北者, 河流縈帶周繞, 雖流沙分際亦與河接也。自秦而上西北袤而東南蹙,
秦而下東南展而西北縮, 先王盛時四方各有不盡之地, 不勞中國以事外也。" 方愨曰:"不足謂之近, 有餘謂之遙。" 臣按:二帝三王之盛,
其所治之地四方相距亦不甚遠, 考成周之故疆而質以後世之職方可見也。洛陽爲王城而陸渾戎密邇乎其境, 其東之萊、牟、介、莒皆夷地, 淮南爲群舒, 秦爲西戎,
河北、眞定、中山之境乃鮮虞、肥、鼓國, 河東之域而有赤狄甲氏, 此外荊、楚、吳、越、閩、蜀又皆在荒服之外,
是時中國所有者宋、晉、齊、魯、衛、鄭通不過今數十郡地耳, 周之盛時猶然, 則夏、商以前可知已。說者謂自秦以上西北袤而東南蹙, 秦以下東南展而西北縮,
臣竊以爲今日地勢東南已極於海, 至矣盡矣, 更無不盡之處, 惟西與北及西南之地尚未底於海耳, 然皆限以重山疊嶂, 大荒絕漠, 地氣旣惡, 人性複獷,
非複所居之處, 有與無不足爲中國輕重焉, 惟明主瓦礫視之可也。 《春秋左氏傳》:管敬仲言於齊侯曰:"戎狄豺狼, 不可厭也;諸夏親昵,
不可棄也。" 孔穎達曰:"中國而謂之華夏者, 夏, 大也, 有禮儀之大, 有文章之華。" 僖公二十三年, 初, 平王之東遷也, 辛有適伊川,
見被發而祭於野者, 曰:"不及百年, 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秋, 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 呂祖謙曰:"物之相召者捷於風雨, 地夷而人華者公劉之治豳也,
以華召華, 不旋踵而有, 文武之興;王地華而人夷者晉帝之納款也, 以夷召夷, 不旋踵而有耶律之俘虜。物物相召, 未嘗不以其類也, 中天下而畫壤者是爲伊洛,
伊洛之民雖居聲明文物之地, 意之所向已在於大荒絕漠之外矣, 故以心感心, 以氣動氣, 安得不爲陸渾之遷哉。嗚呼,
辛有可謂知幾矣。" 臣按:天下之事莫不起於幾微, 幾微之際, 先王之所謹也, 故識微之君子因微而知著、由邇而察遠。昭公二十二年,
沈尹戍曰:"古者天子守在四夷。" 臣按:天子以天下爲家, 內而中國其堂奧也, 外而封疆其垣藩也, 垣藩之外則外國矣。是故天子布德行政,
以內和其人民而外固其封守,
此所以中國奠安而外侮不侵也。 以上內外之限(上) ●大學衍義補/卷144 ○內外之限(下) 《論語》曰:管仲相桓公, 霸諸侯,
一匡天下, 民到於今受其賜, 微(無也)管仲, 吾其被發左衽(衣衿)矣。朱熹曰:"匡, 正也。尊周室, 攘夷狄,
皆所以正天下也。" 臣按:孔子於他章嘗小管仲之器, 而於此則大其功, 蓋以其事功言也。朱子謂漢高祖、唐太宗未可謂之仁人, 然戰國至暴秦其禍極矣,
高祖出而平定天下;隋末殘虐尤甚, 太宗出而掃除以致貞觀之治,
此二君者豈非仁者之功邪?管仲之功亦猶是也。 孟子曰:"周公兼(並之也)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 又曰:"《詩》(《魯頌䴙宮》之篇)曰:‘戎狄是膺(擊也),
荊(楚本號)舒(近楚國)是懲, 則莫我敢承(當也)。'無父無君, 是周公所膺也。" 朱熹曰:"按今此詩爲僖公之頌, 而孟子以周公言之,
亦斷章取義也。" 臣按:《䴙宮》之詩乃魯僖公時頌, 而孟子兩引之皆以周公爲言, 前曰"周公方且膺之", 後又曰"是周公所膺也", 朱子謂其斷章取義,
是固然矣。然斷章而取其義, 泛言之可也, 而孟子乃明白兩指周公而言, 意者魯乃周公之後, 故頌僖公者因其嘗率車千乘、徒三萬從齊伐楚,
故述其始封之祖兼夷狄之功以美之。其下文繼以俾爾昌熾壽富之祝, 所謂爾者對祖之言, 托爲周公之言也, 及味其兩是字及莫敢承之語, 蓋已然必有之辭,
非祝頌期望之意, 孟子去聖人時未遠, 其或他有所據歟? 漢高祖四年, 北貉、燕人來致梟騎助漢。顏師古曰:"貉吊北方,
三韓之屬。"臣按:此中國借兵外國之始。 文帝時, 賈誼上疏曰:"天下之勢方倒縣(平聲), 凡天子者, 天下之首也, 上也, 今匈奴侮慢侵掠, 至不敬也,
而漢歲致金絮采繒以奉之, 匈奴征令主上共貢, 足反居上, 首顧居下, 倒縣如此, 莫之能解, 猶爲國有人乎?" 胡寅曰:"《易》曰‘首出庶物,
萬國鹹寧', 賈誼所謂天子天下首者, 其有見於此乎, 抑其言之偶似也?若夫首不出乎庶物則與物等夷, 則無以相長, 而爭奪離析之禍起,
尚何鹹寧之可冀?又況首顧居下, 足反居上, 亂常逆理, 勢若倒懸, 偷安目前而不虞後患者哉?" 臣按:誼以漢事匈奴, 爲天下之勢方倒懸莫之能解,
爲國無人。當文帝之世, 開國功臣名將固有存者而誼謂無人, 然誼所言如此, 則誼必有解縣之術。誼又謂竊料匈奴之眾不過漢一大縣, 以天下之大困於一縣之眾,
陛下何不試以臣爲屬國之官以主匈奴, 行臣之計請必系單於之頸而制其命, 伏中行說而笞其背, 舉匈奴之眾惟上之令, 今不獵猛獸而獵田彘, 不搏反寇而搏畜菟,
玩細娛而不圖大患, 非所以爲安也, 德可遠施, 威可遠加, 而直數百裏外而威令不信(音伸), 可爲流涕。斯言也, 其所以解天下之倒縣者在此乎?雖然,
誼少年而未經事, 前所流涕者得《易》《春秋》之旨, 其理萬世而不易, 後所流涕者謂行其計則可以系單於之頸, 舉其眾以惟上之命, 不知帝若用誼,
其計之行者果何如也?末雲德可遠施, 威可遠加, 直數百裏外而威令不信, 毋乃亦欲施德而加威乎?德與威所以施而加之者, 其事必有本末, 其行必有次第,
惜乎誼言之不詳也, 使文帝覽其言而有問焉, 誼必將有所陳說, 擇而用之, 安知其無少補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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