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년 7월 27일 일요일

신촌 이미지 한의원 02-336-7100 노자교석 도경

老子校釋道經 老子校釋

目錄
老子道經
一章
二章
三章
四章
五章
六章
七章
八章
九章
十章
十一章
十二章
十三章
十四章
十五章
十六章
十七章
十八章
十九章
二十章
二十一章
二十二章
二十三章
二十四章
二十五章
二十六章
二十七章
二十八章
二十九章
三十章
三十一章
三十二章
三十三章
三十四章
三十五章
三十六章
三十七章
老子德經
三十八章
三十九章
四十章
四十一章
四十二章
四十三章
四十四章
四十五章
四十六章
四十七章
四十八章
四十九章
五十章
五十一章
五十二章
五十三章
五十四章
五十五章
五十六章
五十七章
五十八章
五十九章
六十章
六十一章
六十二章
六十三章
六十四章
六十五章
六十六章
六十七章
六十八章
六十九章
七十章
七十一章
七十二章
七十三章
七十四章
七十五章
七十六章
七十七章
七十八章
七十九章
八十章
八十一章
附錄老子韻例
<表格、圖、表解>
後記
補遺
版本補遺
書目補遺
補注
三章
七章
八章
九章
十四章
二十章
二十一章
二十四章
二十八章
三十五章
五十一章




老子道經唐易州龍興觀道德經碑本
  錢大昕曰:案河上公注本「道可道」以下爲道經卷上,「上德不德」以下爲德經卷下。晁說之跋王弼注本,謂其不析道德而上下之,猶近於古。不知陸德明所撰釋文,正用輔嗣本,題云「道經卷上」,「德經卷下」,與河上本不異。晁氏所見者,特宋時轉寫之本,而翻以爲近古,亦未之考矣。予家藏石刻道德經凡五本,惟明皇御注本及此本,皆分道經、德經爲二,蓋漢、魏以來篇目如此。而此本爲初唐所刻,字句與他本多異。如「無」作「無」,「愈」作「兪」,「芸」作「云」,「譽」作「豫」,「荒」作「忙」,「佐」作「作」,「■」作「翕」之類,皆從古字。又如「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蔽復成」。「師之所處,荊棘生」下,石本無「大軍之後,必有凶年」二句。「上將軍居右」下,石本無「言以喪禮處之」句。「夫唯病病,是以不病;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石本但云:「是以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此類皆遠勝他本,聊擧一二,以見古石刻之可貴也。武億曰:分老子道經卷上,德經卷下,亦與古本相彷。
  後陸放翁題跋云:「晁以道謂王輔嗣老子曰:『道德經不析乎道德而上下之,猶近於古。』今此本已久離析。」然則宋已失輔嗣定本。今邢氏論語疏引老子德經云:「天網恢恢,疏而不失。」此其可徵之一也。然又考漢書注,如顔氏于魏豹傳,引老子道經曰:「國家昏亂有忠臣。」田橫傳引老子德經曰:「貴以賤爲本,高以下爲基,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穀。」楚元王傳引老子德經云:「知足不辱。」嚴助傳:老子所謂「師之所處,荊棘生之」者也。師古曰:「老子道經之言也。」揚雄傳「貴知我者希」,師古曰:老子德經云「知我者希,則我貴矣」。酷吏傳老氏稱「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法令滋章,盜賊多有」。師古曰:「老子德經之言也。」「下士聞道,大笑之」,師古曰:「老子道經之言也。」
  西域傳注:老子德經曰「天下有道,卻走馬以爲糞」。蓋其所引以道、德分篇者若此,而與釋文題「道經音義」、「德經音義」者並合。又賈公彦周禮師氏疏,亦以爲老子道經云:「道可道,非常道。」其下案德經云:「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章懷太子註後漢書,其於翟酺傳也,則又謂老子道經曰:「魚不可以脫於泉。」是數子于初唐時,並同所證。(夢眞客碑:「稽之道經,以慈爲寶。」)其必襲自晉、宋舊本,如此碑所分題,固有據也。
  王昶曰:碑上卷題「老子道經」,下卷題「老子德經」,皆道、德分見,未嘗混而爲一,則玄宗所注,實從古本如此。董逈藏書志謂「玄宗注成,始改定章句爲道德經,凡言道者類之上卷,言德者類之下卷」,非也。
  吳雲曰:隋書經籍志載道德經二卷,王弼注。晁說之、熊克重跋,皆稱不分道德經,而今本釋文實分上下二卷,或疑爲刻者增入。然邢昺論語疏引老子德經「天網恢恢」二句,顔師古漢書注多引老子道經、德經,分之者當不自陸德明始。此石亦書德經,殆有據也。  孫詒讓曰:老子上下篇八十一章,分題「道經」、「德經」。河上公本,經典釋文所載王注本,道藏唐傅奕校本,石刻唐玄宗注本並同。
  弘明集牟子理惑論云:「所理正於三十七條,兼法老氏道經三十七篇。」則漢時此書已分道、德二經,其道經三十七章,德經四十四章,亦與今本正同。今所傳王注,出於宋晁說之所校,不分道、德二經,於義雖通,然非漢、唐故書之舊。

    一章
 洪頤烜曰:道德經王輔嗣本,今世所行,俱有分章。此本雖不記章數,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別之。其中亦有與今王本不同者,如今王本「道沖而用之」至「象帝之先」爲三章,「天地不仁」至「不如守中」爲四章,「谷神不死」至「用之不勤」爲六章,此本皆並爲一。「故有之以爲利,無之以爲用」,今王本屬十二章,此本無「故」字,二句屬下章之首。「重爲輕根,靜爲躁君」,今王本爲二十七章,此本屬上章之末。陸德明老子音義已爲後人改變其分章,惜不得與此一本證之。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兪正燮曰:老子此二語,「道」「名」,與他語「道」「名」異;此言「道」者言詞也,「名」者文字也。文子精誠云:「名可名,非常名;著於竹帛,鏤於金石,皆其麤也。」上義云:「誦先王之書,不若聞其言;聞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故名可名,非常名也。」上禮云:「先王之法度有變易,故曰『名可名,非常名』也。」淮南本經訓云:「至人鉗口寢說,天下莫知貴其不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著於竹帛,鏤於金石,可傳於人者,其麤也。晩世學者博學多聞,而不免於惑。」繆稱訓云:「道之有篇章形埒者,非其至者也。」道應訓云:「桓公讀書於堂,輪扁曰:『獨其糟粕在耳。』故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皆以老子「道」爲言詞,「名」爲文字。
  謙之案:兪說是也。老子著五千之文,於此首發其立言之旨趣。蓋「道」者,變化之總名。與時遷移,應物變化,雖有變易,而有不易者在,此之謂常。自昔解老者流,以道爲不可言。高誘注淮南氾論訓曰:「常道,言深隱幽冥,不可道也。」僞關尹子推而廣之,謂「不可言卽道」。實則老子一書,無之以爲用,有之以爲利,非不可言說也。曰「美言」,曰「言有君」,曰「正言若反」,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皆言也,皆可道可名也。自解老者偏於一面,以「常」爲不變不易之謂,可道可名則有變有易,不可道不可名則無變無易(林希逸),於是可言之道,爲不可言矣;可名之名,爲不可名矣。不知老聃所謂道,乃變動不居,周流六虛,旣無永久不變之道,亦無永久不變之名。故以此處世,則無常心,「以百姓之心爲心」(四十九章)。以此應物,則「建之以常無有」(莊子天下篇),言能常無、常有,不主故常也。不主故常,故曰非常。常有常無,故曰「復命曰常」(十六章),「知和曰常」(五十五章),常卽非常也。夫旦明夜闇,死往生來,安時處順,與時俱往,莊子所云:「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若不可變、不可易,則安有所謂常者?故曰「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無名,天地始;有名,萬物母。
  嚴可均曰:「無名」,各本作「無」,下皆放此。「天地始」,御注與此同。河上、王弼作「天地之始」,下句亦有「之」字。
  魏稼孫曰:嚴校云:「各本作『無』,下皆放此。」後「行無行」一條,校語同。按是刻道經皆作「無」;德經前作「無」,「行無行」以下作「無」。此條當云「道經放此」。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本「無」皆作「無」,下並同,御注石本作「無」。又景龍、御注、敦煌三本均無二「之」字,河上本有。
  謙之案:經典釋文卷二周易音義云:「『無』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說文云:『奇字無也,通於元,此虛無道也。王育說天屈西北爲無。』」俗作「旡」,非。旡音曁,「■」等字從之。老子作「無」,與易同。又王弼、傅奕、范應元本均有「之」字。范本「萬」作「万」。「無名天地始」,史記日者傳引作「無名者,萬物之始也」。王弼注:「凡有皆始於無,故未形無名之時,則爲萬物之始。」似兩句皆作「萬物」,非。案「始」與「母」不同字義。說文:「始,女之初也。」「母」則「象懷子形,一曰象乳子也」。以此分別有名與無名之二境界,意味深長。蓋天地未生,渾渾沌沌,正如少女之初,純樸天眞。經文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四十章:「有生於無。」此無名天地始也。「天下萬物生於有」,有則生生不息;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此有名萬物母也。又莊子齊物論「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爲一」,亦皆「天地」與「萬物」二語相對而言。常無,欲觀其妙;常有,欲觀其徼。
  范應元曰:古本並河上公、王弼、李若愚、張君相「常無」上並有「故」字。又引音辯云:「常無、常有,合作斷句。」
  王應麟曰:首章以「有」「無」字斷句,自王介甫始。
  嚴可均曰:御注與此同。「觀」上,河上、王弼有「以」字,下句亦然。
  羅振玉曰:敦煌三本均無「故」字及二「以」字。又「徼」,敦煌本作「曒」。
  兪樾曰:按易州唐景龍二年所刻道德經碑無兩「以」字,當從之。司馬溫公、王荊公並于「無」字絶句,亦當從之。
  易順鼎曰:按莊子天下篇:「老聃聞其風而悅之,建之以常無有。」「常無有」卽此章「常無」「常有」,以「常無」「常有」爲句,自莊子已然矣。
  謙之案:御注、邢玄、景福、慶陽、樓正、磻溪、顧歡、彭耜、高翿均無「故」字。「徼」,傅、范本與碑本同,宜從敦煌本作「曒」。十四章「其上不皦」,景龍本亦作「曒」,是也。一切經音義卷八十四引:「說文『徼』作『循也』,以遮遏之。」是徼有遮訓,在此無義。又卷七十九、卷八十三引:「說文『曒』從日,■聲,二徐本無。」田潛曰:「案慧琳引埤蒼『明也』,韻會云『明也』,未著所出。詩『有如曒日』,詩傳云:『曒,光也。』說文古本舊有『曒』字,後世或借用『皎』。『皎』,月之白也,詩『月出皎兮』是也。或借用『皦』,皦,白玉之白也,論語『皦如』是也。字義各有所屬,『有如曒日』之『曒』,碻從日,不從白也。」(一切經音義引說文箋卷七)經文「常無觀其妙」,妙者,微眇之謂,荀悅申鑒所云:「理微謂之妙也。」「常有觀其曒」,「曒」者,光明之謂,與「妙」爲對文,意曰理顯謂之曒也。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
  謙之案:陳景元藏室纂微篇以「此兩者同」爲句。嚴復曰:「同字逗,一切皆從同得。」惟「同出」「異名」爲對文,不應於「同」字斷句。又蔣錫昌曰:「『此兩者同』下十二字,范本無。」案續古逸叢書范本有此十二字,蔣誤校。又四十章「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此兩者蓋指有無而言。有無異名,而道通爲一。同謂之玄,玄之又玄,衆妙之門。
  謙之案:「玄」字,績語堂碑錄因避淸帝諱,改爲「元」,當據原碑改正。以下仿此。蓋華夏先哲之論宇宙,一氣而已,言其變化不測,則謂之玄。變化不測之極,故能造成天地,化育萬物,而爲天地萬物之所由出。鳶飛魚躍,山峙川流,故曰「衆妙之門」。張衡曰:「玄者無形之類,自然之根;作於太始,莫之能先;包含道德,構掩乾坤;橐籥元氣,稟受無形。」(御覽引玄圖)揚雄曰:「玄者,幽攤萬類而不見形者也。」(太玄經玄攤圖)義皆出此。
  【音韻】李道純曰:「此經文辭多協韻。」鄧廷楨曰:「諸子多有韻之文,惟老子獨密;易、詩而外,斯爲最古矣。」劉師培曰:「欲考古韻之分,古必考周代有韻之書;而周代之書,其純用韻文者,舍易經、離騷而外,莫若老子。」今試以江有誥老子韻讀爲主,參之以吳棫之韻補,顧炎武之唐韻正,江永之古韻標準,姚文田之古音諧,鄧廷楨之雙硯齋筆記(卷三),李賡芸之炳燭編,推求經文古韻,句求字索。又劉師培、奚侗、陳柱及高本漢之老子韻考(Bernhard Karlgren:The poetical parts in Lao-Tsi)說老子古音,頗多肊說,亦有可取者,間附以己見,然後知五千文率諧聲律,斐然成章。韻理旣明,則其哲學詩之爲美者可知矣。以下試分章述之。
 此章江氏韻讀:道、道韻(幽部),名、名韻(耕部),始、母韻(之部,母,滿以反),妙、徼韻(宵部,徼,去聲),玄、門韻(文、眞通韻,玄,胡均反)。
 謙之案:「玄」,眞部,「門」,文部,文、眞通韻。姚文田:玄、玄、門韻,餘同。又高本漢:同、名爲韻,非。鄧廷楨:道、道,名、名,無韻,亦非。
  右景龍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宋刊本)、王弼本(古逸叢書本)、傅奕(經訓堂本)、范應元(續古逸叢書本)並五十九字。嚴可均曰:「『衆妙之門』句下空一字,所以分章,御注不空。河上於『道可道』前,題『體道第一』,王弼題『一章』。此無標目,下皆放此。」今案老子著書上下二篇,後世乃有分章,有分五十五,六十四,六十八,七十二,八十一之殊,碑本雖不記章數,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別之,與河上、王弼、傅、范諸家分章略同,今卽以諸家所傳分章爲準。又此章范本題「道可道章第一」。  

  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爲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爲善,斯不善已。
  謙之案:淮南道應訓引下句作「天下皆知善之爲善,斯不善已」。彭耜曰:「達眞、淸源『皆知善之爲善』上,並有『天下』二字。」范應元本同,范註云:「古本。」又論語集解義疏九引「皆知」,並作「以知」。廣明本、趙孟頫本引下「已」作「矣」,李道純本上「已」作「矣」,蘇轍本、董思靖本兩「已」並作「矣」。「已」「矣」古可通用。說文五:「矣,語已詞也,從矢,■聲。」字亦作「已」。
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
  謙之案:敦煌本、遂州碑本、顧歡本無「故」字。六「相」上,廣明、景福、慶陽、磻溪、樓正、室町、彭耜、傅、范、高翿、趙孟頫本,及後漢書朱穆傳注均有「之」字,王弼、河上本無。李道純曰:「『有無相生』已下六句,多加一『之』字者非也。」  嚴可均曰:「相形」,王弼作「相較」,見釋文。
  謙之案:作「相形」是也。畢沅曰:「『形』,王弼作『較』,陸德明亦作『較』,並非。古無『較』字,本文以『形』與『傾』爲韻,不應用『較』又明矣。」劉師培曰:「案文子云:『長短不相形。』淮南子齊俗訓曰:『短修相形。』疑老子本文亦作『形』,與生、成、傾協韻,『較』乃後人旁注之字,以『較』釋『形』,校者遂以『較』易『形』矣。」案:淮南齊俗訓「故高下之相傾也,短修之相形也」,有二「也」字。「長」,因避父諱改「脩」。
  馬敘倫曰:「較」,各本並作「形」。說文「荊」之古文作「○」,則古文「形」或亦有作「○」者。「爻」旁與「○」字之「爻」旁相同。或老子本作「○」,傳寫脫訛成「爻」,讀者以爲義不可通,加車成「○」,後世「較」行「○」廢,因爲「較」字矣。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謙之案:「前」,敦煌本作「先」,遂州碑本、顧歡本、强思齊本亦作「先」。蔣錫昌曰:「按顧本成疏『何先何後』,是成『前』作『先』。强本嚴君平注:『先以後見,後以先明。』是嚴亦作『先』。老子本書『先』『後』連言,不應於此獨異。如七章『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六十六章『欲先民,必以身後之』,六十七章『舍後且先』,皆其證也。」是以聖人處無爲之事,行不言之敎。
  謙之案:遂州碑本「人」下有「治」字,敦煌本同。成玄英疏:「故云『是以聖人治也』。」又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無「治」字。萬物作而不辭,
  畢沅曰:河上公、王弼並作「萬物作焉而不辭」。陸希聲及太平御覽引皆無「焉」字。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三本均無「焉」字。
  謙之案:遂州碑本、傅奕本亦無「焉」字。又「不辭」,遂州、敦煌、傅、范本作「不爲始」。范應元曰:「王弼、楊孚同古本。」是范所見王本亦作「不爲始」。
  易順鼎曰:考十七章王注云「大人在上,居無爲之事,行不言之敎,萬物作焉而不爲始」數語,全引此章經文,是王本作「不爲始」之證,但比傅本多一「焉」字耳。
  謙之案:作「不爲始」是也,當據訂正。
  畢沅曰:「古始、辭聲同,以此致異,奕義爲長。」勞健曰:「說文『○』籒文從台作『■』,夏竦古文四聲韻引石經『詞』作『○』,古孝經『始』作『○』,蓋二字古文形本相近。」今按呂氏春秋貴公篇曰:「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萬物皆被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又審分篇曰:「全乎萬物而不宰,澤被天下,而莫知其所自始。」蓋皆出老子此章,作「始」義長。
生而不有,爲而不恃,
  羅振玉曰:「生而不有」,敦煌本無此句。
  謙之案:遂州碑本亦無。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同此石。成功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嚴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功成不居」,河上作「功成而弗居」。
  羅振玉曰:景福本作「功成不居」,敦煌本作「成功不處」。又「夫唯弗居」,景龍、御注二本「弗」均作「不」,敦煌作「不處」。
  馬敘倫曰:王弼注曰:「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則王作「不居」。今王「不」作「弗」者,或後人據河上改之。
  蔣錫昌曰:按淮南道應訓及後漢書朱雋傳注引「弗」並作「不」,易繫辭正義引「而弗居」作「不居」。强本嚴注:「夫唯不敢寧居。」是嚴「弗」作「不」。强本引成疏經文「成功不處」,是成作「成功不處」。古本所引「弗」皆作「不」。二十四章「故有道者不處」,三十八章「不居其薄,不居其華」,七十七章「功成而不處」,「不居」或作「不處」,「居」「處」蓋可互用。惟「弗」均作「不」,以老校老,可證老子原本如此。
  謙之案:王注舊刻附孫礦古今本考正云「『弗居』,一本作『不居』。」又紀昀校據永樂大典本「功成而弗居」,無「而」字,「弗」與「不」同,作「不」是也。又論衡自然篇曰:「故無爲之爲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亦卽此章「夫唯不居,是以不去」也。蓋天下之物,未有無對待者,有矛盾斯有前進。故有美者,則有更美者與之相爭,而美之爲美斯不美已。有善者,則有更善者與之相爭,而善之爲善斯不善已。故有無,一對待也;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此有無之相生也。難易,一對待也;難以易顯,易以難彰,無難則無以知易,無易則無以知難,此難易之相成也。長短,一對待也;寸以尺短,尺以寸長,無長則無以明短,無短則無以見長,此長短之相形也。高下,一對待也;山以谷摧,谷以山頹,無山則無以見谷,無谷則無以知山,此高下之相傾也。音聲,一對待也;安樂悲怨,其出不同,無悲則無以知樂,無樂則無以知悲,此音聲之相和也。先後,一對待也;先以後見,後以先明,無後則無以知先,無先則無以知後,此先後之相隨也(用嚴君平義)。由此觀之,天下之物,無處不有矛盾,卽無處不在其對待之中各自動作。夫唯無心而順自然者,不求功,不求名,因天任物而治。「處無爲之事,行不言之敎」,深澈乎萬物相反相成之理,消息盈虛,與時俱行。萬物並作,而吾不爲始;吾所施爲,而不以跡自累;功成事遂,退避其位。不可得而美,故不可得而惡;不可得而先,故不可得而後。立於對待之先,是謂不居;超乎有無六境之外,是謂不有。有而不有,物不能先;居於不居,是以不去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生、成、形、傾韻(耕部),和、隨韻(歌部,隨,徐禾反),事、敎、辭、有、恃韻(之、宵合韻,敎協音記,辭,去聲,有音以),居、居、去韻(魚部,去,平聲)。姚文田、鄧廷楨同,惟未及事、敎。又陳柱以已、已爲韻。 謙之案:「辭」,敦、遂本、傅、范本作「始」,「居」,敦本作「處」。高本漢以始與事、敎、有、恃協韻,處、處與去協韻。又敎,宵部,事、辭、有、恃,之部,之、宵合韻。
 顧炎武曰:「隨」,古音句禾反,引老子「音聲相和,前後相隨」,和、隨爲韻。旁證:管子白心篇:「人不倡不和。」又「不始不隨」。韓非解老:「大姦作則小盜隨,大姦唱則小盜和。」又「故竽先則鐘瑟必隨,竽唱則諸樂皆和」(唐韻正五支)。
 江有誥曰:辭,似茲切,按古有「去」聲,老子養身篇「萬物作焉而不辭」,與「事」「敎」合韻。又曰:「居」,九魚切,按古有「去」聲,當與御部並收。老子養身篇「功成而不居」,與「去」協(唐韻四聲正七之、九魚)。
  右景龍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弼本八十八字,傅奕本九十三字,范應元本九十七字。河上本題「養身第二」(一作「美善章」)。王弼本題「二章」,范本題「天下皆知章第二」。

    三章
不上賢,使民不爭;
  嚴可均曰:各本「上」作「尙」。
  羅振玉曰:敦煌本作「不上寶」。
  謙之案:作「上」是也。「寶」字疑誤。「上」與「尙」同。淮南齊俗訓:「故老子曰『不上賢』者,言不致魚於木,沉鳥於淵。」引亦作「上」,與景龍、敦煌、遂州諸本同。遂州「民」作「人」,下句同。
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盜;
  謙之案:河上、王、傅、范各本,「盜」下均有「爲」字,遂州、敦煌、御注本與此石同省。北堂書鈔二七引作「不貴貨,使民不盜」,是所見本亦無「爲」字。不見可欲,使心不亂。
  嚴可均曰:「使心不亂」,王弼「使」下有「民」字。
  畢沅曰:河上公作「使心不亂」,無「民」字。案淮南子引亦無「民」。
  易順鼎曰:晉書吳隱之傳曰:「不見可欲,使心不亂。」文選東京賦注、沈休文鍾山詩注兩引亦皆無「民」字。素問卷一王冰注引老子亦無「民」字。
  紀昀曰:原本及各本俱無「民」字,惟永樂大典有之。據弼注「故可欲不見」,上承「沒命爲盜」,則經文本有「民」字。
  劉師培曰:文選東京賦注引作「使心不亂」,易艮卦孔疏引此文亦無「民」字,蓋唐初避諱刪此字也。古本實有「民」字,與上兩「民」一律。
  謙之案:紀、劉之說非也。王弼注:「穿窬探篋,沒命而盜,故可欲不見,則心無所亂也。」是王本並無「民」字。永樂大典蓋沿襲吳澄本妄增「民」字。劉氏謂無「民」字乃唐初避諱所刪,不知古本實無「民」字,唐初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亦無「民」字。此如與避諱有關,則何不並上兩句「民」字刪之?此非妄刪,直妄增耳。但吳澄亦有所本,褚遂良貞觀十五年跋之王羲之帖本,作「民心不亂」,與傅、范本同,知其誤已久。傅、范雖稱古本,實亦爲後人所改,其字句均較他本爲繁,此其一例耳。聖人治:
  嚴可均曰:各本句上有「是以」二字,王弼「人」下有「之」字。
  吳雲曰:傅本「聖人之治」下,有「也」字;李道純無「之治」二字。
  謙之案:有「之」字是。
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羅振玉曰:釋文:「『强』,又作『彊』。」敦煌本作「彊」。
  謙之案:樓正本亦作「彊」。又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是以聖人之治,常使民無知無欲」,缺「虛其心」四句。
常使民無知無欲,
  嚴可均曰:「常使民」,御注作「使人」。
  羅振玉曰:御注本避諱作「人」。
  謙之案:王羲之本無「常」字,遂州本無「民」字。使知者不敢爲,則無不治。
  嚴可均曰:「使知者」,各本「使」下有「夫」字。「不敢爲」,各本句下有「爲無爲」三字,王弼有「也爲無爲」四字。
  羅振玉曰:「知」,今本作「智」,釋文出「知者」二字,注音「智」,知王本作「知」。景龍、御注、敦煌三本亦作「知」。又景龍、御注、敦煌、景福四本「爲」下均無「也」字。
  謙之案:據羅氏影印貞松堂藏西陲秘籍叢殘校敦煌本,「敢」下有「不」字,羅考異中失校。又遂州碑本亦作「不敢不爲也」。强思齊引成玄英疏:「前旣捨有欲無欲,復恐無欲之人滯於空見,以無欲爲道,而言不敢不爲者,卽遣無欲也。恐執此不爲,故繼以不敢也。」是成疏本亦作「不敢不爲」。惟顧本成疏作「而言不敢爲者,卽遣無欲也」,脫此「不」字。今案「不敢」、「不爲」乃二事,與前文「無知、無欲」相對而言,「不敢」斷句。經文三十章「不以取强」,各本「不」下有「敢」字,「敢」字衍文。但六十七章「不敢爲天下先」,六十九章「吾不敢爲主而爲客,不敢進寸而退尺」,七十三章「勇於不敢則活」,以「不敢」與「不爲」對,知顧本成疏經文有誤脫。老子原意謂常使一般人民無知、無欲,常使少數知者不敢、不爲,如是則淸靜自化,而無不治。
  又案不敢、不爲,卽不治治之。論衡自然篇曰:「蘧伯玉治衛,子貢使人問之:『何以治衛?』對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無爲之道也。」誼卽本此。蓋老子之意,以爲太上無治。世之所謂治者,尙賢則民爭;貴難得之貨,則民爲盜;見可欲則心亂。今一反之,使民不見可尙之人,可貴之貨,可欲之事。如是,則混混沌沌,反朴守醇,常使民無知無欲,則自然泊然,不爭不盜不亂,此所以知者不敢不爲。至德之世,上如標枝,民如野鹿;含哺而熙,鼓腹而遊。此則太古無爲而民自化,翶翔自然而無物不治者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以腹、骨、欲爲韻,陳柱同。陳又以爲、治韻,云:「蓋歌之音變也。」
 謙之案:王念孫毛詩群經楚辭古韻譜「欲」「腹」均入幽部,引樂記「君子樂得其道」二句,道、欲爲韻。
 詩經蓼莪四章鞫、蓄、育、復、腹爲韻。楚辭天問育、腹爲韻。
 謙之又案:「賢」「爭」爲韻。孔廣森詩聲類二陽聲二十出「堅」字云:「行葦:『敦弓旣堅,四鍭旣鈞,舍矢旣均,序賓以賢。』案『堅』從『○』,『○』卽古文『賢』,今十七眞有『礥』字,『礥』乃『賢』聲正讀也。」
 又出「賢」字云:「北山:『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行葦見『堅』下。」案「賢」與「爭」音近,印度舊譯「賢豆」,可爲旁證。王念孫古韻譜與「堅」同入眞部,「爭」(音眞)入耕部,此爲眞、耕通韻之證。
  右景龍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五十八字,河上本六十六字,王本六十七字,傅本六十八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題「安民第三」,王本題「三章」,范本題「不尙賢章第三」。

    四章
道沖,而用之久不盈。
  謙之案:「沖」,傅奕本作「盅」,「盅」卽「沖」之古文。說文皿部:「盅,器虛也。老子曰:『道盅而用之。』」郭忠恕汗簡(上之二)「沖」字,引古老子作○。畢沅曰:「說文解字引本書作『盅』,諸本皆作『沖』,淮南子亦作『沖』,並非是。」蓋器中之虛曰盅,盅則容物,故莊子應帝王篇曰:「太盅莫勝。」
  嚴可均曰:「久不盈」,各本作「或不盈」。
  羅振玉曰:景龍本作「久」,敦煌本作「又」,乃「久」之訛。
  兪樾曰:「道盅而用之」,「盅」訓虛,與「盈」正相對,作「沖」者,假字也。第四十五章「大盈若沖」,「沖」亦當作「盅」。又按「或不盈」,唐景龍碑作「久不盈」,久而不盈,所以爲盅,殊勝今本。河上公注曰:「或,常也。」訓或爲常,古無此義,疑河上本正作「久」也。
  謙之案:作「久」是也。太平御覽三百二十二引墨子曰:「善持勝者,以强爲弱,故老子曰『道沖而用之,有弗盈』也。」有弗盈卽又不盈。賈昌朝群經音辨曰:「有,又也。王弼注:『故沖而用之,又復不盈。』」是王本亦作「又」,不作「或」。有、又、久古通。馬敘倫曰:「墨子引作『有』,河上作『或』,易州作『久』,四字古皆通。『又』『有』『或』古通,具見經傳釋詞,譣義則『久』字爲長。『又』『有』『久』亦通。莊子至樂篇:『人又反入於機。』列子天瑞篇『又』作『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殷敬順、陳景元釋文曰:『久音有,本作又。』漢書楊王孫曰:『精神者天之有。』卽本此文,並其證。蓋『又』『久』『有』三字聲,並屬之類也。」
  謙之案:傅本「盈」作「滿」,陸德明曰:「『盈』,本亦作『滿』。」盈、滿同義。一切經音義卷十三引說文「盈」作「器滿也」。二徐本作「滿器也」。田潛曰:「案水部『溢』下云:『器滿也。』器滿卽溢,亦卽盈也。故『滿』下云:『盈,溢也。』訓義甚明。」可證「盈」「滿」可互用,惟原本當作「盈」。馬敘倫曰:「『滿』字諸本作『盈』者,荀悅曰:『諱盈之字曰滿。』蓋漢惠帝名盈,諱之改爲『滿』也,『盈』字是故書。」
深乎!萬物宗。
  嚴可均曰:「深乎」,御注作「淵似」,河上作「淵乎似」,王弼作「淵兮似」。「萬物宗」,河上、王弼「物」下有「之」字。
  羅振玉曰:敦煌本作「淵似萬物之宗」。
  謙之案:釋文出「淵○」,云:「河上作『乎』。」畢沅曰:「○,古兮字。」盧文弨曰:「『○』,今本皆作『兮』。」
  又傅、范本:「淵兮似万物之宗。」范「萬」均作「万」。玉篇:「『万』,俗『萬』字,十千也。」擧此一例,知范本多古訓,亦存俗字。又案「深」與「淵」義同。玉篇:「『淵』,水停又深也。」小爾雅廣詁:「『淵』,深也。」勞健曰:「景龍作『深乎萬物宗』。當是唐人避諱改『淵』作『深』。」
挫其銳,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塵。
  兪樾曰:按釋文,河上公本「紛」作「芬」;然「芬」字無義。此句亦見五十六章,河上公於此注云:「紛,結恨也。」……於彼注云:「紛,結恨不休。」注文大略相同。則河上本「芬」字當讀爲「忿」,若以本字讀之,則注中結恨之義不可解。……王弼本五十六章作「解其分」,注云:「除爭原也。」則亦讀爲忿矣。顧歡本正作「忿」,乃其本字,「芬」「紛」並假字耳。
  武內義雄曰:「解其紛」,河上作「芬」。按「芬」當作「忿」。此句在四章,又見於第五十六章。舊鈔河上本,彼章作「忿」,此章作「紛」。王本於彼章作「分」,據其注,則「分」者「忿」之訛。此章與舊鈔河上本同此,王、河兩本字亦同。至景龍碑及敦煌本此章之「紛」,皆改爲「忿」,此以假借字而還爲正字者也。
  譚獻曰:五十六章亦有「挫其銳」四句,疑羼誤。湛常存。
  嚴可均曰:河上作「湛兮似若存」,王弼作「湛兮似或存」。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二本均作「湛常存」,敦煌本作「湛似常存」。
  武內義雄曰:敦本此句作「湛然常存」,遂州本「湛似常存」。
  王昶曰:邢州本「湛似或存」下句「誰」下有「之」字。
  謙之案:傅、范本與王弼同。邢州本舊謂卽遂州本,今知非是。又十四章「是謂忽恍」,王昶曰:「諸本並同,邢州本無此句。」案今遂州本實有,作「是謂忽怳」,此亦一證也。又「湛」,說文:「沒也。」小爾雅廣詁:「沒,無也。」此云「湛常存」,言其虛靈不眛,似無而實有也。吾不知誰子?象帝之先。
  嚴可均曰:「誰子」,河上、王弼作「誰之子」。
  焦竑曰:「誰之子」,陳碧虛司馬本無之。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敦煌三本均無上「之」字。
  謙之案:室町本「誰」上有「其」字,下有「之」字。案無「之」字是也。廣雅釋言:「子,似也。」「吾不知誰子」,卽吾不知誰似也,語意已足。此段意謂神耶帝耶?此世所稱生殺之主,而道獨居其先。道者疑似之間,若不知其誰子;然而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紛、塵、存、先韻(文部,先,思殷反)。姚文田、鄧廷楨同。鄧曰:「『先』,古音讀若『詵』。」
 謙之案:盅、盈、宗亦韻。奚侗、陳柱、高本漢說同。
 姚鼐曰:「道沖」爲句,與「宗」爲韻,言道之體至沖也。
 奚侗曰:盅、盈、宗爲韻。東、庚之變,如二十四章以「功」韻「明」,莊子在宥篇以「蟲」韻「情」「成」「鳴」也。又紛、塵、先爲韻。素問八正神明論「先」與「神」「存」韻,楚辭招魂「先」與「紛」「陳」韻。 錢大昕曰:說文「沖」讀若「動」。書「予惟沖人」,釋文:「直忠反。」古讀「直」如「特」,沖子猶動子也。
 謙之又案:「湛常存」,河上、王「湛」下有「兮」字,「兮」字爲楚辭最常見之助字,老子書已發其端。孔廣森詩聲類七曰:「『兮』,唐韻在十二齊,古音未有確證。然泰誓『斷斷猗』,大學引作『斷斷兮』,似『兮』『猗』音義相同。『猗』,古讀『阿』,則『兮』字亦當讀『阿』。」
  右景龍碑本三十七字,不分章。河上、王弼、傅奕本四十二字,范應元本四十三字,敦煌本三十九字。(武內本云「三十七字」,實三十九字。羅卷注「四十九字」,「四」乃「三」字之誤。)河上題「無源第四」,王弼題「四章」,范應元題「道沖章第四」。  

  五章
天地不仁,以萬物爲○○;聖人不仁,以百姓爲○○。
  嚴可均曰:「○○」,別體字。
  羅振玉曰:景龍、廣明二本作「○」,敦煌本作「○」,均「芻」之別構。
  謙之案:河上、王弼、傅、范並作「芻狗」。釋文、群書治要及遂州本「芻」作「■」。李文仲字鑑曰:「『芻』,說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從二屮,卽『草』字也。俗又加『草』,非。」
  劉師培曰:案芻狗者,古代祭祀所用之物也。淮南齊俗訓曰:「譬若芻狗土龍之始成:文以靑黃,絹以綺繡,纏以朱絲,尸祝○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後,則壤土草○而已,夫有孰貴之?」高誘注:「芻狗,束芻爲狗,以謝過求福。」說山訓云:「聖人用物,若用朱絲約芻狗。」又曰:「芻狗待之以求福。」高注:「待芻狗之靈,而得福也。」是古代祭祀,均以芻狗爲求福之用。蓋束芻爲狗,與芻靈同,乃始用終棄之物也。老子此旨曰:天地之於萬物,聖人之於百姓,均始用而旋棄,故以芻狗爲喩,而斥爲不仁。
  謙之案:呂氏春秋貴公篇高誘注引老子二句同。又莊子庚桑楚篇:「至仁無親。」齊物論:「大仁不仁。」天運篇:「夫芻狗之未陳也,盛以篋衍,巾以文繡,尸祝齋戒以將之;及其已陳也,行者踐其首脊,蘇者取而爨之而已。」語皆出此。天地之間,其猶■蘥。
  嚴可均曰:「■蘥」,御注作「橐籥」,河上、王弼末有「乎」字。
  謙之案:王弼注「『橐』,排橐也。『籥』,樂籥也。」孫詒讓曰:「案一切經音義一云:『○○』,東觀漢記作『排』,王弼注書作『■』,同皮拜反,所以冶家用,吹火令熾者也。又十二云:『排筒』,東觀漢記『因水作排』,王弼注:『橐,■囊也。』(玉篇○部云:『■,吹火囊。』)據玄應說,則所見王注『排橐』作『■囊』,今本及陸氏釋文並作『排橐』(釋文云:『排,扶拜反。』與皮拜音同。『排橐』,亦見淮南子本經訓高注)。『排』字正與漢記同,豈唐時王注固有兩本乎?」(今本王注不分道、德二經,與釋文本異。又釋法琳辯正論引「人法地地法天」章注,與今本不同,亦唐時王注有別本之證。)又樂籥之說,與成玄英「籥,簫管也」說同,而與吳澄之釋橐籥異。吳澄曰:「『橐籥』,冶鑄所以吹風熾火之器也。爲函以周罩於外者,橐也;爲轄以鼓扇於內者,籥也。天地間猶橐籥者,橐象太虛,包含周遍之體;籥象元氣,絪縕流行之用。」吳說義長。虛而不屈,動而兪出。
  嚴可均曰:王弼、顧歡作「不掘」。「兪出」,各本作「愈出」。
  謙之案:傅、范本亦作「兪」。
  羅振玉曰:今本王作「屈」,與景龍、御注、景福三本同。釋文出「掘」字,知王本作「掘」。釋文又云:「河上本作屈,顧作掘。」
  謙之案:作「屈」是也。王注「故虛而不得窮屈」,是王注本原作「屈」,范本同。傅本「屈」作「詘」。勞健曰:「按說文『屈』訓無尾,引伸爲凡短之稱,故有竭義。『詘』訓詰詘,乃『詘伸』本字。掘與搰互訓,釋文引顧云『猶竭』者,謂通假作屈也。傅之作『詘』,蓋釋爲詘伸,非是。此字當作『屈』,訓竭,音掘。」
  畢沅曰:「兪」,諸本並作「愈」。案古無「愈」字,蓋卽用「兪」也。諸本並非。
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謙之案:武內義雄曰:「敦、遂二本中作忠。」知法京圖書館所藏河上本敦煌殘卷作「守忠」,與遂州碑同。惟「忠」字無義,淮南道應訓引上二句作「守中」,是。又「多言」,遂州碑本作「多聞」,文子道原篇引亦作「多聞」,强本成疏:「多聞,博贍也。數窮,多言也。」蓋據遂州本而强爲之辭耳。
  又案「守中」之「中」,說據章炳麟文始七:「中,本冊之類。故春官天府:『凡官府鄕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鄭司農云:『治中,謂治職簿書之要。』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斷民獄訟之中,歲終則令群吏計弊獄訟,升中於天府。』禮記禮器:『因名山,升中於天。』升中猶登中,謂獻民數政要之籍也。堯典『允執厥中』,謂握圖籍也。」此章「守中」,誼同此,蓋猶司契之類。羅運賢曰:「中亦契也。爲政不在多言,但司法契以輔天下,所謂無爲,正此意耳。」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屈、出韻(脂部),窮、中韻(中部)。諸家並同。 孔廣森詩聲類五,陽聲五上冬類引論語:「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老子道經:「多言數窮,不如守中。」德經:「大盈若沖,其用不窮。」莊子:「吾已往來焉,而不知其所終,彷徨乎馮閎,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窮。」管子:「擧所美,以觀其所終;廢所惡,必計其所窮。」大抵所同用者,不越乎「中」「終」「窮」三字,以見冬韻之狹,非可濫通東、鍾者也。
 謙之案:莊子齊物論「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亦中、窮爲韻。又老子「中」「窮」各上一字「數」「守」,亦相爲韻。此爲韻上韻。本馬敘倫說,見毛詩正韻後序。
  右景龍碑四十四字,不分章,敦煌本字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五字。河上題「虛用第五」,王本題「五章」,范本題「天地不仁章第五」。

    六章
谷神不死,是謂玄牝。
  畢沅曰:陸德明曰:「谷,河上本作浴,云:『浴,養也。』」案後漢陳相邊韶建老子碑銘引亦作「浴神」,是與河上本同。
  兪樾曰:「浴」字實無養義。河上本「浴」字當讀爲穀。詩小弁篇、蓼莪篇、四月篇並云:「民莫不穀。」毛傳並云:「穀,養也。」「穀」亦通作「谷」。爾雅釋天:「東風謂之谷風。」詩正義引孫炎曰:「谷之言穀,穀,生也,生亦養也。」王弼所據本作「谷」者,「穀」之假字。河上古本作「浴」者,「谷」之異文。
  洪頤烜曰:案釋文引河上公本作「浴」。易稱「君子以懲忿窒欲」,孟喜本作「浴」。「谷」「浴」皆「欲」之借字。孟子盡心下:「養心莫善於寡欲。」是以欲神不死。列仙傳:容成公者,能善補導之事,取精於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養氣者也。亦同此義。
  徐鼒曰:據河上注訓「谷」爲養,則當爲「穀」。詩毛傳、鄭箋,廣雅釋詁,俱云:「穀,養也。」蓋「穀」與「谷」通,音同之假借也。書堯典「宅西曰昧谷」,周禮縫人注作「度西曰柳穀」,卽伏生書大傳所云「秋祀柳穀」也。而史記又作「柳谷」。莊子「臧與穀二人牧羊」,崔譔本作「臧與谷二人牧羊」,其證也。又按釋文云:「谷,河上本作浴,云:『浴者,養也。』」與今本異。洪适隷釋載老子銘云:「或有浴神不死。」則是古本自作「浴」也。蓋「谷」爲「穀」之假借,「浴」又爲「谷」之假借也。
  謙之案:作「谷神」是也。今宋本及道藏河上本皆作「谷」,不作「浴」。列子天瑞篇引黃帝書:「谷神不死,是謂玄牝。」庾肩吾詩:「談玄止谷神。」庾信詩:「虛無養谷神。」後漢高義方淸誡曰:「智慮赫赫盡,谷神綿綿存。」范應元曰:「谷神二字,傅奕云:『幽而通也。』」皆以「谷神」二字連讀。惟老子書中,實以「谷」與「神」對。三十九章「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卽其證。司馬光曰:「中虛故曰谷,不測故曰神,天地有窮而道無窮,故曰不死。」嚴復曰:「以其虛,故曰谷;以其因應無窮,故稱神;以其不屈愈出,故曰不死。三者皆道之德也。」是知「谷」「神」二字連讀者誤。玄牝門,天地根。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門」上有「之」字,「天地」上有「是謂」字。謙之案:遂州、敦煌、御注三本與此石同。
綿綿若存,用之不勤。
  謙之案:「綿綿」,諸本作「綿綿」。成玄英曰:「綿綿,微細不斷貌也。」「綿」爲俗字。玉篇:「綿,新絮也,纏也,綿綿不絶。今作綿。」五經文字云:「作『綿』者訛。」又「綿綿」下,景福本有「兮」字,室町本有「乎」字。「勤」字,武內敦本作「懃」。
  洪頤烜曰:案「勤」通作「廑」字。文選長楊賦李善注引古今字詁:「『廑』,今『勤』字也。」漢書文帝紀晉灼曰:「廑,古勤字。」說文:「廑,少劣之■。」言其氣息綿綿若存,其用之則不弱少也。
  于省吾曰:按舊多讀「勤」如字,洪頤烜讀「用之不勤」之「勤」爲「廑」,訓爲弱少。用之弱少,不辭甚矣。「勤」應讀作「覲」,金文「勤」「覲」並作「堇」。宗周鐘「王肇遹省文、武堇彊土」,齊陳曼檥「肇堇經德」,帥佳鼎「念王母堇○」,「堇」並應讀作「勤」。頌鼎「反入堇章」,女○○「女○堇于王」,○卣「先以夷于堇」,「堇」並應讀作「覲」。詩韓奕:「韓侯入覲。」左僖二十八年傳:「出入三覲。」覲,見也。用之不覲,言用之不見也。上言「綿綿若存」,言其綿綿微妙,似存而非存,正與用之不見之義相因,猶三十五章言「視之不足見」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死、牝韻(脂部,牝音匕)。門、根、存、勤韻(文部)。姚文田同。鄧廷楨未及死、牝與門字。
 謙之案:王念孫古韻譜引大戴禮易本命篇「高者爲生」四句,亦「死」「牝」爲韻。
 薛蕙曰:老子書大抵用韻,故其遺辭多變文以協韻,非取義於一字之間也。如此章曰「是謂玄牝」,則讀「牝」爲「否」,以協上句。曰「玄牝之門」,則特衍其辭,與下句相協。或者乃隨語生解後,指一處爲玄牝之門,殊失之矣。
 顧炎武曰:按「山谷」之「谷」,廣韻雖有「余蜀」「古祿」二切,其實「欲」乃正音。易井九二「井谷射鮒」,陸德明音義一音浴。書堯典:「宅嵎夷曰暘谷。」一音欲。左傳僖三十二年註:「此道在二殽之間南谷中,一音欲。」史記樊噲傳「破豨胡騎橫谷」,正義曰:「谷音欲。」貨殖傳「畜至用谷量馬牛」,索隱曰:「谷音欲。」漢苦縣老子銘:「谷神不死。」作「浴神」是也。轉去聲則音裕,今人讀谷爲穀,而加「山」作峪,乃音裕,非矣(唐韻正入聲三燭)。又曰:「牝」,古音扶履反。老子:「谷神不死,是謂玄牝。」旁證:文子守弱篇:「爲天下牝,故能神不死。」自然篇:「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聖人能知所以,非雌非雄,非牡非牝,生而不死。」(卷八,十六軫)
 江永曰:「牝」,毗履切。老子:「谷神不死,是謂玄牝。」按「牝」從匕得聲,而今音爲毗忍切,此後世方音之轉,猶「敏」爲眉隕切,「準」爲之尹切,「隼」爲息允切,「○」爲居隱切也。顧氏謂「牝」字後人以其通俗不雅而改音,非是(古韻標準,上聲第二部)。
 嚴可均曰:「牝」,廣韻旨、軫兼收「牝」字。按大戴易本命「死」「牝」協音,老子「谷神不死,是謂玄牝」,皆未轉入軫(說文聲類上篇脂類)。
 魏建功曰:死、牝、門、根、存、勤六句相協。經典釋文:「牝,頻忍反,舊音扶死反,簡文扶緊反。」是舊音與「死」相協,而後改音與「門」「根」諸字協。其初當全相協可知(古音系硏究二九四)。
  右景龍碑本二十二字,合「道沖而用之」下至此爲一章。敦煌本二十三字,河上、王弼、范應元本二十五字,傅奕本二十六字。河上本題「成象第六」,王弼本題「六章」,范應元本題「谷神不死章第六」。

    七章
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久者,以其不自生,
  嚴可均曰:「長久者」,河上、王弼「長」下有「且」字。
  謙之案:傅、范本同。遂州碑作「天地長久」。又「天長地久」,蓋古有此語,此引而釋之耳。
故能長久。
  謙之案:「故」字碑本磨滅不明。「長久」,各本作「長生」。嚴可均曰:「王氏萃編引邢州本與此同。易州石柱及河上、王弼作『長生』,非也。」又案敦煌本與晉紀瞻易太極論引均作「長久」。此「久」字蓋假借爲「有」,與前二「久」字稍別。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道進乎本不久。」注:「當作有。」故能長久,卽言故能長有也。
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謙之案:杜光庭本無此二句。韓詩外傳引「故老子曰『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與諸本均同。
以其無私,故能成其私。
  嚴可均曰:「以其無私」,釋文引河上與此同。御注、王弼「以」字上有「非」字,王弼句末有「邪」字。
  謙之案:陳碧虛曰:「河上公、嚴君平本『以其無私』,王弼古本作:『不以其無私邪?』」是陳所見嚴本與此石同。王古本與傅本及准南道應訓引同。廣明、慶陽、樓正、高翿、范應元、室町鈔本與今王本同。又遂州碑本作「此其無尸,故能成其尸」。强本成疏:「尸,主也,……而言成其尸者,結歎聖人也。」成所據經文,蓋卽遂州碑本。案「私」作「尸」,非也。後漢方術傳「尸解」注:「言將登仙,假託爲尸以解化也。」此爲神仙家言,竄入老子本文,强本成疏與遂州本皆如此。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姚文田:先、存韻,奚侗同。陳柱生、生韻,先、存、私韻。「私」字音變與「先」均,猶「西施」又作「先施」。
 謙之案:「長生」之「生」,敦、景、遂三本均作「長久」,知此章久、久、久爲韻,生、生無韻。又「不自生」之「生」入耕部,與「先」「存」入文部字相協,此爲文、耕通韻。
  右景龍碑本四十六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本題「韜光第七」,王弼本題「七章」,范應元本題「天長地久章第七」。

    八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又不爭。
  嚴可均曰:「又不」,河上、王弼作「而不」。
  謙之案:御覽五十八引無「善」字,「萬」作「万」。「又不爭」,敦煌、遂州、御注、樓正、司馬光、曹道沖、强思齊、李榮、室町本皆如此。傳、范本作「而不爭」,與王本同。
  又案古代道家言,往往以水喩道。管子水地篇曰:「地者,萬物之本原,諸生之根基也。水者,地之血脈,如筋脈之通流也。」又「水者,何也?萬物之本原也,諸生之宗室也」。其說可與老子相參證。淮南子曰:「天下之物,莫柔弱於水,然而大不可極,深不可測,修極於無窮,遠淪於無涯,息耗減益,通於不訾。上天則爲雨露,下地則爲潤澤,萬物弗得不生,百事不得不成,大包群生而無所私,澤及蚑蟯而不求報,富贍天下而不旣,德施百姓而不費。」薛君采謂淮南之說實推廣「善利萬物」之義,信矣。
處衆人□所惡,故幾於道。
  謙之案:「人」下各本有「之」字,碑本泐。陸德明曰:「處,一本作居。」案河、王本作「處」,傅、范本作「居」,敦煌本與此石同。室町本「道」下有「矣」字。  大田睛軒曰:「幾」,平聲,近也。繫辭上傳曰:「乾坤或幾乎息矣。」禮樂記曰:「知樂則幾於禮矣。」
  注:「幾,近也。」莊子漁父篇曰:「幾於不免矣。」呂氏春秋大樂篇曰:「則幾於知之矣。」注:「幾,近也。」道者無形,而水猶有形,故水之利萬物與諸生,其爲可見也,未能若道之無形施與也,故曰幾於道矣。近世解者釋「幾」爲機轉之義,妄矣。淮南原道訓曰:「夫無形者,物之大祖也;無音者,聲之大宗也。其子爲光,其孫爲水,皆生於無形乎!」夫光可見而不可握,水可循而不可毁,故有像之類,莫尊於水,是此章「幾於道」之註脚。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人,
  嚴可均曰:「善人」,各本作「善仁」,古字通。
  謙之案:王羲之本亦作「人」。又莊子在宥篇「其居也淵而靜」,郭注:「靜之可使如淵。」又詩燕燕「其心塞淵」,傳:「淵,深也。」太玄「閑中心淵也」,注:「淵,深也。」「淵」有靜而深之義,「心善淵」,以言其心淵靜而莫測,所謂「良賈深藏若虛」。言善信,政善治,
  嚴可均曰:「政善」,河上作「正善」。
  紀昀曰:永樂大典作「政」,古通用。
  畢沅曰:永樂大典作「政」,作「正」者非。
  謙之案:作「政」是也。老子書中「正」「政」二字互見。五十八章「其政悶悶,其政察察」,與此均用「政」。「治」字,釋名釋言語:「治,値也,物皆値其所也。」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
  謙之案:「尤」下傅本有「矣」字。河上、王弼、范應元本同此石。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淵、信韻(眞部,淵,一均反,信,平聲)。治、能、尤韻(之部,能,奴其反,尤音怡)。姚文田:淵、仁、信韻,治、能、時、尤韻。鄧廷楨同。鄧曰:「『能』,古音在之、咍部。『尤』,古讀若怡,詩載馳以韻子、思、之。」
 江有誥曰:「『信』,息晉切。按古惟讀平聲,至漢人乃間讀去聲,當與眞部並收。老子易性篇『善』『信』與『淵』『信』協。虛心篇『其中有信』與『眞』協。」(唐韻四聲正二十一震)
  右景龍碑本五十字,敦煌本與河、王、范本同,傅奕本五十二字。河上題「易性第八」,王弼題「八章」,范應元題「上善若水章第八」。

    九章
持而盈之,不若其以。
  嚴可均曰:「不若其以」,各本作「不如其已」,古字通。
  謙之案:後漢書申屠剛對策曰:「持滿之戒,老氏所愼。」「持滿」卽「持盈」也。史記樂書:「滿而不損則溢,盈而不持則傾。」此作「持而盈之」,於義爲優。荀子宥坐篇:「孔子觀於魯桓公之廟,有欹器焉。弟子挹水而注之,中而正,滿而覆,虛而欹。孔子喟然而歎曰:『吁!惡有滿而不覆者哉!』」按此卽懼其盈之易溢,不若其已也。嚴君平作「殖而盈之」,陳碧虛云:「謂積其財寶也。」謙之案:此蓋涉下文「金玉滿室,莫之能守」,而誤改上文。
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嚴可均曰:「而銳」,王弼作「而梲」;「長保」,邢州本作「長寶」。
  謙之案:「揣而銳之」,傅本作「○而梲之」,高翿作「○而銳之」。
  畢沅曰:說文解字無「○」字。奕本惟此句下有音義云:「○音揣,量也。」案「量」之義卽「揣」字。左傳所稱「揣高卑」,是或「○」爲「揣」字古文歟?
  謙之案:「揣」乃老子書中方言。揚雄方言十三「揣,試也」,郭璞注:「揣度試之。」以試訓揣,義不明。「揣」應訓摧,顧歡注:「治也。」集韻:「『揣』,冶擊也。」皆是。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三「揣」字,引古老子作○,傅奕本作「○」,卽古「揣」字。
  孫詒讓曰:「○」卽「揣」之或體,見集韻四紙。然以注義推之,「揣」字當讀爲「捶」(集韻三十四梁文以「○」爲或「捶」字,二字古本通也)。王云:「旣揣末令尖,銳之令利。」卽謂捶鍛鉤鍼,使之尖銳(河上公本「梲」作「銳」)。淮南子道應訓云:「大馬之捶鉤者。」高注云:「捶,鍛擊也。」說文手部云:「揣,量也,一曰捶之。」蓋揣與捶聲轉字通也。傅校「揣」作「○」,於文無異,而訓爲量,則非其義。
  易順鼎曰:「梲」字當從河上本作「銳」。說文:「梲,木杖也。」梲旣爲木杖,不得云「揣而梲之」。釋文雖據王本作「梲」,然言梲字「音菟奪反,又徒活反」。考玉篇手部:「挩,徒活、免奪二切,說文云:『解也。』」木部「梲」字兩見,一之悅切,一朱悅切,並無「菟奪」「徒活」兩音,則釋文「梲」字明係「挩」字之誤。……實則王本作「銳」與古本作「挩」不同,注云:「旣揣末令尖,又銳之令利,勢必摧衄。」是其證。文子微明篇、淮南子道應訓作「銳」,並同。謙之案:易說是也。馬敘倫曰:「彭耜引釋文正作『挩』,蓋王本作『挩』而讀爲『銳』。」蔣錫昌曰:「劉惟永考異:『嚴遵、楊孚、王弼並同古本。』又引王本經文『揣而銳之』,則劉見王本作『銳』,易氏謂王本作『銳』是也。」
  武內義雄曰:「揣而梲之」,河上本作「銳」。按王注云:「旣揣末令尖,又銳之令利。」則王氏以「梲」字爲「銳」之假借,河上從正字作「銳」。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謙之案:「堂」,釋文:「本或作室。」范應元曰:「『室』字,嚴遵、楊孚、王弼同古本。」今案傅本亦作「室」,作「室」義優。說文:「室,實也。」釋名:「人物實滿其中也。」陳碧虛所見嚴君平、王弼本亦作「室」。富貴而驕,自遺其○。
  嚴可均曰:「而驕」,御注作「而憍」。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三本作「○」,乃「咎」別構。
  謙之案:樓正、司馬光「驕」亦作「憍」,高翿本作「○」。「自遺其咎」,治要作「還自遺咎」,室町本作「還自遺其咎」。玉篇:「『咎』,說文云:『災也,從人從各,各有相違也。』」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嚴可均曰:王弼作「功遂、身退」,傅奕作「成名、功遂、身退」,邢州本作「名成、功遂、身退」。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三本均作「功成、名遂、身退」。景福本「道」下有「也」字。
  謙之案:文子上德篇引:「功成、名遂、身退,天道然也。」淮南道應訓:「故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亦均有「也」字。又「身退」,開元御注本作「身○」。字鑑曰:「○,說文:『卻也,從月從■,從■。』俗作退。」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已、保、守、咎、道韻(之、幽通韻,已協音酉,保音○)。姚文田同。鄧廷楨:保、守、咎、道韻。「保」,古音補阜切。「道」,首聲,古音在幽部。 謙之案:已音以,碑本作「以」。以,之部,保、守、咎,幽部,道,之、幽二部並入,此之、幽通韻。應包括「盈之」「銳之」二「之」字,卽之、以、之、保、守、咎、道爲韻。又高本漢以「驕」字協已、保、守、咎、道爲韻。
 奚侗曰:已、保、守、咎、道爲韻。之、尤互轉,如易恒以「道」韻「已」「始」也。江永古韻標準上聲第十一部「保」字,本證:「永言保之」韻考、壽,「他人是保」韻栲、杻、掃、考,「南土是保」韻寶、舅,「王躬是保」韻考。旁證:老子「揣而銳之,不可長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右景龍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傅奕本同,河上、范應元本四十字,王弼本三十九字。河上題「運夷第九」,王本題「九章」,范本題「持而盈之章第九」。

    十章
載營魄抱一,能無離?
  嚴可均曰:「能無離」,傅奕及近刻王弼句末有「乎」字,下五句皆然。
  兪樾曰:河上公本無「乎」字,唐景龍碑亦無「乎」字,然淮南道應引老子曰:「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專氣致柔,能如嬰兒乎?」則古本固有「乎」字。
  謙之案:「乎」字係衍文。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敦煌乙、丙、英倫諸本,均無『乎』字,以後各『乎』字同。」李道純曰:「『抱一能無離』已下六句,加一『乎』字,非。」
  首「載」字,按郭忠恕佩觿卷上:「是故老子上卷改『載』爲『哉』。」註云:「唐玄宗詔:『朕欽承聖訓,覃思玄宗,頃改道德經「載」字爲「哉」,仍屬上文。及乎議定,衆以爲然,遂錯綜眞詮,因成注解云。』」孫詒讓札迻:「案舊注並以『天之道』斷章,而讀『載營魄抱一』爲句,淮南子道應訓及群書治要三十九引『道』下並有『也』字,而章句亦同。楚辭遠遊云:『載營魄而登霞兮。』王注云:『抱我靈魂而上升也。』屈子似卽用老子語。然則自先秦、西漢至今,釋此書者,咸無異讀。惟冊府元龜載唐玄宗天寶五載詔云:『頃改道德經「載」字爲「哉」,仍隷屬上句,遂成注解。』郭忠恕佩觿則云:『老子上卷改載爲哉。』注亦引玄宗此詔。檢道經三十七章王本及玄宗注本,並止第十章有一『載』字,則玄宗所改爲『哉』者,卽此『載』字;又改屬上章『天之道』爲句。今易州石刻玄宗道德經注仍作『載』讀,亦與舊同者,彼石立於開元二十年,蓋以後別有改定,故特宣示,石刻在前,尙沿舊義也。『載』『哉』古字通,玄宗此讀,雖與古絶異,而審文校義,亦尙可通。天寶後定之注,世無傳帙,開元頒本雖石刻具存,而與天寶詔兩不相應。近代畢沅(考異)、錢大昕(潛硏堂金石跋尾)、武億(授堂金石跋)、王昶(金石萃編)考錄御注,咸莫能證覈。今用詔文推校石本,得其○跡,聊復記之,以存異讀。」
  次「抱」字,傅本、高翿本作「袌」。畢沅曰:「諸本『袌』並作『抱』,案袌,褱也,抱同捊,取也,義異,應用『袌』字。」
  謙之案:畢說非也。廣韻號部「袌,衣襟」,又云:「今朝服衣。」與「抱」字義別。經文四十二章「萬物負陰而抱陽」,六十四章「合抱之木」,十九章「見素抱樸」,二十二章「是以聖人抱一,爲天下式」,傅奕本皆作「袌」。畢沅曰:「『袌』作『抱』,非也。流俗所行,河上公、王弼諸本並作『抱』矣。」畢說不如何據。廣韻「袌」字上有「菢」字,注「鳥伏卵」,疑爲「抱」字正字,義較「袌」字爲優。
  劉師培曰:案素問調精論云:「取血於營。」淮南子俶眞訓云:「夫人之事其神,而嬈其精營(句),慧然而有求於外(高注「營慧」連讀,失之),此皆失其神明,而離其宅也。」法言修身篇云:「熒魂曠枯,糟莩曠沈。」此之「營魄」,卽素問、淮南所言「營」,法言所謂「熒魂」也。楚辭遠遊「載營魄而登遐兮」,王注:「抱我靈魂而上升也。」以抱訓載,以靈魂訓營魄,是爲漢人故訓。載營魄者,卽安持其神也。載、抱同義。至于此文「乎」字,當從河上本、景龍碑衍,下文諸「乎」字亦然。
  謙之案:劉說雖是,但以靈魂訓營魄,似有未至。魄,形體也,與魂不同,故禮運有「體魄」,郊特牲有「形魄」。又魂爲陽爲氣,魄爲陰爲形。高誘注淮南說山訓曰:「魄,人陰神也,魂,人陽神也。」王逸注楚辭大招曰:「魂者陽之精也,魄者陰之形也。」此云營魄卽陰魄。素問調精論「取血于營」,注:「營主血,陰氣也。」又淮南精神訓:「燭營指天。」知營者陰也,營訓爲陰,不訓爲靈。「載營魄抱一」,是以陰魄守陽魂也。抱如雞抱卵,一者,氣也,魂也,抱一則以血肉之軀,守氣而不使散洩,如是則形與靈合,魄與魂合,抱神以靜,故曰:「能無離?」專氣致柔,能嬰兒?
  謙之案:經綸堂本無「乎」字,下同。「嬰」作「○」,注亦作「○」。景福本同。「氣」,范本作「■」。「能」下,傅奕本、室町本有「如」字。又淮南道應訓引「致」作「至」。奚侗曰:「傅奕本『能』下有『如』字,乃增字以足其誼。淮南道應訓引『能』下有『無』字,蓋涉『無離』『無爲』『無疵』『無知』等『無』字而衍。莊子庚桑楚篇引老子曰:『能侗然乎?能兒子乎?』與此文例正同。」
  謙之案:「氣」字爲華夏先哲之素朴唯物主義思想。老子之「專氣」,卽管子內業之「摶氣」,所謂「摶氣如神,萬物備存」(尹注「摶謂結聚也」)。又曰:「此氣也,不可止以力。」「心靜氣理,道乃可止。」皆與專氣致柔說同。又心術下與內業均引「能摶氣乎?能一乎?能勿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勿求諸人而得之己乎」?此與莊子庚桑楚篇文同,而此文之前,引「老子曰衛生之經」。則又可見老子書中實包含古代醫家之言。又孟子「志壹則動氣」,注:「志之所向專一,則氣爲之動。」亦與專氣之說相近。滌除玄覽,能無疵?愛人治國,能無爲?天門開闔,能爲雌?明白四達,能無知?  奚侗曰:「玄」借爲「眩」。荀子正論篇「上周密,則下疑玄矣」,楊注:「玄,或讀爲眩。」是其例。文子上德篇、淮南主術訓均云:「心有目則眩。」「玄覽」猶云妄見。滌除妄見,欲使心無目也。心無目則虛壹而靜,不礙於物矣。淮南氾論訓「故目中有疵」,高注:「疵,贅也。」
  嚴可均曰:「愛人」,各本作「愛民」。「能無爲」,王弼作「無知」。「能爲雌」,河上作「無雌」。「能無知」,王弼作「無爲」。
  羅振玉曰:「愛民」,景龍本避諱作「人」。「國」下,敦煌丙本作「而無知」,景龍、御注、英倫三本均作「能無爲」。「天門」,敦煌丙本作「天地」。「闔」下,敦煌丙本作「而爲」,景龍、御注、英倫三本均作「能爲」。「達」下,敦煌丙本作「能無爲」,景龍、御注、景福、英倫諸本均作「能無知」。
  李翹曰:「愛國治民」,河上本「治」作「活」,訛。「天門開闔」,成疏曰:「河上公本作『天地開闔』。」「明白四達,能無知乎」,淮南道應訓作「明白四達,能無以知乎」。
  兪樾曰:按唐景龍碑,作「愛民治國能無爲?天門開闔能爲雌?明白四達能無知」?其義並勝,當從之。「愛民治國能無爲」,卽孔子「無爲而治」之旨。「明白四達能無知」,卽「知白守黑」之義也。王弼本誤倒之。河上公本兩句並作「無知」,則詞複矣。「天門開闔能無雌」,義不可通,蓋涉上下文諸句而誤。王弼注云:「言天門開闔,能爲雌乎?則物自賓而處自安矣。」是王弼本正作「能爲雌」也。河上公注云:「治身當如雌牝,安靜柔弱。」是亦不作「無雌」。故知「無」字乃傳寫之誤,當據景龍本訂正。
  謙之案:兪說是也。景龍本「爲雌」,敦煌本、傅、范本均同。范應元曰:「河上公並蘇註皆作『爲雌』,一本或作『無雌』,恐非經義;蓋當經中有『知其雄,守其雌』也,理亦當作『爲雌』。」今案石本如邢玄、景福、慶陽、磻溪、樓正,諸王本如道藏本、集唐字本,皆作「爲雌」,與景龍同。紀昀校聚珍本亦云:「案王注義,『無』似作『爲』。」又劉惟永道德眞經集義引王本經文,與景龍亦同,惟每兩句加一「乎」字。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爲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謙之案:「生而不有」下兩句,與二章文同。「恃」,河上本作「侍」,莊子達生篇引「爲而不恃,長而不宰」,同此。顧本成疏:「故施爲利物,亦無思造之可恃也。」又莊子大宗師成疏:「爲而不恃,長而不宰,豈雄據成績,欲處物先耶?」是成所見本亦作「恃」。「是謂玄德」句,經文中共三見,五十一章「生而不有」下四句同此。六十五章「常知楷式,是謂玄德」,奚侗曰:「『玄德』猶云至德,以其深遠,故云玄也。」此蓋讚歎之辭,故不避重疊。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離、兒、疵、爲、疵(雌)、知韻(歌、支通韻,離協音黎,爲協音惟。案「雌」字江本誤作「疵」)。有、恃、宰韻(之部,宰音梓)。姚文田、鄧廷楨:離、兒、疵、知、雌、知韻。
 謙之案:離、爲,歌部,兒、雌、知,支部,爲,古音怡,此歌、支通韻。又有、恃、宰、德爲韻。奚侗,高本漢同。陳柱以離、兒、疵、知、雌、爲、之、有、恃、宰、德爲韻,則不但歌、支通韻,之、支亦通也。第二十八章雌、谿、離、兒,亦歌、支通韻。 張耕古韻發明凡例云:「楚人歌、戈轉支,江淮寒、桓轉歌,此全部流變不可改者。」由此可證老子書中多存楚方音。
 顧炎武唐韻正卷二五支:「離」,古音羅,引老子此章及第二十八章。又莊子馬蹄篇:「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在宥篇:「若彼知之,乃是離之。」始以「離」「爲」二字與「知」爲韻。江永古韻標準平聲第二部論之曰:「如『離』字,少司命篇曰:『悲莫悲兮生別離,樂莫樂兮新相知。』顧氏誤解之,謂上句不入韻。然老子以『離』韻兒、疵、雌、知、谿,莊子兩以『離』韻知,此其灼然者。老、莊用『離』字音皆變,則屈子用『離』字寧必其音羅乎?」張耕古韻發明第一類引此,並云:「江氏所擧少司命之離韻,當從楚方音。老、莊皆楚人,故與楚聲合,諸韻皆當如此分別讀之。」
 鄧廷楨曰:此章用韻頗爲出入。「離」,古讀若羅。詩新臺與施韻,施古音它;易離九三爻辭與歌、嗟韻,嗟古音磋;未有與支、脂部字爲韻者。而此章以韻兒、疵、雌、知,「疵」「雌」皆此聲,隷脂部。詩新臺以「 」韻「瀰」,車攻以「柴」韻「佽」,「 」「柴」皆此聲也;而此章以韻離、兒、知,兒、知,並隷支部。「知」字詩凡六見,皆與支、觿、枝、伎、箎等字爲韻,而此章以韻離、疵、雌,並與三百篇不合。惟詩小弁「尙求其雌」,與伎、枝、知爲韻,已因音近而轉,則疵、雌、知爲韻有可援據。又「能無知乎」之「知」,一本作「爲」,「爲」古音訛,正與離韻。則一本作「爲」,不誤;其作「知」者,或傳寫之訛也。又顧炎武唐韻正卷十四十四有:「有」,古音以。引老子:「生而不有,爲而不恃,長而不宰。」「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名亦旣有,夫亦將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猶川谷之於江海。」「絶巧棄利,盜賊無有。」「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右景龍碑本六十三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弼本六十九字,傅、范本七十二字。河上本題「能爲第十」,王弼本題「十章」,范應元本題「載營魄章第十」。

    十一章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
  羅振玉曰:敦煌乙、丙本、景龍、廣明本均作「卅」。
  謙之案:景龍作「三十」,敦煌、廣明作「卅」,羅誤校。又室町本亦作「卅」。吳雲曰:「卅,諸本作三十。」是也。玉篇:「卅,先闔切,三十也。」又「輻」字,疑本或作「輹」。易小畜「輿,脫輻」,釋文:「『輻』,本作『輹』。」說文引作「輹」。夏竦古文四聲韻出「輹」字,引古老子,無「輻」字。
  畢沅曰:本皆以「當其無」斷句。案考工記「利轉者,以無有爲用也」,是應以「有」字斷句。下並同。楊樹達曰:「無有」爲句,「車之用」句不完全,畢說可酌。
  錢坫曰:考工記曰:「輪輻三十,象日月。」日三十日而與月會,輻數象之,老子亦云。又曰:「輻所湊,謂之轂。」老子曰:「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河上公說:「無有謂空處。」故考工記注亦云:「利轉者,以無有爲用也。」說文解字:「轂,輻所湊也。」言轂外爲輻所湊,而中空虛受軸,以利轉爲用(車制考,見淸經解續編卷二百十六)。埏埴以爲器,當其無有,器之用。
  紀昀曰:按「埏」各本俱作「埏」,惟釋文作「挻」。
  羅振玉曰:今本作「埏」,釋文出「挻」字,知王本作「挻」,今據改。御注本同。景龍本、敦煌丙本作「埏」。
  馬敘倫曰:說文無「埏」字,當依王本作「挻」。
  謙之案:「埏」「挻」義通,不必改字。說文:「挻,長也,從手從延。」字林:「『挻』,柔也,今字作『揉』。」朱駿聲曰:「凡柔和之物,引之使長,摶之使短,可折可合,可方可圓,謂之挻。」王念孫曰:「『挻』亦和也。
  老子:『挻埴以爲器。』河上公曰:『挻,和也;埴,土也。和土以爲飮食之器。』太玄玄文:『與陰陽挻其化。』蕭該漢書敘傳音義引守忠注曰:『挻,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猶陶人之剋挻埴也。』蕭該引許愼注曰:『挻,揉也。』齊策:『桃梗謂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挻子以爲人。」』高誘曰:『挻,治也。』義與和相通。」由上知「挻」有揉挻之義,惟經文自作「埏」。夏竦古文四聲韻引古老子作「埏○」,文選西征、長笛賦注引作「埏」。又荀子性惡篇:「陶人埏埴以爲器。」又云:「陶人埏埴而生瓦。」注:「埏音羶,擊也;埴,黏土也。」又莊子馬蹄篇:「陶人曰:『我善治埴。』」崔云:「土也。」司馬云:「埴土可以爲陶器。」文誼均與老子同,當從之。鑿戶牖以爲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謙之案:景龍碑本止此句爲一章。
有之以爲利,無之以爲用。
  嚴可均曰:「有之以爲利」,各本句上有「故」字。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乙、丙三本均無「故」字。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輻、轂韻。案釋文:「『輻』音福,車輻。『轂』,古木反,車轂。」顧炎武唐韻正下平聲九麻:「『車』,古音居。王應麟曰:『古「車」本音「居」,至說文始有「尺遮」之音,乃自漢而轉其聲。陸氏釋文引韋昭云:古皆「尺遮」反,後漢始有「居」音,非也』。」
  右景龍碑本一章二句、四十八字,敦煌本四十七字,河上、王弼、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題「無用第十一」,王本題「十一章」,范本題「三十輻章第十一」。

    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五味令人口爽;
  謙之案:牟融理惑論引首二句同,文選七命注引第二句同。七發注引作「五味實口爽傷」。左傳昭公二十五年正義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文次稍不同。又莊子天地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亂目,使目不明;二曰五聲亂耳,使耳不聰;三曰五臭薰鼻,困惾中顙;四曰五味濁口,使口厲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飛揚。此五者,皆生之害也。」淮南子精神訓曰:「五色亂目,使目不明;五聲譁耳,使耳不聰;五味亂口,使口爽傷;趣舍滑心,使行飛揚。此四者,天下之所養性也,然皆人累也。」文誼皆本此章。
  奚侗曰:廣雅釋詁三:「爽,敗也。」楚辭招魂「厲而不爽些」,王注:「楚人名羹敗曰爽。」古嘗以爽爲口病專名,如列子仲尼篇:「口將爽者,先辨淄、澠。」莊子天地篇:「五味濁口,使口厲爽。」淮南子精神訓:「五味亂口,使口爽傷。」疑「爽」乃「○」之借字,由○亡誼引申爲敗爲傷。
  于省吾曰:按「爽」「喪」二字,音義古並通。免○「王在周昧○」,「○」卽「喪」,「昧喪」卽「昧爽」。詩皇矣「受祿無喪」,卽受祿無爽也。五味令人口喪,言五味令人喪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訓「喪」爲「亡」,義正相符。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
  謙之案:「田獵」,永樂大典本作「畋」,道藏本作「田」。羅振玉曰:「景龍、景福、敦煌乙、丙、御注諸本均作『田』。」案宋書謝靈運山居賦,文選七命注,引作「田」,與此石同。「田」假借爲「畋」,說文段注:「『田』卽『畋』字。」易師「田有禽」,周禮田僕「以田、以鄙」,注:「獵也。」
  又按「獵」字,羅云:「敦煌兩本均作『獦』,乃『獵』之別構。」案羅卷乙本作「○」,丙本作「○」,顔氏家訓書證篇所云「獵化爲獦」是也。賈誼新書勢卑篇:「不獦猛獸,而獦田彘,……所獦得毋小?」「獦」卽「獵」之別構。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聖人爲腹不爲目。故去彼取此。
  謙之案:牟子理惑論引無「是以」二字,高本漢老子韻考所據本無「是以聖人」四字。二章、七章同此。「難得之貨,令人行妨」,馬其昶曰:「『行妨』,妨農事也。」以此可見老子爲華夏重農學派之元祖。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盲、聾、爽、狂、妨韻(陽、東通韻,盲音芒,聾協音郎,爽,平聲)。腹、目韻(幽部)。姚文田同。鄧廷楨未及「聾」字,誤。又盲、聾,東部,爽、狂、妨,陽部,此東、陽通韻。姚文田曰:「『聾』字從東轉入。」奚侗曰:「東、陽兩部古音相近。」
 吳棫韻補十陽:「聾,盧黃切,耳病。易林:『黈纊塞耳,使君闇聾。』」又引老子此章:「盲音茫。爽音霜。」顧炎武唐韻正卷五十二庚,「盲」,古音武郎反,引老子此章,云:「惟聾字非韻。」江永古韻標準平聲第一部:「聾,盧紅切。戰國策蘇秦語:『舌敝耳聾,不見成功。』呂氏春秋:『何以知其聾?以其耳之聰也。』按『聾』字以此爲正。老子『五色令人目盲』四句,『聾』字入陽韻矣。顧氏謂『聾』字不入韻,非也。今時方音,猶有似此。」
 王念孫曰:「爽」字古讀若「霜」,正與明、聰、揚爲韻。故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亦與盲、聾、狂、妨爲韻。而莊子天地篇「五色亂目,使目不明;五聲亂耳,使耳不聰;五味濁口,使口厲爽;趣舍滑心,使性飛揚」,卽淮南所本也(讀書雜志卷九)。
 江有誥曰:爽,疏兩切。按古惟讀平聲,至曹植釋愁文「亂我情爽」,與掌、黨協,始作上聲。當與陽部並收。老子檢欲篇「五味令人口爽」,與聾、狂通韻(唐韻四聲正三十六養)。 嚴可均曰:陽東聲近,故陽可通東。烈文:公、疆、邦、功協音;老子:聾、盲、爽、狂協音;卜居:長、明、通協音……此東、陽通也(說文聲類下篇陽類)。
 章炳麟曰:陽部轉東者,如老子以盲、爽、狂、與「聾」爲韻(國故論衡小學略記)。  右景龍碑本四十九字,敦煌本與河上、王、傅、范本均同。河上題「檢欲第十二」,王本題「十二章」,范本題「五色章第十二」。

    十三章
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何謂寵辱?辱爲下。
  嚴可均曰:「何謂寵辱?辱爲下」,王弼、傅奕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爲下」。
  羅振玉曰:河上、景龍、御注、景福、敦煌丙諸本均無「若驚」二字。景龍本「辱爲下」,景福本作「寵爲上,辱爲下」。
  李道純曰:「寵爲上,辱爲下」,或云「寵爲下」,不合經義。
  兪樾曰:河上公本作「何謂寵辱?辱爲下」。注曰:「辱爲下賤。」疑兩本均有奪誤。當云:「何謂寵辱若驚?寵爲上,辱爲下。」河上公作注時,上句未奪,亦必有注,當與「辱爲下賤」對文成義,傳寫者失上句,遂並注失之。陳景元、李道純本均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爲上,辱爲下」。可據以訂諸本之誤。
  勞健曰:「寵爲上,辱爲下」,景福本如此。傅、范與開元本諸王本皆作「寵爲下」一句;景龍與河上作「辱爲下」一句。以景福本證之,知二者皆有闕文。道藏、陳景元、李道純、寇才質諸本並如景福,亦作二句。陳云:「河上本作『寵爲上,辱爲下』,於經義完全,理無迂闊。知古河上本原不闕上句。」按「寵辱」,謂寵辱之見也;「爲上」「爲下」,猶第六十一章「以其靜爲下」,「大者宜爲下」,諸言爲下之見也。蓋謂以爲上爲寵,以爲下爲辱,則得之失之,皆有以動其心,其驚惟均也。若從闕文作「寵爲下」一句而解,如以受寵者爲下,故驚得如驚失,非其旨矣。作「辱爲下」一句者,更不可通。  武內義雄曰:按舊鈔河上本作:「何謂寵辱?寵爲上,辱爲下。」諸王弼本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爲下。」雖然,陸氏惟注「河上本無『若驚』二字」耳。今本王本「寵」字下「爲」字之上,當脫去「爲上辱」三字,河上本似脫去「若驚」二字。蓋王弼、河上兩本相同,後河上本脫去「若驚」二字,王本脫去「爲上辱」三字,在後以兩脫誤本互校,遂生種種之異。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是謂寵辱若驚。
  奚侗曰:吳澂本無「是謂寵辱若驚」六字,以下文例之,似是。
  謙之案:林希逸亦無此六字。又「驚」借爲「警」。易「震驚百里」,鄭注:「驚之言警戒也。」
何謂貴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爲我有身。及我無身,吾有何患!
  嚴可均曰:「有大患」,各本句末有「者」字;兩「我」字,各本作「吾」。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丙本均無「者」字。二「吾」字,景龍及敦煌乙、丙本均作「我」。
  謙之案:「及」字,傅、范本作「苟」。范曰:「『苟』字,應吉父、司馬公同古本。」蓋「及」與「若」同義。王念孫曰:「『及』猶『若』也。……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爲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言若吾無身也。又曰:『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言若其有事也。『及』與『若』同義,故『及』可訓爲『若』,『若』亦可訓爲『及』。」(經傳釋詞)今證之古本,知「及」與「若」同,與「苟」字亦可互用。又「患」下,室町本有「乎」字。
故貴身於天下,若可託天下;愛以身爲天下者,若可寄天下。
  嚴可均曰:「故貴身於天下」,御注作「故貴以身爲天下」,與王弼同,河上作「故貴以身爲天下者」。「若可託天下」,御注、王弼作「若可寄天下」,河上作「則可寄於天下」,永樂大典作「則可以寄天下」。「若可寄天下」,河上作「乃可以託於天下」,王弼作「若可託天下」,大典作「乃可以託天下」。劉文典曰:莊子在宥篇:「故貴以身於爲天下,則可以託天下;愛以身於爲天下,則可以寄天下。」案「身於爲天下」,義不可通,兩「於」字疑當在「託」字、「寄」字下。道經「厭恥第十三」,正作:「故貴以身爲天下者,則可寄於天下;愛以身爲天下者,乃可以託天下。」淮南子道應訓引老子作:「貴以身爲天下,焉可以託天下;愛以身爲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兩「身」字下亦並無「於」字。
  謙之案:劉說非也。此段各本經文不同,惟莊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臨邪天下,莫若無爲;無爲也而後安其性命之情。故貴以身於爲天下,則可以託天下;愛以身於爲天下,則可以寄天下。」二「身」字下有「於」字。又「託天下」在「寄天下」之前,與景龍、遂州、敦煌三本相合;惟上句衍一「爲」字,下句衍一「於」字。
  王念孫曰:莊子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愛以身於天下」。「於」猶「爲」也,後人依老子傍記「爲」字,而寫者因訛入正文。老子釋文:「爲,于僞反。」此釋文不出「爲」字,以是明之。
  王引之曰:「於」猶「爲」也(此「爲」字讀去聲)。老子曰:「故貴以身爲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爲天下,若可託天下。」莊子在宥篇作:「故貴以身於天下,則可以託天下;愛以身於天下,則可以寄天下。」「於天下」卽「爲天下」也。
  謙之案:二王說是也。「於」「爲」互訓。莊子上文作「於天下」,下文「爲天下」,與碑本正相同。傅、范本作:「故貴以身爲天下者,則可以託天下矣;愛以身爲天下者,則可以寄天下矣。」范注「古本」二字,陳碧虛引王弼本與傅、范同,當亦王之古本。譣道藏宋張太守彙刻四家注引王弼云:「無物以易其身,故曰貴也,如此乃可以託天下也。無物可以損其身,故曰愛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亦「託天下」在「寄天下」之前。遂州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者,可託天下;愛以身於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兩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若可託天下;愛以身爲天下,若可寄天下。」各本大致與莊子文同,而以敦煌本爲優,當據校改。
  又此二「若」字,與「則」字同義。王引之曰:「『若』猶『則』也。老子曰:『故貴以身爲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爲天下,若可託天下。』莊子在宥篇『若』並作『則』。」今案河上本、大典本亦作「則」,此其證也。又「愛以身」,廣明、景福二本作「愛身以」:吳雲二百蘭亭齋金石記誤校廣明作「愛以身與爲天下者」,與景龍同。又「爲天下」者,羅振玉道德經考異誤校景龍本「者」作「矣」,蔣錫昌竟沿其誤。擧此一例,足見校書之難。
  又案莊子讓王篇曰:「夫天下之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況他物乎?唯無以天下爲者,可以託天下也。」又呂氏春秋貴公篇曰:「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又況於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託天下。」文誼皆出此章。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以身、患爲韻,實際非韻。陳柱:五「驚」字韻,三「身」字韻,四「下」字韻。楊樹達曰:「上文身、驚係兩節,不必强以爲韻。」  右景龍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河上本八十四字,范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上本題「猒恥第十三」,王本題「十三章」,范本題「寵辱章第十三」。    十四章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
  謙之案:范本「夷」作「幾」。范應元曰:「『幾』字,孫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幾者幽而無象也。』」此引傅云,知傅本亦爲後人所改,古本亦作「幾」。作「幾」是也,且與易義相合。易繫言「極深硏幾」,言「知幾其神,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鄭康成注:「幾,微也。」與傅云正合。馬敘倫謂草書「幾」字似草書「夷」字,音復相近,因訛爲「夷」。
摶之不得,名曰微。
  謙之案:「摶」,王本作「搏」。釋文:「『搏』音博,簡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誤作「博」。易順鼎曰:「『搏』乃『摶』之誤。摶卽淮南俶眞『摶垸剛柔』之『摶』。一切經音義引通俗文:『手團曰摶。』是也。易乾鑿度云:『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摶之不得』,卽『循之不得』;『摶』『循』古音相近。」馬敘倫曰:「莊子知北遊篇『摶之而不得』,蓋本此文,亦作『摶』。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當作『揗』。說文:『揗,摩也。』禮記內則『循其首』,亦借『循』爲『揗』。此作『摶』者,亦借爲『揗』。」謙之案:易、馬之說是也。淮南子原道訓:「是故視之不見其形,聽之不聞其聲,循之不得其身;無形而有形生焉,無聲而五音鳴焉,無味而五味形焉,無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於無,實出於虛。」此節正用老子本文。易乾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訓皆以「循之不得」與「視之不見」、「聽之不聞」連文,知老子經文亦當作「循」。「循」爲「揗」假。漢書李陵傳:「數數自循其刀環。」注:「謂摩順也。」說文:「揗,摩也,從手,盾聲。」朱駿聲曰:「今撫揗字,以循爲之。」摶之不得,卽循之不得,亦卽撫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爲一。
  謙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選頭陀寺碑文注引同。又慶陽、磻溪二本作「故復混而爲一」,孫盛老子疑問反訊引作「混然爲一」。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謙之案:各本「在」並作「其」,作「其」是也。「曒」,河、玉、傅、范並作「皦」,敦煌丙本作「皎」。畢沅曰:「皦或作曒,從日者非也。」案畢說非是,辨見一章「常有,欲以觀其徼」句下。
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
  嚴可均曰:「繩繩」,大典作「繩繩兮」。
  謙之案:傅、范本同。又輔行記引「名」下有「焉」字,引「復歸於無」無「物」字。  武內義雄曰:按釋文唯出一「繩」字,謂「河上本作繩」,其意不可能解。盧文弨考證謂「當是作繩繩」,王本旣作「繩繩」,則河上本作「繩繩」,亦無以異於王本。舊鈔河上本「繩繩」下有「兮」字,陸注本似脫去末一「兮」字。然則此條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無耳。
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
  羅振玉曰:敦煌丙本無「謂」字。
  謙之案:遂州本同。又「無物之象」,蘇轍、李道純、林希逸、吳澄、董思靖各本均作「無象之象」,義長。
  高亨曰:「按作『無象之象』義勝。『無狀之狀』、『無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證一也。上句旣云『無物』,此不宜又云『無物』,以致複沓,其證二也。」今案:韓非解老篇曰:「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圖以想其生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今道雖不可得聞見,聖人執其見功以處見其形,故曰無狀之狀、無像之像。」其證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謂忽恍。
  謙之案:「忽恍」二字,與御注、景福、河上、李道純各本同。諸王本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釋文出「怳」字,陸希聲、黃茂材、陳景元、曹道沖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與『仿佛』同誼。」蔣錫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雙聲疊字皆可通用。蓋雙聲疊字以聲爲主,苟聲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卽『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爲韻耳。」迎不見其首,隨不見其後。
  謙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御注、敦煌丙、英倫諸本均無。廣明本、室町本兩句互易,文選頭陀寺碑文同。吳雲曰:「『其後』二字在『迎之』之上,想二語倒轉。」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
  嚴可均曰:「以語今之有」,各本作「御」。
  謙之案:素問氣交變大論第六十九曰:「余聞之,善言天者,必應於人;善言古者,必驗於今;善言氣者,必彰於物。」老子此章,蓋卽善於言氣者也。而「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則是言古而有驗於今。執古語今,可見柱下史乃善用歷史之術者。
  劉師培曰:「有」卽「域」字之假字也。「有」通爲「或」,「或」卽古之「域」字。詩商頌烈祖「奄有九有」,毛傳:「九域,九州也。」又「正域彼四方」,毛傳:「域,有也。」國語楚語「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韋注:「有,域也。」此文「有」字,與「九有」之「有」同。「有」卽「域」,「域」卽二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御今之有」,猶言御今之天下國家也。禮記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與彼「今之世」略同。
以知古始,是謂道已。
  嚴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王弼作「能知」。
  謙之案:諸河上本、廣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
  吳雲曰:「以知」,傅本作「能知」,與此石同。
  謙之案:傅本與經幢不同,吳誤校。
  嚴可均曰:「是謂道已」,御注、河上作「道紀」,審觀王弼注亦是「已」字。
  謙之案:作「紀」是也。「已」字無義。小爾雅廣言:「紀,基也。」「紀」卽借爲「基」,「道紀」卽「道基」。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夷、希、微、詰、一、昧、物韻(脂部,昧音密),狀、象、恍韻(陽部,恍,去聲),首、後韻(幽、侯合韻),有、始、紀韻(之部)。
 謙之案:「夷」,范本作「幾」,江氏二十一部諧聲表與夷、希、微三字均屬脂部。首,幽部,後,侯部,幽、侯合韻。姚文田:夷、希、微韻(五齊平聲),詰、一韻(四■入聲),昧、物韻(二月入聲),狀、象、恍韻(十六庚去聲),首、後、道、有韻(十四○上聲),始、紀韻(四之上聲)。「後」字與「侯」通諧,「有」從之轉入。鄧廷楨同,惟未及首、後、道、有。詰,吉聲,詰、一,至部之入聲也。奚侗:夷、希、微韻,詰、一、昧、物韻,首、後、道、有、始、紀韻。由諸家分合所見不同,益知經文其初自多相協也。如首、後爲韻,而顧炎武乃疑「『後』古無與『首』爲韻者,老子『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乃散文,非韻也」(唐韻正卷十四十五厚),則亦不知幽、侯合韻,而老子哲學詩之眞面目竟熟視而無■矣。
 孔廣森詩聲類八脂類曰:「在古本無去入之別。」其可旁證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
 江有誥唐韻四聲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聲,當與未部並收。老子贊玄篇『復歸于無物』,與『昧』協。」鄧廷楨曰:「昧、物爲韻,從未從勿之字,古音同部。說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尙冥也。』昧云:『昧爽,旦明也。』聲同義近,故字亦連文。司馬相如傳『曶爽暗昧』,韋昭讀『曶』爲梅憒切,皆可爲未聲、勿聲同部之證。」  右景龍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實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十五字。河上本題「贊玄第十四」,王本題「十四章」,范本題「視之不見章第十四」。

    十五章
古之善爲士者,
  兪樾曰:河上公注曰:「謂得道之君也。」則「善爲士者」,當作「善爲上者」,故以得道之君釋之。「上」與「士」形似而誤耳。
  謙之案:兪說非也。依河上公注,「善爲士者」,當作「善爲道者」。傅奕本「士」作「道」,卽其證。畢沅曰:「『道』,河上公、王弼作『士』。」案:作「道」是也,高翿本亦作「道」。馬敘倫曰:「後漢黨錮傳引作『道』,依河上注,蓋河上亦作『道』字……譣文,『道』字爲是。今王本作『士』者,蓋六十八章之文。」又案此句與六十五章「古之善爲道者」誼同,與下文「保此道者」句亦遙應。微妙玄通,深不可識。夫唯不可識,故强爲之容:
  蔣錫昌曰:史記老子列傳:「老子曰:『……良賈深藏若虛;君子盛德,容貌若愚。』」皆此文「微妙玄通,深不可識」之誼也。
  易順鼎曰:文選魏都賦張載注引老子曰:「古之士,微妙玄通,深不可識。夫唯不可識,故强爲之頌。」
  ……作「頌」者古字,作「容」者今字。……强爲之容,猶云强爲之狀。
  陳柱曰:「頌」之籒文爲「○」,則「容」亦古假借字,不必改。
  謙之案:「不可識」,范本作「不可測」,註云「古本」。豫若冬涉川,
  嚴可均曰:河上「豫」作「與兮」,王弼作「豫焉」。
  羅振玉曰:「豫」,釋文:「本或作『懊』。」「焉」,景福本作「兮」。景龍、御注、敦煌丙本無「焉」字。
  李道純曰:「豫兮若冬涉川」,或云「與兮」,或以下六句、三句無「兮」字者,非也。猶若畏四鄰,
  嚴可均曰:「猶」,河上、王弼作「猶兮」。
  王昶曰:諸本「猶」下亦有「兮」字,陸希聲至元本二句並與此同。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二本均無「兮」字。
  謙之案:葉夢得巖下放言上曰:「先事而戒謂之豫,後事而戒謂之猶。猶豫本二獸名。古語因物取義,往往便以其物名之,後世沿習,但知其義,不知其物,遂妄爲穿鑿,未有不誤者。」今按爾雅釋獸「猶如麂,善登木」,釋文引尸子:「猶,五尺大犬也。」說文犬部:「猶,玃屬。一曰:隴西謂犬子爲猷。」又顔氏家訓書證篇:「猶,獸名也,旣聞人聲,乃豫緣木,如此上下,故稱猶豫。」漢書高后紀「計猶豫未有所決」,師古曰:「猶,獸名也。爾雅曰:『猶如○,善登木。』此獸性多疑慮,常居山中,忽聞有聲,卽恐有人且來害之,每豫上樹,久之無人,然後敢下,須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決者稱猶豫焉。一曰:隴西俗謂犬子爲猶。犬隨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來迎候,故云猶豫也。」「猶豫」一作「猶與」。史記呂后紀「猶與未決」,索隱:「猶,猿類也,卬鼻長尾,性多疑。」漢書霍光傳「不忍猶與」,注:「猶與,不決也。」又作「冘豫」。後漢書竇武傳注:「冘豫,不定也。」又高誘注呂覽作「由與」。王念孫讀書雜志(卷四之一)謂:「猶豫雙聲字,猶楚辭之言夷猶耳,非謂獸畏人而豫上樹,亦非謂犬子豫在人前。」二說均可通,王說爲勝。此云若冬涉川者怯寒,若畏四鄰者懼敵,猶兮與兮,遲回不進,蓋因物而狀其容如此。儼若客,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儼」下有「兮其」二字。
  王昶曰:河上公作「儼兮其若客」,王弼作「儼兮其若容」。案「客」字與下文釋、樸、谷、濁等四字爲韻,作「容」者非也。
  陳柱曰:王弼本「客」作「容」。羅振玉云:「景福本作『客』,景龍、英倫、御注諸本均作『儼若客』。」柱按傅奕本亦作「儼若客」,作「客」者是也。客、釋爲韻。作「容」者,因上文「强爲之容」而誤耳。
渙若■將釋,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渙兮若冰之將釋」,下三句皆有「兮」字。
  羅振玉曰:景龍、英倫、御注三本均作「渙若冰將釋」。
  武內義雄曰:敦本「釋」作「汋」。謙之案:遂州本亦作「汋」。
  劉師培曰:文子上仁篇作「渙兮其若冰之液」。疑老子古本作「液」。「將釋」二字,係後人旁記之詞,校者用以代正文。
  易順鼎曰:考工記弓人注:「液,讀爲醳。」山海經北山經曰:「液,音悅懌之懌。」「醳」「懌」皆與「釋」通……顧命「王不懌」,馬本作「不釋」,是其證也。「液」音義與「釋」同,故可通用。
  蔣錫昌曰:說文:「釋,解也。」「液,水盡也。」冰可言解,而不可言水盡,誼固以「釋」爲長。然「釋」古亦假「液」爲之。禮記月令「冰凍消釋」,釋文:「釋,本作液。」是其例也。文子作「
液」者,假字;老子作「釋」者,乃本字也。敦若朴,混若濁,曠若谷。
  嚴可均曰:御注作「曠若谷,渾若濁」,河上作「曠兮其若谷,渾兮其若濁」。王弼與河上同,「渾」字作「混」。
  王昶曰:邢州本作「混若樸,曠若谷,混若濁」,句法與此同;「敦」作「混」,疑涉下文而誤。
  魏稼孫曰:「敦若朴」,「朴」八見,惟「鎭之」句,御注作「樸」,餘作「撲」。嚴於「朴」、「朴雖小」、「之朴」三條,校「樸」「撲」字贅漏。按木旁隷字多借手,唐人行押更無一定,當著此最後一句,後校可省。
  謙之案:「混」與「渾」同。御注、邢玄、慶陽、磻溪、樓正、室町、河上、顧歡、李道純、范應元各本均作「渾」。王念孫讀書雜志卷九曰:「混、渾古同聲。」熟能濁以靜之?徐淸。
  魏稼孫曰:碑皆以「熟」爲「孰」,御注「成之熟之」作「熟」,餘作「孰」,嚴失校。
  謙之案:古無「熟」字。「熟」,說文作:「孰,食飪也。」禮記禮運:「然後飯腥而苴孰。」漢書嚴安傳:「五穀蕃孰。」「孰」、「熟」可通用,加「火」乃後起字。公羊隱元傳:「王者孰謂?」論語:「孰不可忍也?」注:「誰也。」誰、孰亦一聲之轉。
  畢沅曰:河上公作:「孰能濁以止靜之,徐淸。」……或說作「止」者,與下「久」字爲韻,當是也。
安以動之?徐生。
  嚴可均曰:御注作「安以久」,河上、王弼作「孰能安以久」。大典作「孰能安以」,無「久」字。
  武內義雄曰:敦、景、遂三本並無二「孰能」字。
  謙之案:此二句各本經文不同。傅本作:「孰能濁以澂靖之,而徐淸?孰能安以久動之,而徐生?」范本上句少一「澂」字,下句同。廣明本作:「孰能濁以靜,動之以徐淸?孰能安以久,動之以□□(「徐生」二字已泐)?」又「徐」字有寬舒遲緩之義。說文:「徐,緩也。」爾雅釋天李注:「徐,舒也。」釋地李注:「淮、海間其氣寬舒,稟性安徐,故曰徐。」「濁以靜之,徐淸」,與「安以動之,徐生」爲對文。吳澄曰:「濁者,動之時也,繼之以靜,則徐徐而淸矣。安者,靜之時也,靜繼以動,則徐徐而生矣。」保此道者,不欲盈。
  畢沅曰:高誘淮南子註云:「保,本或作服。」 
馬敘倫曰:按莊本淮南道應訓引「保」作「復」,汪本引同此。文子守弱篇引作「服」。倫謂「保」、「復」、「服」,之、幽二類通假也。
  蔣錫昌曰:保、復、服雖可通假,然應從莊本淮南作「復」。說文:「復,往來也。」段注■部曰:「返,還也。」「還,復也。」皆訓往而仍來,是復與返還誼同。四十章「反者道之動」,反卽返。「復此道者,不欲盈」,猶言返此道者,不欲盈也。夫唯不盈,能弊復成。
  嚴可均曰:御注作「故能弊不新成」,河上作「故能蔽不新成」,大典作「故能敝不新成」。按弼注「蔽,覆蓋也」,當與河上同。
  洪頤烜曰:「故能蔽不新成」,案「蔽」字與「新」對言之,「蔽」卽「敝」字。下文「弊則新」,釋文作「蔽」。論語子罕「衣敝縕袍」,釋文:「弊,本作敝。」莊子逍遙遊篇「孰弊弊焉」,釋文:「司馬本作蔽。」古字皆通用。
  兪樾曰:「蔽」乃「敝」之假字。唐景龍碑作「弊」,亦「敝」之假字。永樂大典正作「敝」。「不新成」三字,景龍碑作「復成」二字。然淮南子道應篇引老子曰:「服此道者,不欲盈,故能弊而不新成。」則古本如此。但今本無「而」字,於文義似未足耳。  易順鼎曰:疑當作「故能蔽而新成。」「蔽」者,「敝」之借字;「不」者,「而」之誤字也。「敝」與「新」對,「能敝而新成」者,卽二十二章所云「敝則新」,與上文「能濁而淸,能安而生」同意。淮南道應訓作「故能蔽而不新成」。可證古本原有「而」字,「不」字殆後人肊加。文子十守篇作「是以蔽不新成」,亦後人所改。諸本或作「而不成」者,或作「復成」者,皆不得其誼,而以意改之,不若以本書證本書之可據也。
  謙之案:錢大昕曰:「『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弊復成』,遠勝他本。」是也。傅本作「是以能敝而不成」,脫一「新」字,與老子義相反。易說以「敝則新」證此文當作「故能蔽而新成」,其說亦較兪樾「寧損蔽而不敢新鮮」之說爲勝。如陳繼儒老子雋,謂「能敝不新成者,不變不易,百年如一日矣」,眞迂腐之極。惟譣文,「能蔽復成」,當與上文「復此道者不欲盈」句相應,則「蔽而新成」不如景龍、遂州及李榮、司馬光本作「蔽而復成」,爲更與老子義相合也明矣。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通、容韻(東部),川、鄰韻(文、眞通韻,川音春)。客、釋韻(魚部,釋,書入聲),樸、谷、濁韻(侯部,樸,旁木反,濁,宅木反)。淸、生、盈、盈、成韻(耕部)。又奚侗、高本漢皆以客、釋、樸、谷、濁爲一韻,姚文田以客、釋爲一韻(五昔入聲),樸、谷、濁爲一韻(六屋入聲)。高本漢「豫兮」作「懊兮」,「懊」與「猶」韻,「儼」與「渙」韻,「敦」與「混」韻。儼、渙實際非韻。「客」一作「容」,「釋」又作「汋」作「液」,皆韻。又「孰能濁以靜之,徐淸」,「靜」上有「止」字,一作「澂」,「止」與下「久」字爲韻,「澂」與下「淸」字及生、盈、成爲韻。又案此章碑本刪去「兮」字,致失五千言楚聲之妙,當以他本正之。譚獻復堂日記(五)稱:「易州石刻助語最少,論者以爲近古。傅奕定本在石本前,語助最繁,疑皆失眞,過猶不及。」正謂此也。
 顧炎武唐韻正卷五十二庚:「生」,所庚切,當作所爭。引老子:「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孰能濁以止靜之?徐淸。孰能安以久動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故其蔽不新成。」「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貞。」
  右景龍碑本八十字,敦煌本注八十字(實七十九字),河上、王本九十七字,傅本九十八字,范本九十九字。河上本題「顯德第十五」,王本題「十五章」,范本題「古之善爲士章第十五」。

    十六章
致虛極,守靜○。
  謙之案:「致」字,景福本、河上本作「至」。「篤」字,景龍本、景福本、趙孟頫本均作「○」。字鑑曰:「篤,說文:『馬行頓遲,從馬,竹聲。』俗作○。」又室町本「極」字「篤」字下有「也」字。
  謙之案:老子言「虛」共五見,惟五章「虛而不屈」,與此章「致虛極」,似有虛無之義。廣雅釋詁三;「虛,空也。」西京賦「有憑虛公子者」,注:「虛,無也。」虛有空竅之義,故訓爲空爲無。然而虛無之說,自是後人沿莊、列而誤,老子無此也。「虛而不屈,動而兪出」,此乃老子得易之變通屈伸者。邵雍曰「老子得易之體」,正謂此也。「致虛極」卽秉要執本,淸虛自守之說,亦卽論語「修己以安百姓」。王通曰「淸虛長而晉室亂,非老子之罪」,正謂此也。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嚴可均曰:王弼無「其」字。
  紀昀曰:案「觀」下河上注本及各本俱有「其」字。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英倫諸本「觀」下均有「其」字。
  蔣錫昌曰:按淮南道應訓曰「吾以觀其復也」,文子道原篇作「吾以觀其復」,均有「其」字。王本脫去,當據補正。王注「以虛靜觀其反復」,可證也。夫物云云,各歸其根。
  謙之案:「云云」,河上、王弼本作「芸芸」,傅、范本作「凡物○○」。莊子在宥篇,文選江淹雜擬詩注引,與遂州碑本均作「云云」。案作「云云」是。「○」、「芸」二字亦通。顧野王玉篇云部引老子:「凡物云云,復歸其根。」案「云」,不安靜之辭也。呂氏春秋「雲氣西行,云云然冬夏不輟」,漢書「談說者云云」,並是也。又「○」,玉篇云:「音云,又音運,物數亂也。」說文:「物數紛○亂也。」義亦可通。一說「云云」是「○○」之省,奕用正字。又「芸」,河上注老子:「芸芸者,華葉盛。」彭耜集注釋文曰:「『芸芸』,喩萬物也,以茂盛爲動,以凋衰爲靜。『云云』者,喩人事也,以逐欲爲動,以息念爲靜;義同。蓋經有『根』字,故作『芸芸』。」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
  謙之案:「靜曰復命」,御注、邢玄、慶陽、樓正、磻溪、王羲之、高翿、趙孟頫、傅、范各本與此石同。河上、王弼作「是謂復命」。
  奚侗曰:「靜曰」,各本作「是謂」,與上下文例不合。不知常,忘作,凶。
  嚴可均曰:「忘作,凶」,各本作「妄作,凶」。河上或作「萎」,誤也。
  謙之案:「忘」「妄」古通。韓非解老篇「前識者,無緣而忘意度也」,王先愼注:「『忘』與『妄』通。」左傳襄二十七年注「言公之多忘」,釋文:「『忘』,本又作『妄』。」莊子盜跖篇「故推正不忘耶」,釋文:「『忘』,或作『妄』。」此「忘」「妄」古通之證。「忘作凶」卽「妄作凶」也。此云「復命曰常」,「不知常,妄作凶」,與易義相合。序卦傳:「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知常容,容能公,公能王,王能天,天能道,道能久,
  嚴可均曰:「容能公」,御注、河上、王弼「能」作「乃」,下四句皆然。又「公能王」四句,邢州本作「公能生,生能天」。
  武內義雄曰:「知常」下諸本無「曰」字,舊鈔河上本、廣明幢並有。……依注義,王本亦有「曰」字也。「公乃生」,諸王本「生」作「王」,今據敦煌無注本及道藏次解本改正。
  勞健曰:「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爲韻。「天乃道,道乃久」,以「道」、「久」二字爲韻。獨「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韻相遠。「王」字義本可疑,王弼注此二句云:「蕩然公平,則乃至於無所不周普也;無所不周普,則乃至於同乎天也。」「周普」顯非釋「王」字。道藏龍興碑本作「公能生,生能天」,「生」字更不可通。按莊子天地篇云:「執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聖人之道也。」此二句「王」字蓋卽「全」字之訛。「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二字爲韻。王弼注云「周普」,是也。又呂覽本生篇「天子之動也,以全天爲故者也」,高注「全猶順也」,可補王注未盡之義。今本「王」字、碑本「生」字,當並是「全」之壞字,「生」字尤形近於「全」,可爲蛻變之驗也。
沒身不殆。
  謙之案:御注本「沒」作「歿」,傅、范本亦作「歿」。勞健古本考從傅本作「沒」,實誤校。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篤、復韻(幽部),芸、根韻(文部),靜、命韻(耕部),常、明、常、凶、容、公、王韻(陽、東通韻,明音芒,凶協虛王反,容協音王,公協音光)。道、久、殆韻(之、幽通韻、道協徒以反,久音已,殆,徒以反)。 謙之案:常、明、王,陽部,凶、容、公,東部,陽、東通韻。又殆,之部,道、久,之、幽二部兼入,之、幽通韻。姚文田以常、明爲一韻(十六庚平聲),凶、容、公爲一韻(一東平聲)。鄧廷楨同。
 顧炎武唐韻正卷五十二庚:「明,古音謨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當作彌郎反。」引老子:「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知人者知,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强。」「是謂微明,柔勝剛,弱勝强。」「見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復歸其明,無遺身殃,是謂習常。」「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强。」
 又卷十四十四有:「久,古音几。」引老子:「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有國之母,可以長久。」又引楊愼曰:「孔子以前,久皆音几,至孔子傳易方有韭音。臨彖傳『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於八月有凶,消不久也』;乾象傳『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爲首也』;大過象傳『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離象傳『履錯之敬,以辟咎也,黃離元吉,得中道也;日昃之離,何可久也』。」然旣濟象傳以韻憊、疑、時、來,雜卦傳以韻止,則几、韭二音兩存之易傳矣。老子:「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按老子與夫子同時,老子書中「久」字三見,一韻殆,一韻母,一韻壽。
  右景龍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六十六字,河上本六十八字,王、傅、范本六十七字。河上本題「歸根第十六」,王本題「十六章」,范本題「致虛極章第十六」。

    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謙之案:禮記曲禮「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注:「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報。」老子所云,正指太古至治之極,以道在宥天下,而未嘗治之,民相忘於無爲,不知有其上也。「下知有之」,紀昀曰:「『下』,永樂大典作『不』,吳澄本亦作『不』。」今按焦竑老子翼從吳澄本。又王註舊刻附孫礦考正云:「今本『下』作『不』。」作「不」義亦長。其次,親之豫之;
  嚴可均曰:御注、河上作「親之、譽之」,王弼作「親而譽之」。
  謙之案:傅奕本作「其次親之,其次譽之」。其次,畏之侮之。
  嚴可均曰:河上「畏之」下有「其次」字。
  李道純曰: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或云「畏之、侮之」者非。
  于省吾曰:何氏校刊,諸本無下「其次」二字。紀昀謂大典「侮之」上無「其次」二字。按作「其次畏之、侮之」者,是也。上句「其次親而譽之」,河上本「而」作「之」,是也。諸石刊本同(景龍本「譽」作「豫」,二字古通)。二句相對爲文。「畏」應讀作「威」,二字古通,不煩■證。廣雅釋詁:「侮,輕也。」「威」與「侮」義相因,上句「親」與「譽」亦義相因也。信不足,有不信!
  嚴可均曰:「信不足」,河上、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信」,王弼「信」下有「焉」字。
  王念孫曰:案無下「焉」者是也。「信不足」爲句,「焉有不信」爲句。「焉」,於是也,言信不足,於是有不信也。呂氏春秋季春篇注曰:「焉,猶於是也。」聘禮記曰:「及享發氣焉盈容。」言發氣,於是盈容也。……晉語曰:「焉始爲令。」言於是始爲令也。三年問曰:「故先王焉爲之立中制節。」言先王於是爲之立中制節也。管子揆度篇曰:「民財足,則君賦歛焉不窮。」言賦歛於是不窮也。……後人不曉「焉」字之義,而誤「信不足焉」爲一句,故又加「焉」字於下句之末,以與上句相對,而不知其謬也。謙之案:王說是也。惟王知下「焉」字當衍,不知上「焉」字亦疑衍。御注、邢玄、慶陽、樓正、磻溪、顧歡、高翿各本,上下句均無「焉」字,與此石同。
由其貴言。
  嚴可均曰:「由其貴言」,御注「由」作「猶」,河上作「猶兮」,王弼作「悠兮」。陸德明曰:「悠」,孫登、張憑、杜弼俱作「由」,一本「猶」。
  謙之案:御注、邢玄、慶陽、磻溪、樓正、室町、顧歡、高翿、彭耜、范應元俱作「猶」。「由」與「猶」同。荀子富國「由將不足以勉也」,注:「與猶同。」楚辭「尙由由而進之」,注:「猶豫也。」老子十五章「猶兮若畏四鄰」,與此「由其貴言」之「由」字誼同,並有思悠悠貌。故作「悠」字,義亦通。
成功事遂,百姓謂我自然。
  嚴可均曰:「成功」,各本作「功成」。
  謙之案:景福本、法京敦甲本作「成功遂事」,宜從之。「百姓謂我自然」,河上本、王弼「謂」上有「皆」字。范應元本作「百姓皆曰我自然」;莊子庚桑楚篇郭注引作「而百姓皆謂我自爾」;經訓堂傅本作「百姓皆曰我不然」。晉書王坦之廢莊論曰:「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然。」皆川愿老子繹解與晉書文同。
  宋翔鳳曰:「百姓皆謂我自然」,按白虎通義曰:「黃帝有天下號曰自然,自然者,獨宏大道德也。」此云「百姓皆謂我自然」,正述黃帝之語。下文云「希言自然」,又申自然之義曰:「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卽宏大道德之謂也。他書作「有熊」,形似而誤。且有熊無宏大道德之義。又列子記黃帝遊華胥氏之國,屢言「自然而已」,故知自然爲黃帝有天下之號。
  謙之案:宋說未必是,然自昔黃、老並稱,論衡自然篇:「黃者黃帝也,老者老子也。」黃、老宗自然,論衡引擊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於我哉!」此卽自然之謂也,而老子宗之。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二十三章「希言自然」,六十四章「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觀此知老子之學,其最後之歸宿乃自然也。故論衡寒溫篇曰:「夫天道自然,自然無爲。」譴告篇曰:「黃、老之家,論說天道,得其實矣。」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譽、侮韻(侯、魚通韻,譽,上聲,侮協音武),焉、言、然韻(元部)。謙之案:譽,魚部,侮,侯部,侯、魚通韻。高本漢以信、言、然爲韻。陳柱:四「之」字韻,有、譽、畏、侮韻,焉、焉、言、然韻。譽從與聲,與、以古通。侮從每聲,每從母聲。
  右景龍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四十字,王、范本四十四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題「淳風第十七」,王本題「十七章」,范本題「太上章第十七」。

    十八章
大道癈,有人義。智惠出,有大僞。
  嚴可均曰:「有人義」,各本作「仁義」。「智惠出」,王弼作「智慧」,或作「慧知」,非。
  洪頤烜曰:「智惠出,有大僞」,烜案「惠」當作「慧」。釋文本作「知慧」。說文:「惠,仁也,從心從○。」「慧,儇也,從心,彗聲。」「惠」「慧」不同。論語衛靈公「好行小慧」,釋文「魯讀慧爲惠」,是假借字。
  紀昀曰:案「慧」「惠」古通。
  謙之案:「癈」當作「廢」。景龍、廣明均作「癈」。字鑑曰:「廢,放肺切,說文『屋頓也』,與篤癈字異。」又「人義」當從諸本作「仁義」,莊子馬蹄篇「道德不廢,安取仁義」,卽本此。
六親不和,有孝慈。
  嚴可均曰:「孝慈」,大典作「孝子」。
  羅振玉曰:此三句「廢」下「出」下「和」下,廣明本均有「焉」字。下「國家昏亂有忠臣」,「亂」下亦必有「焉」字,石泐不可見。
  謙之案:室町本有「焉」字,與廣明同,「亂」下亦有「焉」字。「六親」,王注:「父子、兄弟、夫婦也。」呂覽論人篇曰:「何謂六戚?父母、兄弟、妻子。」譣義作「孝慈」二字是。左傳昭二十五年正義,詩小雅采芑孔穎達正義,引老子有增字與誤倒處,「孝慈」二字則同此石。
國家昏亂,有忠臣。
  謙之案:淮南道應訓引此句同。范本「有貞臣焉」引王本「貞」字同。皆川愿本「忠臣」作「忠信」,與上「孝慈」對文。又「昏」字,宋刊河上本、趙孟頫本、樓正本作「■」,敦、遂本、諸王本、傅、范本並皆作「昏」。案說文:「昏,日冥也,從日氐省,一曰民聲。」段注匡謬引戴侗六書故曰:「唐本說文從民省,徐本從氏省,晁說之云因唐諱『民』改爲『氏』也。然則說文原作『■』字,從日,民聲,唐本以避諱減一筆,故云從民省。」
  丁仲祐曰:「考漢碑『■』爲正字,『昏』爲別體。……又舊唐書高宗紀『■』字改『昏』,在顯慶二年十二月。據此知『■』字因廟諱,故改從『■』之別體『昏』。試觀唐顯慶前之魏碑,凡『■』皆從民,顯慶後之唐碑,因避諱皆作『昏』。」(說文解字詁林辰集日部)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姚文田:義、僞韻(十一麻去聲)。鄧廷楨:廢、出亦韻。鄧曰:「『出』,古音讀若易鼎初六『鼎顚趾,利出否』之『出』。『僞』,古音讀若訛。堯典『平秩南訛』,漢書王莽傳作『南僞』。」又高本漢:廢、義、出、僞隔句爲韻,亂、臣爲韻。
 謙之案:「義」,古皆音「俄」。洪範「無偏無頗,遵王之義」,唐玄宗改「頗」爲「陂」,其敕略云:「朕三復茲句,常有所據,據下文並皆協韻,惟『頗』一字,寔則不倫,宜改爲『陂』。」吳棫曰:「古『義』字皆音『俄』,周官註亦音『俄』,故古文尙書本作『無偏無頗,遵王之義』,以協俄音。唐明皇以『義』字今音爲『乂』,改『頗』爲『陂』,以從今音,古音遂湮沒矣。」今證之以易:「鼎耳革,失其義也;覆公餗,信如何也。」中庸:「仁者人也,義者宜也。」知老子此章「義」亦當音「俄」。「僞」字,案莊子知北遊:「仁可爲也,義可虧也,禮相僞也。」僞亦屬歌部,與爲、虧協。顧炎武曰:「詩『民之訛言』,石經作『僞言』;漢書王莽傳『以勸南僞』,師古『讀曰訛』;郭璞註方言『僞言訛』。」由此知義、僞合韻。又馬敘倫毛詩正韻後序曰:「此章大、智、六、國相韻於上句之首,廢、出、和、亂又協於上句之末。」則又不但義、僞爲句末之韻而已。
  右景龍碑本二十六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二十八字,范本三十字。河上本題「俗薄第十八」,王本題「十八章」,范本題「大道廢章第十八」。

    十九章
絶聖棄智,民利百倍;
  紀昀曰:永樂大典「絶聖」二句在「絶仁」二句之下。
  武內義雄曰:遂州本「民」作「人」,蓋避唐諱。
  魏稼孫曰:「絶聖棄智」,御注「智」作「知」。
  謙之案:遂州本、傅、范本亦作「知」,范本「棄」作「棄」,下二句同。又莊子胠篋篇「故絶聖棄知,大盜乃止」,在宥篇「絶聖棄知,而天下大治」,皆作「知」。淮南道應訓引老子作「智」。
絶民棄義,民復孝慈;絶巧棄利,盜賊無有。
  嚴可均曰:「絶民」,各本作「絶仁」。
  謙之案:「民」字涉上下文「民」字而誤。此三者,爲文不足,故令有所屬:
  魏稼孫曰:御注「爲」上有「以」字。
  羅振玉曰:景龍、景福二本均無「以」字。
  武內義雄曰:遂本「此三者言爲」,景本「此三者爲」,敦本「此三言爲」。
  謙之案:范本無「此」字,傅本「不」作「未」,傅、范本「足」下有「也」字。又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盜賊無有」下,卽接「以爲文不足,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無「此三者」與「故令有所屬」八字,疑此爲旁記之言,傳寫者誤入正文。
  于省吾曰:按「爲」「僞」古通。書堯典「平秩南僞」,史記五帝紀作「南爲」。禮記月令「毋或作爲淫巧」,注:「今月令『作爲』爲『詐僞』。」「文」,讀荀子儒效「取是而文之也」之「文」,文,飾也。「此三者」,謂聖智、仁義、巧利。「以僞文不足」,言以僞詐文飾其所不足也。下言「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是皆不以僞詐文飾爲事,絶之於彼,而屬之於此,此老子本義也。
見素抱朴,少私寡欲。
  謙之案:「朴」字,河上、顧、范與此石同。王弼、傅奕作「樸」,御注作「撲」。畢沅曰:「『樸』,或作『朴』,同。」
  劉師培曰:按「私」當作「思」。韓非子解老篇曰:「凡德者以無爲集,以無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思」「欲」並言。又文選謝靈運鄰里相送方山詩李注引老子曰:「少思寡欲。」此古本作「思」之證,卽釋此「少思」也。
  謙之案:「私」本作「思」。唐王眞論兵要義述,及强思齊本,宋陳象古本,元大德三年陝西寶雞縣磻溪宮道德經幢,「私」均作「思」,此其證也。惟莊子山木篇「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語同此石。河上注「少私」曰:「正無私也。」與經文七章「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義合。以老解老,知劉說雖可通,而未可據以爲定論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倍、慈、有韻(之部,倍音痞,慈,上聲)。足、屬、樸、欲韻(侯部)。姚文田、鄧廷楨同。高亨謂「絶學無憂」句應屬此章,以足、屬、樸、欲、憂爲韻。案憂,幽部,與侯部通諧。
 鄧廷楨曰:倍、慈、有爲韻。○聲、茲聲、有聲之字,古音隷之部。詩瞻卬「如賈三倍」,與「婦無公事」爲韻。
  右景龍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王、范本四十五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本題「還淳」王本題「十九章」,范本題「絶聖棄智章第十九」。

    二十章
絶學無憂。
  易順鼎曰:文子引「絶學無憂」在「絶聖棄智」之上,疑古本如此。蓋與三「絶」字意義相同。今在「唯之與阿」句上,則意似不屬矣。
  馬敘倫曰:「絶學無憂」一句,當在上章。又曰:晁氏讀書記引明皇本,亦以「絶學無憂」屬於舊第十九章之末。
  蔣錫昌曰:此句自文誼求之,應屬上章,乃「絶聖棄智,絶仁棄義,絶巧棄利」一段文字之總結也。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謂唐張君相三十家老子注以「絶學無憂」一句,附「絶聖棄知」章末,以「唯之與阿」別爲一章,與諸本不同,當從之。後歸有光、姚鼐亦以此章屬上章,是也。
  李大防曰:案「絶學無憂」句,斷不能割歸下章。蓋「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絶學無憂」三句,是承上文「此三者以爲文不足,故令有所屬」句。「見素抱樸」,承「絶仁」二句;「少私寡欲」,承「
絶巧」二句;「絶學無憂」,承「絶聖」二句;「此三者以爲文不足」句,是統括上文;「故令有所屬」句,是啓下文。脈絡分明,毫無疑義。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何若?
  吳澄曰:「唯」「阿」皆應聲:「唯」,正順,「阿」,邪諂。幾何,言甚不相遠也。
  劉師培曰:「阿」當作「訶」。說文:「訶,大言而怒也。」廣雅釋詁:「訶,怒也。」「訶」俗作「呵」。漢書食貨志「結而弗呵乎」,顔注:「責怒也。」蓋「唯」爲應聲,「訶」爲責怒之詞。人心之怒,必起於所否,故老子因協下文何韻,以「訶」代「否」。唯之與阿,猶言從之與違也。
  武內義雄曰:敦、遂二本「善」作「美」。
  易順鼎曰:王本作「美之與惡,相去何若」,正與傅奕本同。注云:「唯阿美惡,相去何若。」是其證也。今本作「若何」,非王本之舊。
  蔣錫昌曰:顧本成疏「順意爲美,逆心爲惡」,是成作「美」。二章「天下皆知美之爲美,斯惡已」,彼此並美惡對言。傅本「善」作「美」,應從之。此文阿、何、惡、若爲韻,諸本「若何」作「何若」,亦應從之。嚴可均曰:「相去何若」,王弼或作「若何」,非。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孫礦古今本考正曰:「不可」,一作「不敢」。
  謙之案:淮南道應訓引上二句,同此石。忙□其未央!
  魏稼孫曰:「忙其」二字間,原空一格,或待補刻,或誤分章,嚴連寫。後「純純」二字間,亦泐一格,例以碑陰首行,疑當時卽因石泐跳書,「忙」下石完。
  謙之案:「忙」下空格,非泐字,亦非分章,疑爲「兮」字未刻。
  嚴可均曰:「忙其未央」,御注作「荒其」。河上、王弼「荒」下有「兮」字,句末有「哉」字。
  吳雲曰:邢本「荒」作「莽」。王氏蘭泉云:疑卽「荒」字之誤。
  謙之案:廣明本、室町本作「荒」,碑本作「忙」。「忙」與「茫」同,實「芒」字,「芒」借爲「荒」,卽今「茫」字。詩長發「洪水芒芒」,玄鳥「宅殷土芒芒」,傳:「大貌。」左傳襄四「芒芒禹跡」,注:「遠貌。」淮南俶眞「其道芒芒昧昧然」,注:「廣大之貌。」歎逝賦「何視天之芒芒」,注:「猶夢夢也。」莊子大宗師「芒然彷徨乎塵垢之外」,釋文:「無係之貌。」遂州碑作「莽」,蓋以草深曰莽,與「忙」同有蒼芒荒遠之義。小爾雅廣詁:「莽,大也。」呂覽知接「何以爲之莽莽也」,注:「長大貌。」莊子逍遙遊「適莽蒼者」,崔注:「草野之色。」「忙」、「莽」、「荒」義相近。
衆人熙熙,若享太■,
  馬敘倫曰:「熙」爲「媐」之借字。說文:「媐,說樂也。」
  謙之案:「熙熙」,莊子馬蹄篇「含哺而熙」,列子楊朱篇「熙熙然以俟死」之「熙」字義同。「熙熙」卽「嘻嘻」,書鈔一五引莊子「熙」作「嘻」,初學記九、事文類聚後集二十引並作「嬉」。晏子春秋六「聖人非所與熙也」,本作「嬉」。熙、嘻、嬉義同,此云「衆人熙熙」,亦卽衆人嘻嘻也。
  嚴可均曰:「若享太牢」,「■」別體字。御注作「如享」,釋文作「若亨」,引河上作「饗」。
  謙之案:遂州本「太牢」作「大宰」,誤。藝文類聚三引河上作「若享」,玉燭寶典三引作「而饗」。
  武內義雄曰:「若亨太牢」,王本「亨」字,陸氏讀爲「烹」。河上公讀爲「享」,又改「亨」作「饗」。現在河上本、王弼本皆作「享」。玉燭寶典三引此文作「饗」,與陸所引河上本合。蓋唯一「
亨」字,諸家異其解釋,遂至成本文之異也。若春登臺。
  嚴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如春登臺」,河上作「如登春臺」。
  畢沅曰:「如春登臺」,王弼、顧歡並同,明皇、易州石刻亦同。明正統十年道藏所刊明皇本始誤作「登春臺」,陸希聲、王眞諸本並誤,今流俗本皆然矣。又李善閑居賦注引亦誤。
  兪樾曰:按「如春登臺」與十五章「若冬涉川」一律,河上公本作「如登春臺」,非是。然其注曰:「春陰陽交通,萬物感動,登臺觀之,意志淫淫然。」是亦未嘗以「春臺」連文,其所據本,亦必作「春登臺」,今傳寫誤倒耳。
  蔣錫昌曰:唐强思齊道德眞經玄德纂疏引河本經文作「如春登臺」,正與宋河本合;兪氏謂河所據本必作「春登臺」是也。顧本成疏「又如春日登臺」,是成亦作「如春登臺」。……王本、河本及各石本皆作「春登臺」,蓋古本如此,似未可據最後諸本擅改也。「如」,應從碑本作「若」,以與上句一律。釋文上句作「若」,此當同也。我魄未兆,
  嚴可均曰:御注作「我獨怕其未兆」,河上作「我獨怕兮其未兆」。釋文作「廓」,引河上作「泊」。傅奕作「我獨魄兮其未兆」,大典作「我泊兮其未兆」。王氏引邢州本與此同。
  盧文弨曰:今文「我獨泊兮其未兆」,王弼本「泊」作「廓」,藏本作「怕」。說文:「怕,無爲也。」藏本爲是。今王弼本作「泊」,古本作「魄」。
  羅振玉曰:景福、英倫二本作「怕」。
  洪頤烜曰:我獨怕兮其未兆,河上注:「我獨怕然安靜,未有靜欲之形兆也。」頤烜案:說文「怕,無爲也,從心,白聲」,義卽本此。俗本作「泊」字,非。
  謙之案:今文「泊」與「魄」字聲訓通。史記酈食其傳「落泊」作「落魄」。又如「虎魄」字作「珀」。國語晉語「其魄兆于民矣」,韋昭注:「兆,見也。」此云「我魄未兆」,卽怕乎無爲之意。
若嬰兒未孩。
  嚴可均曰:各本作「如嬰兒之未孩」。
  畢沅曰:河上公、王弼「若」作「如」。「咳」,河上公作「孩」。說文解字曰:「咳,篆文孩。」古文字同。
  勞健曰:「如嬰兒之未咳」,「咳」字,景龍、開元作「孩」,傅、范、景福與釋文並作「咳」,范注:「咳,何來切。張玄靜與古本同。」集韻通作「孩」,按「孩」卽「咳」之古文。
  謙之案:說文子部無「孩」字,見口部「咳」字下。廣韻「孩,始生小兒」,「咳,小兒笑」,同音戶來切。類篇:「孩與咳同,爲小兒笑。」「孩」、「咳」本一字,傅、范本作「咳」,音義同。釋文出「咳」字,知王本作「咳」,景福本、室町本亦作「咳」。乘乘無所歸!
  嚴可均曰:河上「乘乘」下有「兮若」二字。王弼作「儽儽兮若無所歸」。
  謙之案:傅奕本作「儡儡兮其不足,以無所歸」,范本作「儽儽兮其若不足,似無所歸」,遂州本、顧歡本作「魁無所歸」,景福、樓正、邢玄、磻溪、英倫各本作「乘乘兮若無所歸」。
  朱駿聲曰:儽,說文:「垂貌。一曰嬾懈,從人,纍聲。」與「儡」微別,字亦作「儽」,又誤作「○」。廣雅釋詁二:「○,勞也。」
  釋訓:「○○,疲也。」老子「○○兮若無所歸」,釋文:「敗也,又散也。」河上本作「乘乘」,「垂垂」之誤。
  武內義雄曰:王本「儽儽兮」,舊鈔河上本作「儡儡兮」,景龍碑作「乘乘兮」。按儽、儡聲相同,據說文「儽儽,垂貌」,與「乘乘」音義不近。疑「乘乘」是「垂垂」之訛。果然,則河上本作「儡儡」,據其義訓作「垂」字也。衆人皆有餘,我獨若遺。
  嚴可均曰:河上「我」上有「而」字。
  羅振玉曰:景龍本、御注本均無「而」字。  奚侗曰:「遺」借爲「匱」,不足之意。禮記祭義「而窮老不遺」,釋文「遺,本作匱」,是其證。
  于省吾曰:按「遺」應讀作「匱」,二字均諧貴聲,音近字通。……廣雅釋詁:「匱,加也。」王念孫謂「匱當作遺」,以「遺」有加義,「匱」無加義也。禮記樂記「其財匱」,釋文:「匱,乏也。」「衆人皆有餘,而我獨若匱」,「匱乏」與「有餘」爲對文。自來解者皆讀「遺」如字,不得不以遺失爲言矣。
我愚人之心,純純。
  嚴可均曰:「之心」,河上、王弼「心」下有「也哉」字。「純純」,河上、王弼作「沌沌兮」,釋文:「沌,本又作忳。」
  畢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純」,蘇靈芝書亦作「純」,作「純」爲是。陸德明曰:「本又作忳。」「沌」「忳」並非也。
  謙之案:作「純」是也。易文言「純粹精也」,崔覲注:「不雜曰純。」淮南要略「不剖判純樸」,注:「純樸,太素也。」碑本「純純」,室町本作「沌沌」,義同。莊子山木篇:「純純常常,乃比於狂。」在宥篇:「渾渾沌沌,終身不離。」純純卽沌沌也。彭耜釋文曰:「李純純如字,質朴無欲之稱。」其說是也。
俗人昭昭,我獨若昏。
  嚴可均曰:王弼作「我獨昏昏」。
  奚侗曰:「昏昏」,諸本作「若昏」,句法不協,茲從王弼本。莊子在宥篇:「至道之極,昏昏黙黙。」
  蔣錫昌曰:以文誼而論,作「■■」者是也。下文弼注「無所欲爲,悶悶■■,若無所識」,可證老子古本作「■■」,不作「若■」,「■■」爲「昭昭」之反。俗人察察,我獨悶悶。
  焦竑曰:「昭昭」「察察」,古本作「皆昭昭」「皆■■」。
  謙之案:傅、范本如此。范云:「王弼同古本,世本無『皆』字。」知王本當有「皆」字。又「悶悶」,傅、范作「閔閔」,「閔」上均有「若」字。
  范應元曰:河上公及諸家並作「悶悶」,音同。韓文公古賦有「獨閔閔其曷已兮,憑文章以自宣」,詳此「閔閔」字,註云「一作悶悶」,正與此合,今從古本。
淡若海,
  嚴可均曰:御注作「忽若晦」,河上作「忽兮若海」,王弼作「澹兮其若海」,大典作「漂乎」,一本作「忽兮」。
  謙之案:嚴遵本作「忽兮若晦」,傅本作「淡兮其若海」,范本作「澹兮若海」,御注、英倫二本作「忽若晦」,廣明、景福、室町三本作「忽兮其若海」。李道純曰:「『忽乎若晦』,或云『淡乎其若海』,非。」謙之案:王、范本作「澹」字是也。王羲之本亦作「澹」,碑本誤作「淡」。說文:「澹,水搖也,從水,詹聲。」與「淡」逈別。「海」,本或作「晦」,爲「海」之假借。書考靈曜:「海之言昏晦無睹。」釋名釋水:「海,晦也。主承穢濁,其色黑而晦也。」海、晦義同。此形容如海之恍惚,不可窮極。
漂無所止。
  嚴可均曰:御注作「寂兮似無所止」,河上作「漂兮若無所止」,釋文引河上作「淵兮」,王弼作「飂兮若無止」,梁簡文、傅奕作「飄兮」。
  謙之案:室町本同。河上、王羲之本作「飂兮若無所止」,廣明作「■兮若無所止」,范本作「飄兮似無所止」,館本作「寂無所以」,英倫本與御注同。又孫礦古今本考正曰:「『飂兮若無止』,一作『漂兮若無止』,一作『膠兮似無止』,一作『寂若無所止』。」「膠兮似無止」,不知所據何本,疑「○」字之誤。武內義雄曰:天文鈔河上本作「○兮」,廣明幢作「■兮」,瀧川本及世德堂本作「漂兮」。按「○」「■」爲「漂」之或體,而漂、飂音相近。
  吳雲曰:王蘭泉引河上公「■」作「淵」,注云:「今河上本作漂。」按此石作「■」,北碑多有之。畢沅曰:莊子「淵淵乎其若海」,卽用此文。
  謙之案:「漂無所止」,義長。漂然若長風之御太虛,與「飂」字義同。說文:「飂,高風也。」字亦作「○」,吳都賦:「翼颸風之○○。」又作「○」,玉篇:「○,高風貌。」
衆人皆有已,我獨頑似鄙。
  嚴可均曰:「有已」,各本作「有以」。「我獨頑」,河上、王弼「我」上有「而」字。
  武內義雄曰:敦、景二本「以」作「已」。謙之案:「有已」卽「有以」。說文:「已,用也。」隷亦作「■」,作「以」。廣雅釋言:「已,■也。」鄭注考工記曰:「已或作以。」注檀弓篇曰:「以與已字本同。」荀子非相篇曰:「何已也?」注:「與以同。」此云「皆有已」,卽「皆有以」,莊子所謂「其必有以」是也。
我獨異於人,而貴食母。
  陶鴻慶曰:傅奕本「我獨」下有「欲」字。據王注「我獨欲異於人」,是王所見本亦有「欲」字,而傳寫奪之。老子狀道之要妙,多爲支離惝怳之辭,或曰若、曰如、曰似、曰將、曰欲,皆此旨也。當以有「欲」字爲勝。
  謙之案:敦煌本、遂州本「獨」正作「欲」。
  嚴可均曰:「而貴食母」,御注作「而貴求食於母」。
  李道純曰:「而貴食母」,或云「兒貴求食於母」,非。
  勞健曰:「食母」二字,范本誤從唐玄宗加字,作「求食於母」。玄宗自注云「先無『求』『於』兩字,今所加也」,明非古本,范氏失於校正。
  謙之案:此句諸家解多誤,惟蘇轍得其義曰:「譬如嬰兒,無所雜食,食於母而已。」又莊子德充符篇「豚子食於其死母」,郭注云:「食乳也。」此云「食母」,卽食乳於母之意。又王羲之本「貴」下亦有「求」字,此帖斷爲明皇增字後所作無疑。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阿、何韻(歌部),惡、若韻(魚部,惡,烏入聲,若,入聲),畏、畏韻(脂部),哉、熙、臺、孩韻(之部,哉音茲,臺,徒其反,孩,胡其反)。歸、遺韻(脂部),昏、悶韻(文部,悶,平聲),海、止、以、鄙、母韻(之部,海音喜)。奚侗:阿、何、惡、若韻,熙、牢、臺、孩韻,歸、遺韻,沌、昏、悶韻,晦、止、以、鄙、母韻。陳柱:憂、阿、何、惡、若韻,熙、牢、臺、孩、歸、遺、哉韻。餘同奚。高本漢:荒(一作芒)、央韻,熙、牢、臺、兆、孩、歸、遺、哉爲一韻,歸、遺又自爲韻。又昏、悶(一作閔)、海(一作晦)、止、以、鄙、母爲一韻。
 楊樹達曰:江韻得之,奚、陳、高並誤。
 鄧廷楨曰:惡、若爲韻。古音善惡、好惡皆作去聲,後世强分善惡之惡爲入聲。「若」字,詩烝民與「賦」韻,大田、閟宮皆與「碩」韻,「碩」古音與「柘」韻同。生民「柘」與「路」韻,大學「碩」與「惡」韻,閟宮「若」又韻「作」,「作」古音與「祚」「胙」同。彼此互證,大抵「若」字亦魚、虞部之去聲,今音則由去轉入也。 江有誥曰;悶,莫困切。按古有平聲,當與魂部並收。老子異俗篇「我獨悶悶」,與「昏」協。順化篇「其政悶悶」,與「醇」協(唐韻四聲正二十六慁)。
 又一說,江有誥以「牢」非韻。謙之案:「牢」,古音讀若釐。江永古韻標準平聲第十一部曰:「牢,郎侯切。按牢,古音如此,故釋名云:『留,牢也。』老子:『衆人熙熙,如○太牢,如登春臺。』莊辛引鄙語:『亡羊而補牢,未爲遲也。』蓋皆讀如釐,蓋方言耳。」又「臺」,古讀如持,釋名:「臺,持也。」「臺」字當從ㄓ聲,故與「持」近。「孩,戶黎切」,牢、臺、孩爲韻是也。又牢、兆亦韻。馬敘倫曰:「熙、臺、孩爲句末之韻,前賢已能明之。若牢之與兆,亦協於句末,乃詩之間韻也。」(修辭十論)  右景龍碑本一百十六字,敦煌本一百十五字,河、王本一百三十二字,傅本一百三十七字,范本一百四十一字。河上本題「異俗第二十」,王本題「二十章」,范本題「絶學無憂章第二十」。

    二十一章
孔得之容,唯道是從。
  魏稼孫曰:「孔得」,御注「得」作「德」。
  嚴可均曰:「是從」,大典作「之從」。
  謙之案:「唯」字,諸王本作「惟」,道藏王本作「唯」。孔,甚也。書「六府孔修」,史記作「甚修」。甚有盛義,孔德猶言盛德,此言盛德之容,惟道體之是從也。道之爲物,唯恍唯忽。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
  嚴可均曰:「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顧歡與此同。御注作:「忽兮恍,其中有○;恍兮忽,其中有物。」河上作:「忽兮恍兮,其中有像;怳兮忽兮,其中有物。」本或二句互倒。王弼與河上同,「忽」作「惚」。
  謙之案:道藏王本二「惚兮」皆作「忽」。釋文出「怳」字,知王本作「怳」。頭陀寺碑文注引老子作「怳」,王注亦作「怳」。抱朴子地眞篇引「老君曰」與河上本同。英倫本與御注同。又敦煌本「惟恍」作「惟慌」。廣雅釋詁二:「○,忽也。」神女賦序「精神怳惚」,注:「不自覺知之意。」續一切經音義引字林:「恍惚,心不明也。」二字傅、范本均作「芒芴」,古通用。又莊子至樂篇:「芒乎芴乎,而無從出乎?芴乎芒乎,而無有象乎?」又「雜乎芒芴之間」。語皆出此。褚伯秀云:「『芒芴』,讀同『恍惚』。」廣弘明集一三釋法琳辨正論九箴篇引「芒芴」正作「恍惚」。
  兪樾曰:按「惚兮恍兮」二句,當在「恍兮惚兮」二句之下。蓋承上「惟恍惟惚」之文,故先言「恍兮惚兮,其中有物」,與上「道之爲物,惟恍惟惚」四句爲韻;下文「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乃始變韻也。王弼注曰:「萬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曰恍兮惚兮,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也。」注文當是全擧經文,而奪「其中有物」四字,然據此可知王氏所見本經文猶未倒也。
  蔣錫昌曰:按强本成疏引經文云:「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是成本經文作「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道藏河上本作「怳兮忽兮,其中有物;忽兮怳兮,其中有像」。正與兪說合。
○冥中有精,其精甚眞,其中有信。
  嚴可均曰:「○冥中有精」,顧歡與此同。御注作「○兮冥,其中有精」,河上、王弼作「○兮冥兮,其中有精」。
  羅振玉曰:御注本「眞」作「○」,乃「眞」之別字。
  謙之案:淮南道應訓引四句與王本同。文選沈約鍾山詩注引「○兮冥,中其有精」;樓正、磻溪作「杳兮冥,其中有精」;館本作「○冥中有精」;傅本作「幽兮冥兮,其中有精」;范本作「幽兮冥兮,中有精兮」。案「○」、「幽」、「杳」三字音近,可通用。又「其精甚眞」,王羲之作「有精甚眞」。此句遂州本無。
  又案:管子內業篇:「精,氣之極也;精也者,氣之精者也。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與此章「精」之意義相合。「精」爲古代之素朴唯物思想,說詳馮友蘭先秦道家所謂道之物質性一文。又莊子德充符篇「夫道有情有信,無爲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情」亦當爲「精」,「有情有信」卽此云「其中有精,其中有信」也。自古及今,其名不去,
  吳雲曰:傅本作「自今及古」,王弼同此石。
  范應元曰:「自今及古」,嚴遵、王弼同古本。
  馬敘倫曰:各本作「自古及今」,非是。古、去、甫韻。范謂「王弼同古本」,則今弼注中兩作「自古及今」,蓋後人依別本改經文,並及弼注矣。
  蔣錫昌曰:按道德眞經集註(唐明皇、河上公、王弼、王雱註)引王弼曰:「故曰『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也。」正與范見王本合,足證今本已爲後人所改,馬說是也。以閱衆甫。吾何以知衆甫之然?以此。
  武內義雄曰:敦、景、遂三本「衆」作「終」,衆、終古音通。
  謙之案:景龍本作「衆」不作「終」,此誤校。館本亦作「終」。案作「終」非。「閱」字古文訓「總」,大田晴軒引列子仲尼篇:「閱弟子四十人同行。」淮南原道訓:「萬物之總,皆閱一孔;百事之根,皆出一門。」俶眞訓:「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載,六合所包,陰陽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皆生一父母而閱一和也。」高誘注:「閱,總也。」惟大田謂「衆甫」卽「衆父」,引莊子天地篇論齧缺曰:「有族有祖,可以爲衆父,而不可以爲衆父父。」謂古文「
甫」與「父」通。其說與兪樾同,而實甚牽强。案經典「甫」皆訓「大」,甫之孶乳字,經典均有「大」義。若荀子榮辱篇「薄」注「廣大貌」;韓詩外傳常武「『敷』,大也」;說文「『博』,大通也」;詩北山「溥」,毛傳「大也」;詩車攻「圃」,毛傳「博也」;說文「『酺』,王德布大飮酒也」;又「『誧』,大言也」(見戴宗祥釋甫)。由此可見衆甫卽衆大,域中有四大,「以閱衆甫」者,卽以總四大也。
  嚴可均曰:「之然」,御注、今河上作「之然哉」,王弼作「之狀哉」。釋文:「河上一本直云『吾何狀也』。」
  吳雲曰:「吾何以知」,傅本作「奚以知」。
  范應元曰:「奚」字古本。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容,從韻(東部)。物,惚韻(脂部,惚,呼橘反)。恍,象韻(陽部)。忽,物韻(脂部)。冥,精韻(耕部)。眞,信韻(眞部,信,平聲)。去,甫韻(魚部)。姚文田、鄧廷楨、奚侗同。
 高本漢「自古及今」作「自今及古」,以古、去、甫爲韻。
 又冥、精、眞、信兩句相協。魏建功謂此四句當注意其相協之可能性,正如「名」之與「門」協,「盈」之與「塵」協(古音系硏究)。
  右景龍碑本六十一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題「虛心第二十一」,王本題「二十一章」,范本題「孔德之容章第二十一」。

    二十二章
曲則全,枉則正;
  嚴可均曰:「枉則正」,傅奕與此同,諸本作「則直」。
  謙之案:遂州本、館本、范應元本均作「正」。范曰:「『正』字,王弼同古本,一作『直』。」武內義雄曰:「景、遂二本『直』作『正』,與淮南子道應訓所引合。」今案道應訓引上二句作「直」,武內誤校。又案「曲則全」卽莊子天下篇所述「老聃之道,人皆求福,己獨曲全」也。書洪範「木曰曲直」,此亦以木爲喩。曲者,莊子逍遙遊所謂「卷曲而不中規矩」,人間世所謂「拳曲而不可以爲棟梁」也。蓋「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吾行卻曲,無傷我足」,此卽「曲則全」之義。「枉則正」,「枉」,說文「邪曲也,從木,○聲」,廣雅釋詁一「○,詘也」,卽詰詘之義,實爲屈。「正」,諸本作「直」,「枉」、「直」對文,枉則直者,大直若屈也。論語:「擧直錯諸枉。」淮南本經訓:「矯枉以爲直。」碑文作「正」,正亦直也。鬼谷子磨篇:「正者直也。」廣雅釋詁一:「直,正也。」易文言傳:「直其正也。」直、正可互訓。
窪則盈,弊則新;
  嚴可均曰:「弊則新」,釋文作「蔽」,傅奕、今王弼作「敝」。
  謙之案:道藏王本作「弊」,御注本、館本、遂州本、河上本、諸石本均作「弊」,御覽一百五十九引亦作「弊」。又「窪」字,道藏河上本作「窊」,「窪」、「窊」字同,皆洿下低陷之義。「窊」爲「窪」之古文。說文:「窊,汚邪下也。」廣雅釋詁:「窊,下也。」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二引古老子作「窊○」。彭耜釋文:「窪,李烏瓜切,■也。地窪則水滿,喩謙德常盈。」
少則得,多則或。是以聖人抱一爲天下式。
  嚴可均曰:「或」,各本作「惑」。
  謙之案:遂州本、館本同此石。又愼子外篇引「老子曰」七句,惟無「是以」二字,與傅奕同。「得」卽三十九章所云「得一」。「或」當讀如惑,有或此或彼之意,與得一義相對。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囗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
  謙之案:碑本「彰」字殘缺不明,下「不」字泐,當據他本補之。又遂州本、館本「不自見,故明」,在「不自是,故彰」句下;唐李約本「不自伐,故有功」,在「不自矜,故長」句下。
  又案莊子山木篇:「吾聞之大成之人曰:『自伐者無功,功成者墜,名成者虧。』孰能去功與名,而還與衆人?」此卽老子九章「功遂、身退,天之道」,與此章「不自伐,故有功」之說。
夫惟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嚴可均曰:河上無「能」字。
  謙之案:淮南原道訓「以其無爭於萬物也,故莫敢與之爭」,卽本此章而言。王念孫云:「『莫敢』,本作『莫能』,此後人依文子道原篇改之也。唯不與萬物爭,故莫能與之爭,所謂柔弱勝剛彊也。若云『莫敢』,則非其旨矣。下文曰:『功大○堅,莫能與之爭。』老子曰:『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又曰:『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皆其證也。」魏徵群書治要引此句,正作「莫能與之爭」。古之所謂「曲則全」,豈虛語?故成全而歸之。
  嚴可均曰:「豈虛語」,各本作「豈虛語哉」。「故成全」,各本作「誠全」,無「故」字。魏稼孫曰:御注「全」下有「者」字,下句作「豈虛言哉」。嚴擧「哉」字,失校「者」字、「言」字。謙之案:遂州本與此石同。「成」當作「誠」。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二引古老子出「成」字作○,又出「誠」字作○。經文「成」字共十七見,「誠」字只此一見。又「曲則全」爲古語,孫子九地篇「善爲道者,以曲而全」,卽其明證。莊子天下篇論老子曰「人皆求福,己獨曲全,曰『苟免於咎』」,卽出此章。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盈、新韻(眞、耕通韻,此二句本在「枉則直」之下,今據韻移在此)。直、得、惑、式韻(之部,惑,呼逼反),明、彰、功、長韻(陽、東通韻,功協音光),爭、爭韻(耕部)。謙之案:盈,耕部,新,眞部,此眞、耕通韻。明、彰、長,陽部,功,東部,此陽、東通韻。「直」字,景、遂本、館本作「正」,正,耕部。奚侗以全、正、盈、新爲韻,云:「以全、新韻正、盈,乃音變,如九辯淸、人、新、年、生、憐、聲、鳴、征、成相韻之例。」高本漢同奚,惟以正、盈爲句中韻。又得、惑爲韻,一、式爲韻,明、彰、功、長、爭、爭爲一韻。諸說紛紜,惟江氏移經文就韻,似有未安。此章實兩韻隔協,全、盈、新爲一韻,直、得、惑、式爲一韻。又陳柱以哉、之爲韻。案哉、之同屬之部。姚鼐以「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與下章「希言自然」爲一節。謂:「言、全、然爲韻。『猶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卽此句之解。」
  右景龍碑本七十七字,館本七十四字,河上、王、傅、范本七十八字。河上題「益謙第二十二」,王本題「二十二章」,范本題「曲則全章第二十二」。

    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飄風不終朝,驟雨囗終日。
  謙之案:「雨」下「不」字泐,當據他本補之。「希」,諸本並同,傅本作「稀」。「終」,傅、范並作「崇」。「飄風」上,王、傅、范本有「故」字。
  羅振玉曰:景龍、廣明、景福、英倫諸本均無「故」字。又館本「驟」作「○」,范本作「暴」。
  馬敘倫曰:「崇」「終」古通假,書君奭「其終出於不祥」,馬本「終」作「崇」,是其證。又曰:「驟」,館卷作「趨」者,「趨」「驟」古亦通假。熟爲此?天地。天地上不能久,而況於人?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此」字下有「者」字。「上不」,各本作「尙不」,「於人」,各本句末有「乎」字。
  謙之案:館本、遂州本無「乎」字。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正義引「天地尙不能常,況人乎」,又牟子理惑論引「天地尙不得長久,而況人乎」,均有「乎」字。故從事而道者,道德之;同於德者,德德之;同於失者,道失之。
  嚴可均曰:古「得」「德」字通,「德之」卽「得之」也。河上作:「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御注、王弼無三「樂」字,餘與河上同。
  兪樾曰:按王本下「道者」二字,衍文也。本作「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其下「德者」、「失者」蒙上「從事」之文而省,猶云「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從事於德者,同於德;從事於失者,同於失也」。淮南子道應篇引老子曰:「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可證古本不疊「道者」二字。王弼注曰:「故從事於道者,……故曰同於道。」是王所據本正作「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
  紀昀曰:永樂大典無「樂」字,下二句同。
  易順鼎曰:王冰四氣調神大論篇注引此並無「樂」字。
  羅振玉曰:御注、英倫二本無「樂」字。
  謙之案:傅、范本亦無「樂」字。二「德之」,「德」字當作「得」。「德」、「得」雖古通,而此當作「得」。遂州本、館本均作「道得之」,「德得之」,傅、范本亦作「得」,蓋此「得」與下「失」字相對成文。又首句「從事而道者」,各本「而」均作「於」,義同。信不足,有不信。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作「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羅振玉曰:景龍、英倫二本無二「焉」字,景福本無下「焉」字。
  謙之案:遂州本、館本、王羲之本亦無二「焉」字,傅本、室町本無下「焉」字。無下「焉」者是也,說見王念孫讀書雜志餘編上。又此二句已見第十七章,疑爲錯簡重出。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陳柱:三「德」、「之」字韻。高本漢:言、然韻。謙之案:言、然皆在元部。又天、地二字,疊句爲韻;六「同」字,句首隔句爲韻;「信」「信」二字,首尾爲韻。此爲老子書中所用自由押韻式。
  右景龍碑本五十八字,館本同,河上本八十七字,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題「虛無第二十三」,王本題「二十三章」,范本題「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二十四章
企者不久,
  嚴可均曰:御注、河上作「跂者不立」,王弼作「企者不立」。
  羅振玉曰:「企」,釋文:「河上作『豉』。」案「豉」殆「跂」字之訛。御注、廣明二本亦作「跂」。廣明本此上有「喘者不久」句。
  吳雲二百蘭亭齋金石記校廣明本云:諸本皆無「喘者不久」四字。
  魏稼孫曰:此幢存字無幾,中惟「喘者不文」句(謙之案「文」字爲「久」字之誤),爲今世所傳板本及他石刻所無。
  謙之案:館本、遂州本全句正作「喘者不久」。「喘」,說文云:「疾息也。」又「企」與「跂」古通用。莊子秋水篇「掇而不跂」,釋文:「跂,一作企。」庚桑楚「人見其跂」,古鈔卷子本作「企」。又文選江賦李善注:「企與跂同。」是河上本作「跂」,卽「企」也。漢書高帝紀顔注曰:「企謂擧足而竦身。」玉篇:「跂,○豉切。有跂踵國,其人行,脚跟不著地。」字林:「企,擧踵也。」二字義亦同。○者不行,
  嚴可均曰:「○者」,各本作「○者」。按當是「○者」。
  魏稼孫曰:「○者」,「○」原刻偏右,疑是「○」字失刻左半。嚴作「○」,謂當是「○」,甚誤。
  謙之案:「○」與「跨」同。玉篇■部出「○」字:口化、口瓦二切,跨步也,與跨同。」說文「跨,渡也」,段玉裁曰:「謂大其兩股間,以有所越也。」又室町本上二句作「跂者不立,跂者不行」,「跂」字重,有誤。自見不明,自是不彰,自伐無功,自矜不長。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自見」下有「者」字,下四句皆然。
  魏稼孫曰:御注「見」下有「者」字,下三句無。
  謙之案:文選奏彈王源文注引無二「者」字。又館本、遂州本「自伐」作「自饒」。
其在道,曰餘食贅行,
  嚴可均曰:「其在道」,王弼作「其在道也」,御注、河上作「其於道也」。
  謙之案:「贅」字,館本、遂州本作「餟」,非。方言十二:「餟,餽也。」字林:「餟,以酒沃也,祭也。」「餟行」無義,蓋音近而誤。
  王道曰:「行」當作「形」。「贅形」,形之附贅者,騈拇之類。
  易順鼎曰:「行」疑通作「形」,「贅形」卽王注所云「■贅」。■贅可言形,不可言行也。列子湯問篇「太形、王屋二山」,張湛注:「形當作行。」是古書「行」「形」固有通用者。
  莊錫昌曰:按唐李約道德眞經新注:「如食之殘,如形之剩肉也。」宋林希逸道德眞經口義曰:「食之餘棄,形之贅疣,人必惡之。」宋陳景元道德眞經藏室纂微篇:「猶棄餘之食,適使人惡;附贅之形,適使人醜。」是三書皆以「行」爲「形」。
  謙之案:「行」讀作「形」,是也。莊子騈拇篇:「附贅縣疣,出乎形哉?而侈於性。」「贅」,廣雅云:「疣也。」釋名云「橫生一肉,屬著體也。一云瘤結也。」「縣」字,一切經音義二十、文選陳孔彰爲袁紹檄豫州文注並引作「懸」。附贅懸疣出乎形,故曰贅形。「贅行」當讀作「贅形」,古字通。
  高亨曰:余疑「行」當作「衣」,古文「衣」作○,「行」作○,形近而訛。法言問道篇「智用不用,益不益則不贅虧矣」,司馬光注:「有餘曰贅,不足曰虧。」是贅亦餘也。餘食、贅衣猶言餘食、餘衣。食有餘則飢者惡之,衣有餘則寒者惡之,故曰「物或惡之」,此今諺所謂「一家飽煖千家怨」也。
  謙之案:高說甚辨,但改字解經,難以使人致信,且以「贅衣」連文,非卽餘衣義。廣韻霽部「贅」下云:「贅衣,官名也。」其不可與「餘食」對文也甚明。物或有惡之,故有道不處。
  嚴可均曰:「物或有惡之」,各本無「有」字。「故有道不處」,御注、王弼「道」下有「者」字,河上有「者」字,句末有「也」字。
  謙之案:「或」下「有」字,各本無。館本、遂州本「有」下無「或」字。廣雅釋詁一:「或,有也。」知「或」、「有」古通,其中必有一字衍,疑此「有」字乃「醜」字一音之轉。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五引古老子有「醜」字,作○。又案司馬光注:「是皆外競而內亡者也。如棄餘之食,適使人惡;附贅之形,適使人醜。」「醜」「惡」對。疑司馬所見本正作「物或醜惡之」爲句。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行、明、彰、功、長、行韻(陽、東通韻,功協音光),惡、處韻(魚部,處,去聲)。姚文田同,鄧廷楨未及「功」字。案行、明、彰、長,陽部,功,東部,此陽、東通韻。
  右景龍碑本四十二字,館本注云「卅一字」,按卅乃○之誤。河上本、傅本四十八字,王、范本四十七字。河上題「苦恩第二十四」,王本題「二十四章」,范本題「跂者不立章第二十四」。

    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漠!
  嚴可均曰:王弼作「○寞」,河上、今王弼作「寂兮寥兮」,鍾會作「飂」。
  范應元曰:「○」,古「寂」字。「寞」字,王弼與古本同,河上本作「寥」。
  畢沅曰:說文解字無「寥寞」字。「寥」應作「○」,「寞」應作「○」。陸德明「○,本亦作寂」,「寂」亦俗字。
  謙之案:陸氏音義及焦氏考異引王本作「○兮寞兮」,與傅、范本同。而今本「寞」作「寥」,與景福本同。又碑本無二「兮」字。■本成疏引經文云「寂寥」,知成所見本亦無二「兮」字。
獨立不改,
  嚴可均曰:御注、河上「立」下有「而」字。羅振玉曰:御注、景福、英倫三本有「而」字。
  謙之案:邢玄、慶陽、樓正、高翿、趙孟頫、傅、范各本亦均有「而」字。周行不殆,
  嚴可均曰:各本「行」下有「而」字。  謙之案:邢玄、顧歡無「而」字。
  羅運賢曰:案「殆」「佁」同聲通用。司馬相如傳「佁儗」,張揖訓爲「不前」,不前,凝止之意也。故「不殆」猶不止,與周行義相成。管子法法篇「旁行而不疑」,兪樾讀「疑」爲「礙」,正與此文同趣。
可以爲天下母。
  謙之案:遂州本無「以」字,范本「下」作「地」。范應元曰:「『天地』字,古本如此,一作『天下母』,宜從古本。」
  馬敘倫曰:范說是也。上謂「先天地生」,則此自當作「爲天地母」。成疏曰「間化陰陽,安立天地」,則成亦作「天地」。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爲之名曰囗。
  謙之案:碑本「吾强爲之名曰」字下,有「大」字,漫漶不明,當據他本補之。又此句各本無下「吾」字,疑衍。范本「字」上有「故强」二字,傅「强」作「彊」。范應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本無『■』字,今從古本。」
  劉師培曰:按韓非子解老篇「聖人觀其玄虛,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則「字」上當有「强」字,與下「强爲之名曰大」一律,今本脫。
  易順鼎曰:按周易集解卷十七引干寶曰:「老子曰:『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字」上有「强」字,與牟子引同。
  莊錫昌曰:范謂「王弼同古本」,則范見王本「字」上有「强」字。莊子則陽郭注「而强字之曰道」,是郭本亦有「强」字。以理而推,大旣强名,則道亦强字,「字」上有「强」字者是也。
□□逝,逝曰遠,遠曰返。
  謙之案:碑本「逝」字上有「大曰」二字,缺泐不明,當據他本補之。
  嚴可均曰:「遠曰返」,河上、王弼作「反」。吳雲曰:傅本、易州本「反」並作「返」。
  謙之案:磻溪、樓正、顧歡、趙孟頫亦作「返」,同此石。返者,夫物云云,各歸其根也。蓋形容道體,大不足以盡之,故名之曰「逝」。廣雅釋詁:「逝,行也。」論語「逝者如斯夫」,皇疏:「往去之辭也。」逝又不足以盡之,故又名曰「遠」。說文:「遠,遼也。」爾雅釋詁:「遠,遐也。」國語注:「謂非耳目所及也。」然有往必有反,故又曰「返」也。返,說文:「還也。」廣雅釋詁二:「返,歸也。」返則周流不息矣。
道大,天大,地大,王大。
  嚴可均曰:「道大」,各本「道」上有「故」字。「王大」,各本「王」下有「亦」字。  謙之案:傅本無「故」字,遂州本無「亦」字,館本無「故」字「亦」字。又傅、范本「王」作「人」。
  范應元曰:「人」字,傅奕同古本,河上公本作「王」。觀河上公之意,以爲王者人中之尊,固有尊君之義,然按後文「人法地」,則古本文義相貫。況人爲萬物之最靈,與天地並立而爲三才,身任斯道,則人實亦大矣。
  陳柱曰:說文大部「大」下云:「天大,地大,人亦大焉,象人形。」是許君所見作「人亦大」也。段玉裁注云:「老子『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則段氏本疑亦作「人亦大」也。不然,應申言今本作「王亦大」矣。今據正。人爲萬物之靈,爲天演中最進化之物,故曰「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處一。
  嚴可均曰:「而王處一」,河上、王弼作「而王居其一焉」。
  謙之案:范本「王」作「人」。傅本作「而王處其一尊」,「尊」字殆「焉」字形似而誤。廣弘明集法琳對傅奕廢佛僧事,引下句作「而道居其一」。又「處」字,館本、傅本均作「處」,范本作「居」,作「處」是也。
  蔣錫昌曰:「按王注『處人主之大也』,是王本『居』作『處』。淮南道應訓引亦作『處』。」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謙之案:「人法地」,傅本「人」字未改,寇才質本作「王法地」,「王」字乃尊君者妄改經文,其說由來已久。但顧本成疏「人,王也」,說雖迂曲,尙可證老子本作「人」,不作「王」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成、生韻(耕部),改、殆、母、道韻(之、幽通韻,改音已,道協徒以反)。大、逝韻(祭部,大,徒列反,逝,時列反)。遠、反韻(元部)。姚文田、鄧廷楨均未及「道」字。謙之案:改、殆、母,之部,道,幽部,此之、幽通韻。奚侗:改、殆、母爲韻,逝、遠、反爲韻,云:「逝讀若鮮。如詩桑柔『逝不以濯』,墨子尙賢引作『鮮不以濯』,詩新臺以『鮮』韻『 』『瀰』,谷風以『蒐』『萎』韻『怨』,皆其例也。」陳柱:五「大」字韻,焉、天、然韻。高本漢:大、逝、遠、返爲一韻,遠、返又自協韻。又天、然爲韻。 謙之案:遠、反爲韻。論語中子罕逸詩,楚辭中離騷、國殤、哀郢,皆有旁證。又「强名之曰大」之「大」字,與下五「大」字隔句遙韻。 陳第曰:「改」音己,說文己聲。老子「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莊子引古詩「美成在久,惡成不及改」。
  右景龍碑本七十九字,館本章末注字數同,河上八十六字,王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七字,范本八十八字。河上題「象玄章第二十五」,王本題「二十五章」,范本題「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又景龍碑誤止下章「靜爲躁君」爲一章。

    二十六章
重爲輕根,靜爲躁君。
  謙之案:皇侃論語學而義疏引作「重爲輕根,靜爲躁本」,「根」「本」對文、義亦優。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
  嚴可均曰:「是以君子」,河上、王弼作「是以聖人」
  謙之案:韓非解老作「君子」,磻溪、樓正、高翿、傅、范、王羲之本並同。高本漢本無「是以君子」四字。「終日行」,遂州本作「行終日」。又御注、景福二本「輜」作「○」,羅云:「乃輜之別構。」洪頤烜曰:河上注:「輜,靜也。聖人終日行道,不離其靜與重也。」頤烜案文選東京賦「終日不離其輜重」,薛綜注:「輜重,車也。」李善注:「張楫曰:『輜重,有衣之車也。』」言聖人終日如處衣車以養靜,非謂輜卽靜也,注義失之。
  徐鼒曰:按訓「輜」爲「靜」,古無此訓。……據選注如此,較「輜,靜也」之訓爲長矣。蓋「輜重」與「榮觀」、「燕處」、「萬乘之主」等語,本是一例。  謙之案:洪、徐之說是也。方日升韻會小補引:「說文『輜,軿車,前衣車,後從車,甾聲』,徐曰:『所謂庫車。』字林:『載衣物車,前後皆蔽。』左傳宣十二年正義引說文云:『輜,一名軿,前後蔽也。』後輿服志注:『軿車有衣蔽無後轅者,謂之輜。』釋名:『輜,屛也。有邸曰輜,無邸曰軿。』又光武紀註:『釋名:「輜,■也。謂軍糧什物雜■載之,以其累重,故稱輜重。」』又前韓安國傳『擊輜重』,師古曰:『輜謂衣車,重謂載重物車,故行者之資,總曰輜重。』」(卷二)方氏所考甚明,蓋輜重爲載物之車,前後有蔽,載物有重,故謂輜重。古者吉行乘乘車,師行乘兵軍,皆有輜重車在後。此以喩君子終日行,皆當以重爲本,而不可輕擧妄動也。
雖有榮觀,燕處超然。
  嚴可均曰:「燕處」,王弼、傅奕本作「宴處」。
  謙之案:今王本作「燕」,御注、景福、館本亦作「燕」,釋文出「宴」字:「於見反,簡文云:『謂靜思之所宴居也。』」文選游天台山賦注引同。如何萬乘之主,以身輕天下?
  嚴可均曰:「如何」,各本作「奈何」,「以身」,各本「以」上有「而」字。  焦竑曰:「奈何」,古本作「如之何」。
  謙之案:傅、范古本並作「如之何」,「之」字疑衍。「奈何」乃註文,强本成疏「如何奈何也」。可證。
輕則失臣,躁則失君。
  嚴可均曰:「輕則失臣」,王弼作「失本」,大典作「失根」。
  謙之案:此文當作「輕則失根,躁則失君」,與上首句「重爲輕根,靜爲躁君」相對成文。遂州本、傅、范本「失臣」均作「失本」。畢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輕則失臣』。」范應元曰:「『本』字,嚴遵、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輕則失臣』,與前文不相貫,宜從古本。」馬敘倫曰:「老子本作『根』,『根』寫脫訛成爲『木』,後人改爲『本』以就義。」又永樂大典王弼本作「輕則失根」,吳澄、焦竑、李贄及釋德淸諸本同此。兪樾曰:「當從之。蓋此章首云『重爲輕根,靜爲躁君』,故終之曰『輕則失根,躁則失君』,言不重則無根,不靜則無君也。」至「君」「臣」對立之文,則爲後之尊君者所妄改,當非老子本文。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根、君韻(文部),行、重韻(陽、東通韻,重協宅王反)。觀、然韻(元部,觀音涓),主、下韻(侯、魚通韻,主協音渚)。臣、君韻(冬、眞通韻)。謙之案:高本漢同。行,陽部,重,東部,陽、東通韻。臣,眞部,君,文部,文,眞通韻。惟「失臣」之「臣」,當從永樂大典本作「根」,以與首句相應,「根」「君」爲韻。
  右景龍碑本四十六字,館本章末注「卅六字」,卅爲○字之誤。河、王本四十七字,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題「重德第二十六」,王本題「二十六章」,范本題「重爲輕根章第二十六」。

    二十七章
善行,無轍跡;
  羅振玉曰:景福本「行」下有「者」字,「善言」、「善敎」、「善閉」、「善結」下並同。廣明本同。謙之案:室町本亦同。
  嚴可均曰:「轍跡」,河上作「徹跡」,王弼作「徹跡」。梁簡文云:「應『車』邊,今作『彳』邊者,古字少也。」
  吳雲曰:「轍」,傅本作「徹」。
  盧氏抱經釋文考異:說文無「轍」字,莊子、戰國策、史記皆以「軼」爲「轍」。案「軼」借字,實應用「轍」。謙之案:老子書中「徹」「轍」二字,字義不同。七十九章「無德司徹」,用「徹」字。此章「善行無轍跡」,用「轍」字。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五引古老子,「徹」字作○,「轍」字作○,轍爲車跡。彭耜釋文曰:「轍,李直列切。輪輾地爲轍。」善言,無瘕■;
  嚴可均曰:「瘕■」,御注、河上作「瑕■」,王弼「瑕謫」。
  吳雲曰:「無瑕謫」,今本作「■」,易州本同,俗字也。
  謙之案:釋文出「謫」字,作「謫」亦通。揚雄方言三「謫,怒也」,郭璞注:「相責怒。」又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三「謫」字引古老子作○,館本、遂州本作「適」。
  高亨曰:「瑕■」皆玉疵也。管子水地篇:「夫玉,瑕適皆見,精也。」尹注「瑕適,玉疵也。」荀子宥坐篇:「瑕適並見,情也。」義同。呂氏春秋擧難篇:「寸之玉,必有瓋瑕。」「適」、「■」古通用,「瓋」則後起專字也。無瑕■,猶言無疵病耳。善計,不用籌策;
  嚴可均曰:「善計」,王弼作「善數」。「籌策」,御注作「籌算」。
  范應元曰:數,上聲。王弼、嚴遵同古本,河上公作「計」。
  羅振玉曰:河上、景龍、御注、英倫、廣明、景福諸本均作「計」。「籌策」,御注、英倫二本「策」作「筭」。
  謙之案:御覽六百五十九引亦作「筭」,館本作「■」。論語八佾集解:「多■飮少■,釋文:『■,籌也。』」朱駿聲曰:「筭長六寸,計歷數者,從竹從弄,會意,言常弄乃不誤也。字亦作■。」
善閉,無關鍵不可開;
  嚴可均曰:「不可開」,各本「不」上有「而」字,下句亦然。
  孫礦曰:「鍵」,今本作「楗」。紀昀曰:案「楗」原本作「鍵」。
  謙之案:「關鍵」連文,傅本作「鍵」。淮南說山訓引「善閉者不用關楗」,道應訓引亦作「鍵」。
  范應元曰:楗,拒門木也,或從金傍,非也。橫曰關,豎曰楗。傅奕云:「古字作○。」
  謙之案:作「○」是也。「關」,說文:「以木橫持門戶也,從門,○聲。」淮南子覽冥篇「城郭不關」,爲「關」字本義。此引申爲閉門橫木。「○」乃老子書中用楚方言,假借爲「楗」。方言五:「戶鑰,自關而東,陳、楚之間,謂之鍵,字亦作○。」今案「○」爲古字。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三出「○」字,引古老子作○。善結,無繩約不可解。
  謙之案:「繩約」爲連文。說文「繩,索也。」「約,纏束也。」莊子騈拇篇:「待繩約膠漆而固者,是侵其德也。」「約」字亦是索,繩約猶今言繩索。左傳哀十一年公孫揮曰「人尋約,吳髮短」,杜注:「約,繩也。」儀禮旣夕記「約綏約轡」,鄭注:「約,繩也。」舊註謂約爲約束之約,當非老子古義。
是以聖人常善救人,而無棄人;常善救物,而無棄物。是謂襲明。
  嚴可均曰:「而無棄人」,各本「而」作「故」,下句亦然。
  孫礦古今本考正曰:「常善救人」四句,一本無。「故」,一作「而」。
  晁說之曰:「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獨得諸河上公,而古本無有也,賴傅奕辨之爾。
  東條一堂曰:按傅奕曰「是以」至「棄物」二十字,獨得諸河上本,而古本無有,晁說之跋擧此說以駁王氏。予始以爲信,然後檢淮南子道應訓引老子曰:「人無棄人,物無棄物,是謂襲明。」以此觀之,傅奕古本亦不足爲正。善人,不善人之師;不善人,善人之資。  嚴可均曰:「善人」,御注、大典作「故善人」,河上作「故善人者」。「不善人」,河上「善人」下有「者」字。
  蔣錫昌曰:淮南道應訓引下句作「不善人,善人之資也」,是淮南所見本無二「者」字,有二「也」字。王注:「故不善人,善人之所取也。」似王本與淮南同。不貴其師,不愛其資,
  謙之案:日本天明本群書治要作「貴其師」,眉註:「舊無『貴其師』三字,補之。」此無「不」字,是所見舊本作「貴其師,不貴其資」,於義爲長。此言「不善人,善人之資」,與上文「常善救人,故無棄人」之旨相合。河上公「不貴其師」注「獨無輔也」,「不愛其資」注「無所使也」。獨無輔而無所使,似經文亦以作「貴其師,不愛其資」,於義爲長。雖知大迷,此謂要妙。
  嚴可均曰:「雖知」,河上、王弼作「雖智」。「此謂」,各本作「是謂」。
  謙之案:敦煌本、傅本與此石同。又「要妙」卽幼妙,亦卽幽妙。漢書元帝紀「窮極幼眇」,師古曰:「『幼眇』讀曰『要妙』。」
  劉台拱曰:案幼,幽也;眇,微也。古字「幼」「窈」通。爾雅「冥,幼也」,本或作「窈」。孫炎注云:「深闇之窈也」。(漢學拾遺,見劉端臨遺書卷七)知「要妙」卽幽妙。淮南本經:「以窮要妙之望。」楚辭遠遊「神要眇以淫放」,集註:「要妙,深遠貌。」是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跡、謫、策、解韻(支部,謫音滴,策,初益反,解音擊)。師、資、師、資、迷韻(脂部)。奚侗:跡、謫、策、開、解韻,師、資、師、資、迷韻。陳柱:跡、■、策韻,開、解韻,人、人、物、物韻,師、資、師、資、迷、妙韻。高本漢:跡、■、策,開、解,分爲二韻,與陳同。鄧廷楨:■、策、解韻,「跡」字不韻。 朱駿聲曰:「策」字,老子巧用協跡、謫、策、解。 江有誥曰:「解」,胡買、佳買、古買三切。按古有入聲,當與麥部並收。老子巧運篇「善鍵無繩約而不可解」,與跡、策協(唐韻四聲正十二蟹)。
 鄧廷楨曰:解隷蟹部,爲支、佳部之上聲,■、策,則支、佳部之入聲。詩殷武:「勿予禍適,稼穡匪解。」適、解爲韻,是其證也。至此章首句「跡」字,段氏音韻表亦隷此部,似亦當以爲韻,然「跡」從亦聲,「亦」字古音在魚、虞部,不當隷此。段氏所以入此部者,以「跡」字籒文從束作「速」,束聲古音在此部,故云爾也。但說文旣明云「從■,亦聲」,則爲魚、虞部之字無可議者,今以小篆從亦之字,而用籒文從束之聲,終覺未安,故余於「跡」字不敢以爲韻,而存其說於此以質疑。然細繹之,首句實當有韻。蓋古本從束作「速」,而傳寫者易以小篆,遂並其韻而失之,不知柱下史在周時固止識古籒也。案史記大史公自序:「桀、紂失其道而湯、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道而陳涉發跡。」以「跡」與「作」韻,則爲魚、虞部之字明矣。意者籒文從束作「速」,故轉入平聲之支部,篆文從亦作「跡」,轉入平聲之魚部,其卽籒篆升降之不同歟?晉梅陶怨詩行以「跡」與壑、客、魄爲韻,蓋漢以後無以「跡」入支韻者矣。
  右景龍碑八十九字,敦煌本無全章,字數不明。河上、王本九十一字,傅本九十七字,范本無「而不可開」「而不可解」八字,共八十七字。河上題「巧運第二十七」,王本題「二十七章」,范本題「
善行章第二十七」。

    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爲天下蹊。
  嚴可均曰:「爲天下蹊」,各本作「谿」。釋文:「谿,或作溪。」
  羅振玉曰:景福本亦作「溪」,景龍本作「蹊」,敦煌本作「奚」,下並同。
  謙之案:作「奚」是也。莊子天下篇、淮南道應訓引作「谿」,此或後人以老子誤字改之。「谿」,玉篇:「詰難切,與溪同。」說文:「谿,山瀆無所通者,從谷,奚聲。」此雖可說爲表卑下之德,但與下文「爲天下谷」義重。若作「蹊」,則更無義。案敦煌丁本作「奚」,「奚」乃古奴僕之稱。周禮天官序官「奚三百人」,注:「古者從坐男女沒入縣官爲奴,其少才知以爲奚。」「爲天下奚」,猶今言公僕,與知雄守雌之旨正合。
爲天下蹊,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
  羅振玉曰:「爲天下蹊」,敦煌本無此句。
  謙之案:遂州本亦不重此句,下倣此。知其白,守其黑,爲天下式。常得不忒,復歸於無極。
  魏稼孫曰:「爲天下式」,「谿」「谷」二句重,此句不重,蓋脫。御注三句皆重。  孫礦古今本考正曰:「爲天下式」等重句,一本無。
  嚴可均曰:「常得不忒」,各本作「常德」。
  謙之案:「忒」,敦煌本作「貸」。按「貸」假借爲「忒」。禮記月令「毋有差貸」,卽毋有差忒也。章炳麟新方言曰:「月令注:『不貸,不得過差也。貸本作忒。』今人謂過曰忒,如過長曰忒長,過短曰忒短,亦通言泰,一音之轉。」知其榮,守其辱,爲天下谷。爲天下谷,常得乃足,復歸於朴。
  嚴可均曰:「常得乃足」,各本作「常德」。「於朴」,御注作「撲」,王弼作「樸」,下句亦然。
  羅振玉曰:景龍、景福二本作「朴」,下同。
  易順鼎曰:按此章有後人竄入之語,非盡老子原文。莊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爲天下谿。知其白,守其辱,爲天下谷。」此老子原文也。蓋本以「雌」對「雄」,以「辱」對「白」。辱有黑義,儀禮注:「以白造緇曰辱。」此古義之可證者。後人不知「辱」與「白」對,以爲必「黑」始可對「白」,必「榮」始可對「辱」,如是,加「守其黑」一句於「知其白」之下,加「知其榮」一句於「守其辱」之上;又加「爲天下式,爲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四句,以協「黑」韻,而竄改之跡顯然矣。以「辱」對「白」,此自周至漢古義,而彼竟不知,其顯然者,一也。「爲天下谿」,「爲天下谷」,「谿」「谷」同意,皆水所歸,「爲天下式」,則與「谿」「谷」不倫,協合成韻,其顯然者,二也。王弼已爲「式」字等句作注,則竄改卽在魏、晉之初,幸賴莊子所引,可以考見原文,亟當訂正,以存眞面。
朴散爲器,聖人用爲官長。
  嚴可均曰:「朴散」,各本「散」下有「則」字。「用爲官長」,各本「用」下有「之則」字。
  謙之案:「朴」,本或作「璞」。玉篇引老子曰:「璞散則爲器。」文選演連珠注引尸子曰:「鄭人謂玉未理者爲璞。」
是以大制無割。
  嚴可均曰:各本作「故大制不割」。
  羅振玉曰:敦煌本「制」作「剬」。「無」,今王本作「不」,與御注、景福二本同。釋文出「無割」二字,知王本作「無」,今據改。景龍本、敦煌本均作「是以大制無割」。
  謙之案:作「無割」是也。傅、范本「不」亦作「無」。范應元曰:「嚴遵、王弼同古本,河上與世本作『不割』。」易順鼎曰:「『不割』當作『無割』。王注云:『以天下之心爲心,故無割也。』足證王本作『無』。道應訓正作『大制無割』。此作『不』者,後人因下篇有『方而不割』之語,改之。」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雌、谿、谿、離、兒韻(歌、支通韻,離協音黎)。黑、式、式、忒、極韻(之部,黑,呼力反,忒,他力反)。辱、谷、谷、足、樸韻(侯部)。謙之案:雌、谿、兒,支部,離,歌部,歌、支通韻,說詳第十章。高本漢:白、黑、式、式、忒、極韻,器、割韻。武內義雄:白、黑、式、式、極韻。案白古音博,一說「白」字非韻。高氏以雌、谿、離、兒爲韻,而不以雄爲韻,然此兩節文意語法皆平行,不應「白」字獨韻。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八十字,敦煌本七十六字,河上本、范本八十六字,王本八十二字,傅本八十五字。河上題「反朴第三十一」,王本題「二十八章」,范本題「知其雄章第二十八」。

    二十九章
將欲取天下而爲之,吾見其不得已。
  謙之案:傅、范本、王羲之本、趙孟頫本「爲之」下有「者」字。又道藏宋張太守彙刻四家注在「爲之」句下,王注有「爲造爲也」四字,他王本脫去此句。天下神器,不可爲。爲者敗之,執者失之。
  嚴可均曰:「神器」,大典「器」下有「也」字。「不可爲」,各本「爲」下有「也」字。
  謙之案:遂州、景福、敦煌三本均無「也」字。又「天」字上,傅、范本有「夫」字,河上公、王弼無。范應元曰:「『夫』字,阮籍同古本。」
  易順鼎曰:按「不可爲也」下,當有「不可執也」一句,請擧三證以明之。文選干令升晉紀總論引文子稱老子曰:「天下,大器也,不可執也,不可爲也。爲者敗之,執者失之。」其證一。王注云:「
故可因而不可爲也,可通而不可執也。」王注有,則本文可知。其證二。下篇六十四章云:「爲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爲故無敗,無執故無失。」「無爲」卽「不可爲」,「無執」卽「不可執」。彼文有,則此文亦有。其證三。蓋有「執者失之」一句,必先有「不可執也」一句明矣。
  馬敘倫曰:彭耜引黃茂材曰:「天下神器,不可爲也,不可執也,至於人身,獨非神器乎?」是黃見本有此一句。
  謙之案:「爲者敗之」二句,又見第六十四章。鶡冠子備知篇曰:「故爲者敗之,治者亂之。」當亦本此。
夫物或行或隨,或噓或吹,
  嚴可均曰:「夫物」,各本作「故物」。
  謙之案:遂州本、敦煌本同此石。又「或噓」,河上、御注作「或呴」,王弼作「或歔」,景福本作「或煦」,敦煌二本同此石。案敦、景、遂各本作「或噓」是也。「噓」與「吹」互訓。噓,吹也,從口,虛聲;吹,噓也,從口從欠。一切經音義卷八十引說文「噓」作「吹噓也」。卷五十四先引顧野王云「口出氣曰噓」,次引說文「亦出氣也」。但「吹」與「噓」出氣相同,而緩急有別。易順鼎曰:「按『歔』本字當作『噓』,下文『或强或羸』,『强』與『羸』反,則『噓』亦與『吹』反。玉篇口部,噓、吹二字相通,卽本老子。又引聲類云:『出氣急曰吹,緩曰噓。』此吹、噓之別,卽老子古義也。玉篇又有『呴』字,引老子曰『或呴或吹』,與河上本同,蓋漢以後俗字。」又「噓」字,傅、范本作「噤」。范應元曰:「『噤』,嚴遵同古本,注引楚辭曰:『噤閉而不言。』」謙之案:說文:「噤,口閉也。」楚辭云:「閉口爲噤。」義與「吹」相反。夏竦古文四聲韻引道德經「吹」字作○,「吹」「噤」對立,其說亦通。
或强或嬴,或接或○。
  嚴可均曰:「或嬴」,各本作「或贏」。「或接」,御注、河上「接」作「載」,王弼、梁簡文作「挫」。
  羅振玉曰:「或强」,敦煌本作「彊」。「或挫」,河上、御注、景福三本作「載」,景龍、敦煌二本作「接」。
  范應元曰:「或彊或剉,或培或墮」,嚴遵、王弼、傅奕、阮籍同古本。畢沅曰:「墮」,俗作「隳」,非。
  兪樾曰:按「挫」,河上本作「載」,注「載,安也」,「隳,危也」,是「載」與「隳」相對爲文,與上文「或强或羸」一律。而王弼本乃作「挫」,則與「隳」不分二義矣。疑「挫」乃「在」字之誤。「在」,篆文作○,故誤爲挫也。「或在或隳」,卽「或載或隳」,載從○聲,在從才聲,而或亦從○聲,州輔碑「○貴不濡」是也。其聲旣同,故得通用矣。
  武內義雄曰:賈大隱述義云:「王本或作接,或作隳。」(瀧川本欄外所引)據此則王本作「接」,而不作「挫」。景龍碑亦作「接」。雖然,「挫」「接」不通。據范應元集解則王本作「培」,或作「墮」。按王本作「培」,由「培」字訛爲「接」,又訛而爲「挫」。「培」卽莊子逍遙遊篇「培風」之「培」同義,卽乘之意,正與「隳」字相對。河上本作「載」字,亦乘之意,是河上本從義訓而改字者也。
  于省吾曰:按「接」應讀爲「捷」。「接」、「捷」乃雙聲疊韻字。禮記內則「接以大牢」,注:「接讀爲捷。」公羊僖三十二年「鄭伯接卒」,左傳、穀梁作「捷」。左莊十二年「宋萬弑其君捷」,公羊作「接」。荀子大略「先事慮事謂之接」,注:「接讀爲捷。」莊子人間世「王公必將乘人而鬥其捷」,釋文:「捷作接。」爾雅釋詁:「捷,勝也。」說文:「敗城■曰隓,■篆文。」是墮有敗義,捷勝與墮敗,義正相對也。謙之案:碑本「○」乃「隳」之別構。又兪說謂「載」「隳」相對,武內說謂「培」「隳」相對,于說謂「捷」「墮」相對,三說各有所明,誼皆可通,以于說爲勝。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
  謙之案:韓非子外儲說左下引作「故君子去泰,去甚」。「甚」字,河上注謂「貪淫聲色」,是也。說文:「甚,尤安樂也,從甘從匹。匹,耦也。」朱駿聲曰:「按甘者飮食,匹者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故訓安樂之尤。」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隨、吹、羸、墮韻(歌部,吹音磋,羸音羅,墮,平聲)。奚侗:「羸」,從范本作「剉」,隨、吹、剉、墮爲韻。
 鄧廷楨曰:隨、吹、羸、隓爲韻,古音皆歌部字也。「隨」,古音素何切,論語八士之名,「隨」與「騧」爲韻。「吹」,古音曲阿切,詩籜兮「風其吹女」,與「和」爲韻。「羸」,古音讀若■、嬴。「隓」,今今文尙書皐陶■與「脞」「惰」爲韻。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五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五十八字,傅、范本六十字。河上本題「無爲第二十九」,王本題「二十九章」,范本題「將欲章第二十九」。

    三十章
以道作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嚴可均曰:「以道作」,各本作「以道佐」。
  羅振玉曰:景福本無「者」字,「强」下有「於」字。敦煌本「强」作「彊」,下亦有「於」字。
  馬敘倫曰:譣弼注曰:「尙不可以兵强於天下。」則王本亦有「於」字。東條一堂曰:按臣軌守道篇引「强」字下,有「於」字,與王注合。
  兪樾曰:按唐景龍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乃古本也。河上公注曰:「謂人主能以道自輔佐也。」則河上公亦是「作」字。若曰「以道佐人主」,則是人臣以道輔佐其主,何言人主以道自輔佐乎?因「作」「佐」二字相似,又涉注文「輔佐」字而誤耳。王弼所據本已爲「佐」字,故注曰:「以道佐人主,尙不可以兵强於天下,況人主躬於道者乎?」後人以王本改河上本,而河上注義晦矣。
  蔣錫昌曰:景龍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他人從未言及,疑兪氏所見之本乃偶然之筆誤,未可據以爲證也。
  謙之案:莊說誤也。譣原拓本及績語堂碑錄所載碑文,與嚴可均校語,又古本道德經校刊拓本,均作「以道作人主者」,石刻尙在,兪氏之說萬無可疑。昔羅振玉作道德經考異云:「讀鐵橋漫稿中,有答徐星伯先生書,言『作老子唐本考異,據易州本、傅奕本、明皇注本與釋文互校』,知鐵橋先生曾依據唐刻別爲考異,然求之三十年不可得。」今蔣氏云云,殆亦未見嚴可均書與景龍碑刻而致疑者,此亦可見考證工夫之難。其事好還:
  魏稼孫曰:御注脫「好還」二字,嚴失校。
  謙之案:「還」,釋文「音旋」。范應元云:「還,句緣切;經史『旋』、『還』通。」案「其事好還」,謂兵凶戰危,反自爲禍也。師之所處,荊棘生。
  嚴可均曰:各本「生」下有「焉」字,此句下各本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八字,蓋注語羼入正文,此本無。王氏引邢州本亦無。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二本均無以上九字。
  勞健曰:「大軍之後,必有凶年」,景龍、敦煌與道藏龍興碑本無此二句,他本皆有之。漢書嚴助傳淮
  南王安上書云:「臣聞軍旅之後,必有凶年。」又云:「此老子所謂『師之所處,荊棘生之』者也。」按其詞意,「軍旅」「凶年」當別屬古語,非同出老子。又王弼注止云「賊害人民,殘荒田畝,故曰荊棘生焉」,亦似本無其語,或古義疏常引之,適與「還」字、「焉」字偶合諧韻,遂並衍入經文也。今據景龍諸本,別以爲存疑。
  謙之案:漢書嚴助傳引老子「焉」作「之」,師古曰:「老子道經之言也。」蓋指「師之所處」二句,勞說是也。又「大軍之後,必有凶年」,廣明本「凶」作「荒」,御注本作「凶」。釋文出「凶年」,曰:「天應惡氣,災害五穀,盡傷人也。」附校於此。故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
  嚴可均曰:「故善者果而已」,河上、王弼無「故」字,大典亦無「故」字,「而已」下有「矣」字。今王弼「者」作「有」。「不以取强」,各本「不」下有「敢」字。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敦煌、景福諸本均作「故善者果而已」,廣明本作「善者果而已矣」。「不敢以取强」,景龍本、敦煌本均無「敢」字。「强」,敦煌本作「彊」,景福本句末有「焉」字。
  兪樾曰:按「敢」字衍文。河上注曰:「不以果敢取强大之名也。」注中「不以」二字,卽本經文。其「果敢」字乃釋上文「果」字之義,非此文又有「果」字也。今作「不敢以取强」,卽涉河上注而衍。王注曰:「不以兵力取强於天下也。」亦「不以」二字連文,可證經文「敢」字之衍。唐景龍碑正作「不以取强」,當據以訂正。果而勿驕,果而勿矜,果而勿伐,
  嚴可均曰:御注「驕」作「憍」。各本「果而勿驕」句在「果而勿伐」下。
  謙之案:遂州、敦煌、景福三本「果而勿驕」亦在「果而勿矜」之前。又「驕」,范本、樓正本亦作「憍」。
  楊樹達曰:「憍」字從心,乃「驕傲」之「驕」本字,但說文未收耳。「驕」則「憍」之假字。
果而不得以,是果而勿强。
  嚴可均曰:「果而不得以是」,各本「以」作「已」,無「是」。
  魏稼孫曰:按御注「已」下有「是」字,與碑同。
  兪樾曰:按傅奕本作「是果而勿强」,當從之。上文云「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又云「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皆言其果,不言其强。故總之曰「是果而勿强」,正與上文「果而已,不以取强」相應。讀者誤謂此句與「果而勿矜」諸句一律,遂妄刪「是」字耳。唐景龍碑亦有「是」字,當據增。
  謙之案:廣雅釋詁一:「果,信也。」論語:「行必果。」繆協曰:「成也。」淮南道應訓「令不果往」,注:「誠也。」老子:「善有果而已。」蓋以誠信爲果之第一義,謂唯誠信可以得人,不必用兵也。舊解以「敢」字釋「果」,不知老子以「不敢」爲敎,「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敢」非老子古義,在此且爲衍文。果而勿驕,勿矜,勿伐,皆言誠信之功效如此。老子書中最重「信」字,四十九章:「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十七章、二十三章:「信不足,有不信。」果卽信也。信不足而至於用兵,是「果而不得已」,然亦以告成事而已。王弼注:「果猶濟也。」此爲果之第二義。左傳宣十二年,楚莊王曰:「其爲先君宮,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此卽「果而勿强」也。用兵而寓於不得已,是視勝猶不勝,不以兵强天下者也。蔣錫昌誤解老子,謂「果在能殺敵人」,是殺人犯,非老子也。物牡則老,謂之非道,非道早已。
  嚴可均曰:御注、河上、王弼作「是謂不道,不道早已」;傅奕、王氏引邢州本皆作「非道」。
  魏稼孫曰:御注「牡」作「壯」,與德經一句同。德經句,碑亦作「牡」,此「牡」字誤。嚴失校。
  謙之案:此三句亦見五十五章,碑本於此作「非道」,於彼作「不道」。河上本作「不道」,遂州本全句:「物壯則老,謂非道早已。」案「非道」卽「不道」。「已」一作「亡」,顧歡本「不道早亡」,注:「亡,死也。」內經卷一王冰注引亦作「不道早亡」,疑古本作「亡」。又姚鼐曰:「『物壯則老』十二字衍,以在下篇『含德』章『心使氣曰强』下,誦者誤入此『勿强』句下。」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者、下韻(魚部,者音渚),還、焉、年韻(元、眞合韻,還音旋,年協奴連反)。謙之案:還、焉,元部,年,眞部,此元、眞合韻。奚侗:矜、彊爲韻,云:「例如易林坤之履梁、禁相韻,比之中孚金、鄕相韻。」又老、道、已爲韻,高本漢同。高以主、下、處、後爲韻,還、焉、年爲間韻。謙之案:主、下、處、後皆非韻,高說誤。
  右景龍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七十五字,傅本七十九字,范本七十八字。河上本題「儉武第三十」,王本題「三十章」,范本題「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

    三十一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嚴可均曰:河上無「者」字。「不祥之器」,大典無「之器」二字。
  謙之案:「佳」字,傅奕本作「美」,室町本作「飾」,史記倉公傳引作「美好者不祥之器」,皆爲望文生義。宋翔鳳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按『佳兵』當是『作兵』。大戴禮用兵篇曰:『用兵者其由不祥乎!』又:『公曰:「蚩尤作兵與?」子曰:「否。蚩尤,庶人之貪者,何器之能作?」』此『作兵』之證。或以『佳』爲『隹』,古字通『惟』。篆文『佳』與『作』相近,與『隹』遠,不當作『隹』。」謙之案:「作兵」義亦不明,作「隹」是也。元大德三年陝西寶雞縣磻溪宮道德經幢「佳」字正作「隹」,可證(見古本道德經校刊拓本)。又「之器」二字,吳澄本、吳勉學本均無。
  王念孫曰:釋文「佳,善也」,河上云:「飾也。」念孫按「善」「飾」二訓,皆於義未安。古所謂兵者,皆指五兵而言,故曰:「兵者不祥之器。」若自用兵者言之,則但可謂之不祥,而不可謂之「不祥之器」矣。今按「佳」當作「隹」,字之誤也。「隹」,古「唯」字也(「唯」或作「惟」,又或作「維」)。唯兵爲不祥之器,故有道者不處。上言「夫唯」,下言「故」,文義正相承也。八章曰:「夫唯不爭,故無尤。」十五章云:「夫唯不可識,故强爲之容。」又云:「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二十二章云:「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皆其證也。古鍾鼎文「唯」字作「隹」,石鼓文亦然。又夏竦古文四聲韻載道德經「唯」字作「隹」。據此,則今本作「唯」者,皆後人所改,此「隹」字若不誤爲「佳」,則後人亦必改爲「唯」矣。
  阮元曰:老子「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佳」爲「隹」(同惟)之訛。老子「夫惟」二字相連爲辭者甚多,若以爲「佳」,則當云「不祥之事」,不當云「器」(經傳釋詞序)。物或惡之,故有道不處。
  嚴可均曰:各本「道」下有「者」字,大典「處」下有「也」字。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二本均無「者」字。
  謙之案:陳象古道德眞經解無此二句。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中井履軒曰:古人皆貴右,故下降曰左遷,殊無貴左之證,至漢猶然。及其後官貴左者,自五胡猾夏始也。胡則貴左,其俗云(老子雕題)。
  謙之案:此說非也。左傳桓八年「楚人尙左」,與老子「君子居則貴左」、「吉事尙左」之俗相合。又遂州本作「貴佐」,乃「左」字之誤。又傅、范本「君子」上有「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室町本同。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王道曰:此章自「兵者不祥之器」以下,似古義疏語,而傳習之久,混入於經者也,詳其文義可見。
  紀昀曰:案自「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喪禮處之」,似有注語雜入,但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經文,今仍之。
  劉師培曰:案此節王本無注,而古注及王注恒混入正文,如「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二語必係注文,蓋以「非君子之器」釋上「不祥之器」也。本文當作「兵者不得已而用之」,「兵者」以下九字均係衍文。
  馬敘倫曰:紀、劉之說是也。文子上仁篇引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釋慧皎高僧傳八義解論曰:「兵者不祥之器,不獲已而用之。」蓋老子本文作:「夫唯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物或」兩句,係二十四章錯簡;「君子」兩句,乃下文而錯在上者;「非君子之器」,正釋「不祥之器」也。恬惔爲上,
  嚴可均曰:御注作「恬淡」,河上作「恬恢」,一作「恬然」,王弼作「恬澹」。  羅振玉曰:「恬」,釋文:「本或作『栝』。」「澹」,今王本作「淡」,與御注本、廣明本同。河上本作「恢」,簡文及景龍、敦煌本均作「惔」。
  謙之案:遂州本亦作「惔」,傅本作「憺」。釋文出「澹」,云:「『澹』,本亦作『惔』。」畢沅曰:「說文:『憺,安也,從心,詹聲。』『惔,憂也,從心,炎聲。』詩曰:『憂心如惔。』據之則作『惔』者非。」
故不美,若美之,是樂○人。
  嚴可均曰:「故不美,若美之」,御注、河上、王弼作「勝而不美,而美之者」,大典無「而」字。「是樂○人」,各本作「殺人」,大典「人」下有「也」字。
  羅振玉曰:「勝而不美」,景龍本、敦煌本均作「故不美」。「而美之者」,景龍本作「若美之」,敦煌本作「若美必樂之」。「是樂殺人」,景福本「人」下有「也」字。
  謙之案:傅本各句作:「故不美也,若美必樂之,樂之者,是樂殺人也。」范本「若美」下有「之」字,餘同。室町本作:「勝而不美也,而美之者,是樂殺人也。」遂州本同敦本,但「○」字同傅本作「殺」,敦本作「○」。案「○」,此石俗字也。廣韻曰:「『○』,俗『殺』字。此字見於白虎通。」又河上、王弼作「勝而不美」,有「勝」字義優。李道純曰:「『勝而不美』,或云『故不美也』,非。」又中都四子本「勝而不美」下,無下二句。夫樂○者,不可得意於天下。
  嚴可均曰:「不可得意於天下」,御注作「得志」,河上、王弼作「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大典無「則」字。
  羅振玉曰:王本「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景龍本、敦煌本均無「人」字。與御注三本均無「則」字、「以」字。又與英倫諸本均無「矣」字。「得志」,景龍、敦煌二本「志」均作「意」。
  謙之案:遂州本此句作「夫樂之者,不可得意於天下」,傅本作「夫樂人殺人者,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范本同傅本,唯無第一「人」字。
故吉事尙左,凶事尙右。是以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
  嚴可均曰:「故吉事尙左」,各本無「故」字。「居左」,御注、大典作「處左」,下「居右」亦作「處右」。
  魏稼孫曰:「是以偏將軍」,御注無「是以」二字。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二本「吉」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尙」作「上」,下同。「凶」,敦煌本作「喪」。「尙右」下,景龍、敦煌二本均有「是以」二字。
  謙之案:河上、王弼無「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傅、范本有。又傅、范「居」並作「處」。
○人衆多,以悲哀泣之;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殺人之衆」。此句上,御注、河上有「言以喪禮處之」六字,蓋注語羼入正文,此與大典皆無。
  易順鼎曰:王弼本獨此章無注,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爲非老子之言。今按此章乃老子精言,與下篇「抗兵相加,哀者勝矣」同意,不解晁氏何以爲此謬論也?惟此章語頗冗複,疑有古注誤入正文,「言以喪禮處之」,觀一「言」字,卽似注家之語。
  譚獻曰:昔人云:「大兵之後,必有凶年」八字,注文誤入。予以爲「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三句亦注文。「言以喪禮處之」句,易州石本及御覽引皆無。  嚴可均曰:「悲哀」,王弼作「哀悲」。
  謙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可據訂正。
  又「泣」,一說當作「蒞」。羅運賢曰:按「泣」當爲「蒞」之訛。說文無「蒞」字,蓋卽「○」(本書三十二章及周官、左傳、莊子並有「蒞」字,說文蓋遺而未收,「蒞」「○」古同。淮南俶眞訓注引老子「以道蒞天下」,「蒞」正作「○」)。說文:「○,臨也。」「蒞之」與下句「處之」一律。申鑒政體「好惡以章之,喜怒以蒞之,哀樂以○之」,與「以哀悲蒞之」,文法正通。
戰勝,以哀禮處之。
  嚴可均曰:「哀禮」,各本作「喪禮」。
  謙之案:道藏張太守彙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也」一句,今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獨無注。河上本於「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喪禮處之」諸句,均加注釋,所見之本同,而見解不同,不可以此遂謂河上注之後於王注也。此章雖多古注竄入之處,惟其中如「夫隹兵者不祥之器」,「殺人衆多,以悲哀蒞之」,「戰勝,以哀禮處之」等語,皆千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今試刪其冗複,訂定經文如次:
  夫隹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爲上。)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吉事尙左,凶事尙右,是以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殺人衆多,以悲哀蒞之。(勝而不美,若美之,是樂殺人。夫樂殺者,不可得意於天下。)戰勝,以哀禮處之。(言居上世,則以喪禮處之。)  謙之案:王羲之本、傅、范本「言以喪禮處之」,「言」下有「居上勢則」四字。程大昌易老通言引「勢」作「世」,疑爲古注,今據補。
  【音韻】此章舊說以文多錯亂,故不言其韻。實則此章以者、器、惡、處爲韻(魚部),右、之、之爲韻(之部)。者,古音渚,右,古音以。知文多相協,只中間所揷入註語可刪。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四字,河上本一百一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一百三十三字,范本一百三十四字。河上本題「偃武第三十一」,王本題「三十一章」,范本題「
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三十二章
道常無名。朴雖小,天下不敢臣。
  嚴可均曰:「朴雖小」,御注作「撲」,王弼作「樸」。「天下不敢臣」,王弼作「天下莫能臣也」。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敦煌、英倫諸本「莫能」作「不敢」,景福本作「莫敢」,又均無「也」字。
  謙之案:道藏王本脫「朴雖小」三字。「天下不敢臣」,謂道尊,可名於大也。王侯若能守,萬物將自賓。
  嚴可均曰:「王侯若能守」,御注、河上、王弼作「侯王」,梁武與此同,河上、王弼「守」下有「之」字。
  羅振玉曰:梁武、景龍、敦煌三本並作「王侯」。  勞健曰:「王侯若能守」,傅與景龍、敦煌皆如此。范作「王侯若能守之」,諸王本「侯王若能守之」。他本皆無「之」字,「王侯」皆作「侯王」。釋文云:「梁武作『王侯』。」按「侯」「守」二字,自諧句中韻,與第四十二章「王公以爲稱」,「公」「稱」字同,當作「王侯」。
  謙之案:作「王侯」是也。惟公、稱,侯、守協韻之說,皆非。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嚴可均曰:「人莫之令」,河上作「民莫」。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二本「民」均作「人」。廣明、景福二本「均」下有「焉」字。
  謙之案:「人」字,諸王本作「民」,永樂大典作「人」,傅本作「民」,范同此石。室町本「均」下有「焉」字。
  易順鼎曰:按唐韓鄂歲華紀麗引作「民莫之合而自均」,「令」疑「合」字之誤。「莫之合」,卽聽其自然之意也。言天地相合則甘露自降,若民則莫爲之合,而亦且自均,極言無爲之效耳。
  謙之案:玉篇:「均,平也,等也。」周禮「均其稍食」,注云:「均,猶調度也。」又字林:「均,田也。」此言「人莫之令而自均」,蓋古原始共産社會之反映,語意與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相同。作「令」、作「合」、作「命」誼均可通,惟此作「令」是故書。
始制有名。名亦旣有,天將知止。
  嚴可均曰:「天將知止」,御注、王弼作「夫亦將知止」,河上作「夫亦將知之」。  羅振玉曰:景龍「夫」作「天」,無「亦」字。景福本「夫」作「天」,有「亦」字。  謙之案:作「天」乃字誤。宋刊河上本、室町本皆然。白玉蟾曰:「一本作『天亦將知之』,下同。」畢沅曰:「河上公作『天亦將知止』。」知其誤已久。廣明本「夫」字稍缺,吳雲亦誤校爲「天」,云:「『天』,傅本作『夫』,易州本亦作『夫』。」不知「天」乃「夫」字之誤。王弼、傅、范皆作「夫」。范應元曰:「『夫亦將知止』,馬誕、王弼同古本。」當從之。
知止不殆。
  嚴可均曰:御注作「知止所以不殆」,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王弼作「知止可以不殆」。
  羅振玉曰:御注、景福、英倫三本作「所以」,景龍、敦煌二本均無此二字。
  兪樾曰:案唐景龍碑無「可以」二字,是也。王注曰:「知止所以不殆也。」蓋加「所以」二字以足句,而寫者誤入正文,故今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此作「可以」者,又「所以」之誤矣。
  謙之案:道藏王本作「所以」。聚珍板殿本作「可以」,「可以」爲「所以」之誤,兪說是也。
譬道在天下,猶川谷與江海。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道」下有「之」字。「與江海」,御注、河上作「之與江海」,王弼作「之於江海」。
  羅振玉曰:「之於」,御注、景福、英倫三本作「之與」,景龍、敦煌二本均作「與」。
  易順鼎曰:王注云:「猶川谷之與江海也。」是本文「於江海」當作「與江海」。牟子引此云:「譬道於天下,猶川谷與江海。」字正作「與」。
  蔣錫昌曰:道藏王弼本「於」作「與」,當據改正。二字古本通用,見經義述聞及經傳釋詞。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名、臣、賓、均、名韻(耕、眞通韻),有、止、殆、海韻(之部)。奚侗:臣、賓、均韻,有、止、止、殆、海韻。
 謙之案:臣、賓,眞部,名,耕部,均眞、耕兼收,此爲耕部通眞部之證。離騷亦「名」「均」爲韻,奚侗未及此。武內義雄本「止」作「之」,云:「『無名』『有名』之兩『名』字韻,其間『朴雖小』以下三十五字,臣、賓韻,之字爲別韻,疑錯簡,參照『名亦旣有』以下三句,有、之、殆韻。」武內殆亦未知耕、眞通韻也。
 王念孫曰:「止」與「有」爲韻,「有」,古讀若以,見詩及楚辭(讀書雜志卷三之四)。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六十四字,敦煌本六十五字,河上本七十字,王弼、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題「聖德第三十二」,王本題「三十二章」,范本題「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

    三十三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謙之案:傅、范本首句起,每句末並有「也」字。范應元曰:「古本每句下有『也』字,文意雍容,世本並無『也』字,至『不失其所者久』,若無『也』字,則文意不足,今依古本。」案:范說非也。老子古本有詳略各本不同,此蓋由南北朝以來,河北與江南各地風俗言語之影響不同。顔氏家訓書證篇所云:「也、是、語、已、及助字之辭,文籍備有之矣,河北經傳悉略此字。」「又有俗學聞經傳中時須『也』字,輒以意改之。」今諸本中南本詳而北本略,詳者如傅、范本,如此章每句下有「也」字,略者如景龍、遂州、敦煌諸本,字數與五千言古本相近,而詳者實以意改之,不可不辨。
  又案韓非子喩老篇「自見之謂明」,王先愼曰:「『自見』,老子作『自知』。道經『自知』卽承『知人者智也』而言,無作『見』之本。此『見』字卽係上兩『見』而誤,非韓非所見本有不同也,當依老子作『知』。」
  謙之案:三國志諸葛亮傳裴注,並周易集解「震」下虞翻引此句,均作「自知者明」,作「知」字是。「自見之謂明」,與經文二十四章「自見者不明」,誼相反。勝人有力,自勝者强。
  魏稼孫曰:「勝人有力」,御注「人」下有「者」字。  羅振玉曰:敦煌本「强」作「彊」,下「强行」同。
  謙之案:河、王、傅、范本「人」下均有「者」字,周易集解「坤」下虞翻引此句亦有「者」字。又韓非子喩老「自勝者强」作「自勝之謂强」。呂氏春秋先己篇:「故欲勝人者,必先自勝;欲知人者,必先自知。」又自知篇:「存亡安危,勿求於外,務在自知……敗莫大於不自知。」蓋皆出於老子而變其文。知足者富,强行有志。
  嚴可均曰:「强行有志」,各本「行」下有「者」字。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本均無「者」字。
  謙之案: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行者」下有「則」字,室町本「行」下有「者」字。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
  謙之案:夫物各有所,「飛龍乘雲,騰蛇遊霧,雲罷霧霽,而龍蛇與螾螘同矣」(韓非子難勢引愼子),此言失其所也。不失其所者,如易艮彖云:「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又墨經說上:「止以久也。」皆此旨。
  易順鼎曰:意林「亡」作「妄」。死而不妄,謂得正而斃者也。河上本雖亦作「亡」,而注云:「目不妄視,耳不妄聽,口不妄言,則無怨惡於天下,故長壽。」是亦讀「亡」爲「妄」矣。
  謙之案:室町舊鈔本、中都四子本「亡」均作「妄」。意林卷一、群書治要卷三十引道德經「死而不妄者壽」,並引河上公注,知河上所見古本亦作「妄」。「亡」「妄」古通用。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明、强韻(陽部),富、志韻(之部),久、壽韻(之、幽通韻,久協音九)。謙之案:久,之部,壽,幽部,此之、幽通韻。姚文田、奚侗同。鄧廷楨:富、志、久韻。高本漢、陳柱:富、志、久、壽爲一韻。
 鄧廷楨曰:「富」、「志」、「久」爲韻。「富」,古音讀若備。說文:「富,備也。」詩凡五見,易凡三見,皆與之、咍部字爲韻。「久」,古音讀若几,詩凡三見,易凡二見,皆與之、咍部爲韻。「久」下文「死而不亡者壽」,「久」字旣上與「富」、「志」爲韻,又下就「壽」字爲韻,蓋東周以後音之漸轉有如此者。又曰:「久」字古讀若己。詩旄丘二章與「以」韻,六月卒章與「喜」「祉」「友」「鯉」「矣」韻,蓼莪三章與「恥」「恃」韻。從「久」聲之字,則木瓜之「瓊」「玖」與「李」韻,丘中有麻之「佩」「玖」與「李」「子」韻,采薇之「孔」「疚」與「來」韻,杕杜之「孔」「玖」與「來」韻,大東之「心疚」與「來」韻,召旻之「維今之疚」與「富」「時」「茲」韻,是「久」聲之在之、咍部,鑿然無異。而易韻唯旣濟象傳「久」與「憊」「疑」「時」「來」韻,雜卦傳「恒久也」與「節止也」韻。此外則臨彖傳與「道」韻,乾象傳與「道」「咎」「造」「首」韻,大過象傳與「醜」「咎」韻,離象傳與「咎」「道」韻,皆與今韻同。蓋聲音之道,與時轉移,當孔子贊易時,音已小變,故與詩或同或異。老子「不殆可以長久」,「久」韻「殆」。「有國之母,可以長久」,「久」韻「母」。與詩韻同。「知足者富,强行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久」韻「富」「志」,旣與詩同,下文相涉成文,又韻「壽」,乃與易同。是當時自有此音,未可執一說以槪之。說文「玖」字下云:「詩曰:『貽我佩玖。』讀若芑。或曰:若人句脊之句。」讀若芑,古音也;讀若句,又一音也。句雖在侯部,而尤、侯音近,或其理與?
  右景龍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三十六字,河上、王本三十八字,傅、范本四十六字。河上本題「辯德第三十三」,王本題「三十三章」,范本題「知人者知章第三十三」。 

   三十四章
大道汜,其可左右。
  嚴可均曰:「道汜」,御注作「道汎」,河上作「道汜兮」。
  羅振玉曰:釋文:「本又作汎,周、張並同。」景龍、御注、敦煌三本均無「兮」字。
  謙之案:「汜」字碑文不明,本作「氾」,或作「汜」。道藏王本作「汎」,注亦作「汎」;道藏張太守彙刻四家注引王注作「汎」。
  傅本作「汎汎兮」,范本作「汜汜兮」。作「汜」與右、辭、有、主合韻;作「氾」義亦可通。
  馬敘倫曰:「氾」、「汎」二字古通假。禮記王制「氾與衆共之」,釋文「氾,本亦作汎」,其例證也。說文:「氾,濫也。」「汎,浮貌。」二義不同,作「氾」是。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
  嚴可均曰:「以生」,河上作「而生」。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敦煌、英倫諸本「而」均作「以」。
  謙之案:劉孝標辨命注引亦作「以生」,大典本、傅、范本同。
  易順鼎曰:文選辨命注引作「萬物得之以生而不辭」,又引王注云:「萬物皆得道而生。」則今本「恃」乃「得」之誤。
成功不名有。
  嚴可均曰:「成功」,各本作「功成」。「不名有」,傅奕、大典作「而不居」。  謙之案:廣明本「成」下有「而」字,景福同。室町本作「功成而不名有」,趙孟頫、王羲之本作「功成不居」。
  易順鼎曰:辨命論注引「功成而不有,愛養萬物而不爲主」,按下又連引王注,則所引爲王本無疑矣。
  今王本「功成不名有」當爲「功成而不有」,「名」字衍。愛養萬物不爲主,
  嚴可均曰:「愛養」,王弼作「衣養」,大典作「衣被」。「不爲主」,各本「不」上有「而」字,下句亦然。
  吳雲曰:「愛養」,傅本作「衣被」,王弼作「衣養」,畢云「衣,愛聲近」,是也。
  羅振玉曰:河上、景龍、御注、英倫、廣明、景福諸本作「愛養」,敦煌本作「衣被」。又景龍、敦煌、廣明三本均無「而」字。
  謙之案:「愛養」,王羲之、范本作「衣被」,遂州本作「依養」,義均可通。朱駿聲曰:「『愛』假借爲『○』。說文:『○,蔽不見也,從竹,愛聲。』楚辭九歌:『余處幽篁兮終不見天。』竹善蔽,故從竹。詩靜女『愛而不見』,以『愛』爲之。詩烝民『愛莫助之』,傳:『隱也。』又『衣』,說文:『所以蔽體者也。』假借爲『愛』。老子:『衣養萬物而不爲主。』」范應元曰:「『衣被』,王弼、馬誕同古本。衣被猶覆蓋也。」案韓康伯易注:「衣被萬物,故顯諸仁。」成玄英老子疏:「衣被萬物,陶鑄生靈。」說文:「衣,依也。」釋名:「人所依以芘寒者也。」衣被,衣養,依養,與愛養同義,而愛養義尤勝。李道純曰:「或以愛養爲衣被者,非。」
  兪樾曰:按河上公本作「愛養」,此作「衣養」者,古字通也。蓋「衣」字古音與「隱」同,故白虎通衣裳篇曰:「衣者隱也。」以聲爲例也。而「愛」古音亦與「隱」同,故詩烝民篇毛傳訓「愛」爲「隱」。孝經訓引劉炫曰:「愛者,隱惜而結於內。」不直訓「惜」而必訓「隱惜」者,亦以聲爲訓也。兩字之音本同,故「愛養」可爲「衣養」。傅奕本作「衣被」,則由後人不通古音,不達古義,率臆妄改耳。可名於大。
  魏稼孫曰:「不爲主,可名於大」,御注「主」下「可」上有「常無欲,可名於小,萬物歸之不爲主」十四字。
  謙之案:諸河、王本「歸之」作「歸焉而」,共十五字。傅、范本作「故常無欲,可名於小矣(范本『於』作『爲』),萬物歸之而不知主」,共十七字。敦煌本、遂州本、顧歡本無「常無欲」三字,餘各本與河、王本略同。英倫、敦煌二本「焉」作「之」。「而」字,御注本、敦煌本無。此三句嚴可均失校。
  又案:此三句必非老子本文。「常無欲,可名於小」,當爲首章「常無,欲觀其妙」之古註。法言孝至篇李軌注曰:「道至微妙,故曰小也。」在此則爲贅語。敦、遂本無「常無欲」三字,亦其證也。「可名於小」一句,與「可名於大」相偶,但審校文義,愛養萬物,可名爲大,爲小義不可通。「萬物歸焉而不爲主」,與上文「愛養萬物不爲主」,實爲重句,可刪。以此疑有古注語雜入。證以景龍碑無此三句,其可信,勝他本多矣。  嚴可均曰:河上作「爲大」,大典作「於大矣」,又有「是以聖人能成其大也」。
  謙之案:「於」「爲」古音相近,「於大」卽「爲大」也。「大」卽二十五章「强爲之名曰大」之「大」。傅本作「可名於大矣」,范本作「可名爲大矣」,義同。是以聖人終不爲大,故能成其大。
  嚴可均曰:「終不爲大」,河上句末有「也」字,王弼作「以其終不爲大」,大典作「以其不自大」。
  羅振玉曰:河上、景龍、敦煌、御注、景福、英倫諸本均作「是以聖人終不爲大」。  謙之案:王羲之本「大」下「故」上,有「也以其不自大」六字,傅本同王弼,范本作「是以聖人以其終不自爲大」,引「嚴遵、王弼同古本」。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右、辭韻(之部,右音異,辭,去聲),居、主韻(侯、魚通韻,居,上聲,主協音諸)。謙之案:居,魚部,主,侯部,此侯、魚通韻。「居」本作「有」,陳柱:右、辭、有、主韻,大、大、大韻。高本漢、武內義雄:右、辭、有韻。又案「道汜」本又作「汎」,范應元「汜音泛」,非也。汜當音紀,此章汜、右、辭、有、主爲韻,楚辭天問汜、晦、里韻之例。
 江有誥曰:「辭」,似茲切。按古有去聲,當之、志二部並收。任成篇「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與右協(唐韻四聲正)。
  右景龍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五十五字,河上本六十二字,王本六十一字,傅本七十三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題「任成第三十四」,王本題「三十四章」,范本題「大道汜汜兮章第三十四」。

    三十五章
執大象,天下往。
  謙之案:傅、范本「象」下有「者」字。御注「象」作「○」。案「象」借爲「像」,易繫辭:「見乃謂之象。」「大象」卽大像也。成玄英疏「大象,猶大道之法象」,是也。往而不害,安平太。
  嚴可均曰:「平太」,御注、大典作「平泰」。
  謙之案:傅、范本、遂州本、邢玄、慶陽、磻溪、樓正均作「泰」,諸河、王本作「太」,道藏王本作「大」,「泰」、「太」古通。依舊說:安,靜也。釋名釋言語:「安,晏也。」晏晏然和樂無動懼也。平者安之至,泰者平之至,「安平太」爲並列語。王引之經傳釋詞持異議,謂:「『安』猶於是也,乃也,則也。老子曰:『往而不害,安平太。』言往而不害,乃得平泰也。」
樂與餌,過客止。道出言,淡無味,
  嚴可均曰:「道出言」,御注、河上、王弼作「道之出口」,傅奕作「道之出言」。下「視」、「聽」、「用」三句各本皆有「之」字。「淡無味」,各本「淡」下有「乎其」二字。
  羅振玉曰:敦煌本「口」作「言」,「淡」作「惔」,無「乎其」二字。
  謙之案:王羲之本、范本亦「口」作「言」。范曰:「『出言』,王弼同古本。」是王本亦作「出言」。東條一堂曰:「道之出口」,古本、碑本「口」並作「言」。弘按此注及二十三章注,俱作「出言」。釋文出「尺類反」。合而稽之,王本經文本作「出言」明矣。其作「口」者,蓋缺上畫也。何晏景福殿賦注引亦作「出言」。
  陶鴻慶曰:傅奕本「出口」作「出言」。據王注言:「道之出言,淡然無味。」而二十三章「希言自然」,亦云:「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無味也。」似所見本與傅奕同也。豈「言」字闕壞爲「口」歟?
視不足見,聽不足聞,用不可旣。
  嚴可均曰:「用不可旣」,御注、河上作「用之不可旣」,王弼作「用之不足旣」。  魏稼孫曰:「視之不見」,御注「不」上有「之」字,下句同。「用不可旣」,按御注脫「旣」字。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本均無「之」字。
  謙之案:景福、磻溪、樓正、室町與傅、范、趙孟頫、高翿諸本均有「之」字。又永樂大典王本作「用之不足旣」,他王本「足」亦作「可」,傅、范、遂州、室町、中都四子亦作「可」,同此石。又案說文:「旣,小食也,從皂,旡聲。」玉篇皂部:「旣,居毅切,小食也,又已也。」羅運賢曰:「『用之不足旣』,案說文:『旣,小食也。』上文謂樂餌可以止過客,而道則異是。樂可聽,餌可視可食,而道則不可視聽食也。故云:『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用之不足旣。』舊注訓『旣』爲盡,昧於古訓,故不能豈切也。」(此亦古義之僅存也)楊樹達曰:「樂與餌,謂喜與人飮食。樂音洛,非謂音樂。」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象、往韻(陽部),害、太韻(祭部,害,胡列反,太,他列反),餌、止韻(之部),味、見、旣韻(脂、元合韻)。謙之案:味、旣,脂部,見,元部,此脂、元合韻。鄧廷楨、奚侗:味、旣韻。
 江有誥曰:「餌」,仍吏切,按古有上聲,當與止部並收。老子仁德篇「樂與餌」,與止協。
  右景龍碑本三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四十三字,傅、范本四十四字。河上本題「仁德第三十五」,王本題「三十五章」,范本題「執大象章第三十五」。

    三十六章
將欲翕之,必故張之;
  嚴可均曰:「翕之」,河上作「■之」,王弼作「○之」,簡文作「歙之」,又作「給」。「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
  謙之案:作「翕」是也。傅、范皆作「翕」。范曰:「翕,歛也,合也,聚也。王弼同古本。」是王本亦作「翕」,今本作「歙」。釋文出「將欲○」,知釋文所見王本作「○」。敦煌、景福、室町三本作「■」。
  畢沅曰:古無「■」「○」二字。說文解字云:「歙,縮鼻也。」歙有縮義,故與「張」爲對,顧歡因之,亦得閉塞之義矣。「翕」古文字,少通用。
  武內義雄曰:按天文鈔河上本及景龍碑作「翕」,范應元所見王弼本亦作「翕」,韓非喩老引亦同。似王、河兩本均作「翕」,後人改王本爲「○」或「歙」,而改河上本爲「■」。
將欲弱之,必故强之;將欲癈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
  魏稼孫曰:「故張」「故强」「固興」「固與」,上二句作「故」,下二句作「固」。嚴云「『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誤。
  吳雲曰:河上公本「將欲弱之」作「使非弱之」。
  謙之案:吳校亦誤,河上本作「將使弱之」。又范本、彭耜本「將欲奪之」作「將欲取之」。
  馬敘倫曰:韓非喩老篇引無「廢之」兩句。「奪」,范及韓非喩老篇引並作「取」,說林上篇引周書亦作「取」。各本及後漢書桓譚傳引「將欲奪之」四句,同此。
  蔣錫昌曰:史記管晏列傳云:「故曰:知與之爲取,政之寶也。」索隱:「老子曰:『將欲取之,必固與之。』」看史記用「故曰」云云,疑「與之爲取」卽本之老子「將欲取之,必固與之」而來。是史記與索隱並作「取」也。譣義亦以作「取」爲是,當據韓非改正。
  勞健曰:「興」當作「擧」,協下句「必固與之」。「將欲奪之」,范與韓非作「將欲取之」。范注:「取,一作奪,非古也。」按「翕弱」「張强」「廢奪」「擧與」皆兩句相間成韻,當作「奪」無疑。東條一堂曰:按魏策,任章曰:「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注:王應麟曰:「周書云云者,豈蘇秦所謂周書陰符者歟?老氏之言出于此。」朱子曰:「老子爲柱下史,故見此書。」按韓非子說林所引周書,與國策同。
  謙之案:呂氏春秋行論篇曰:「詩曰:『將欲毁之,必重累之;將欲踣之,必高擧之。』」亦與此詞異誼同,疑亦爲老子所出。又案「是謂微明」,高延第曰:「首八句卽禍福盛衰倚伏之幾,天地自然之運,似幽實明。『微明』謂微而顯也。」柔勝剛,弱勝强。
  嚴可均曰:大典與此同。御注、河上、王弼作「柔弱勝剛强」,傅奕作「柔之勝剛,弱之勝强」。謙之案:王羲之本、彭耜本、范本與傅本同。七十八章碑本作「弱勝强,柔勝剛」,文與此倒置。王本作「弱之勝强,柔之勝剛」,傅本作「柔之勝剛,弱之勝彊」,均分二句。李道純曰:「『柔弱勝剛强』分二句,非。」魚不可脫於淵,
  謙之案:傅、范本「脫」作「侻」。畢沅曰:「河上公、王弼並作『脫』。古無『侻』字,作『脫』者是。莊子、說苑作『脫』。」
  蔣錫昌曰:後漢書隗囂公孫述列傳曰:「要之,魚不可脫於淵。」所引同此。惟注云:「老子曰:『魚不可脫於泉。』脫,失也,失泉則涸矣。」又翟酺傳注引「淵」亦作「泉」。是古本「淵」或作「泉」也。
  謙之案:作「泉」非也。此章淵、人爲韻,宜作「淵」。「泉」字乃唐人避高祖諱,改「淵」爲「泉」。韓非喩老篇「故曰『魚不可脫於深淵』」,王先愼曰:「深字衍。唐避淵改深,後人回改,兼改深字耳。」今案:唐人避諱,多改「淵」爲「深」,則亦可改「淵」爲「泉」也,唯「淵」字是故書。
國有利器,不可示人。
  嚴可均曰:「國有」,各本作「國之」。「可示」,各本作「可以示」。
  謙之案:韓非喩老引「邦之利器」,六微篇引「邦」作「國」,「國」字是也。莊子胠篋篇、淮南道應訓、荀子正名篇楊倞注、淮南主術訓高誘注、文選關中詩李善注、後漢書翟酺傳、杜篤傳均引作「
國」。又說苑君道篇引作「國之利器,不可以借人」。據此,知宜作「國」,不作「邦」。王先愼、劉師培謂「國」字爲「邦」字諱改,於他章則然,此則不可一槪論也。又說苑君道引作「不可以借人」,此與六韜守土篇「無借人利器,借人利器則爲人所害,而不終其世」,均用「借」字。又淮南主術訓「有愚質者,不可與利器」,高誘注引老子曰:「國之利器,不可以假人。」假亦借也,疑老子古本有「借」字者。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明、剛、强韻(陽部),淵、人韻(眞部)。「將欲翕之」八句無韻,非也。鄧廷楨、姚文田:張、强韻。奚侗:張、彊、興與明韻,剛、彊韻。陳柱:張、强、興與明、强韻。高本漢:歙、弱、廢、取、與五字與張、强、興三字相間爲韻。「取」,碑本作「奪」。勞健曰:「按翕弱、張强、廢奪、擧與皆兩句相間成韻,當作奪。」是也。一說歙、弱非韻。案「翕」,釋文:「簡文作歙,河上本作■,許及反。」
 又明、剛、强或明、强爲韻。顧炎武曰:「明,古音謨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當作彌郎反。明與强爲韻。旁證:中庸:『果能此道,雖柔必强。』」(唐韻正卷五十二庚)又:「柔,古讀如蠕。說文○、鍒皆訓耎,魏太武改柔然爲蠕蠕,則柔音如蠕,可知也。」 又淵、人爲韻。諸家並同。江永曰:「淵,一均切。旁證:老子:『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本證:詩『其心塞淵』韻身、人,『秉心塞淵』韻零、人、田、千。」鄧廷楨曰:「淵古音眞、先同部。易乾九四『或躍在淵』與九五『利見大人』爲韻。詩燕燕『其心塞淵』與『寡人』爲韻,定之方中『秉心塞淵』與兩『人』字爲韻。」
  右景龍碑本五十三字,敦煌丁本不全,字數不明。河上、王本五十六字,傅本五十七字,范本五十九字。河上本題「微明第三十六」,王本題「三十六章」,范本題「將欲翕之章第三十六」。

    三十七章
道常無爲而無不爲。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化。
  嚴可均曰:「能守」,王弼「守」下或有「之」字。
  謙之案:傅、范本「侯王」作「王侯」,景福本「若」作「而」。「之」字,景龍、御注、英倫、傅奕本均無,范本、室町本有。「無爲而無不爲」,卽莊子天下篇所述關尹、老聃之道:「在己無居,形物自著,其動若水,其靜若鏡,其應若響。」無爲也,而無不爲也。又阮籍通老論曰:「道者法自然而爲化,侯王能守之,萬物將自化。易謂之太極,春秋謂之元,老子謂之道。」化而欲作,吾將鎭之以無名之朴。
  嚴可均曰:御注、王弼作「之樸」。
  謙之案:傅、范本亦作「樸」。畢沅曰:「『樸』本作『朴』,同。」「化而欲作」,「作」與「無」爲對。爾雅釋言:「作,爲也。」又爲「變」。禮記哀公問「作色而對」,注:「變也。」「化而欲作」,卽化而欲變。「朴」,說文:「木素也。」書梓材「旣勤樸斲」,馬注:「未成器也。」論衡量知篇曰:「無刀斧之斷者,謂之樸。」無名之朴,亦將不欲。
  嚴可均曰:「亦將不欲」,王弼作「夫亦將無欲」。
  羅振玉曰:「無名之樸」,據釋文,王本似無此句。「夫亦將無欲」,釋文:「無,簡文作不。」又景龍、御注、景福、英倫諸本均無「夫」字,「無」亦作「不」。
  于省吾曰:按老子「夫」字多爲後人所增。「無」作「不」者是也。河上公本正作「亦將不欲,不欲以靜」。今以古書重文之例驗之,「亦將不欲,不欲以靜」,本應作「亦將不=欲=以靜」,是「無」應作「不」之證。
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
  謙之案:「天下將自正」,各本有「將」字,遂州本無。「正」,諸王本與宋刊河上本作「定」,王羲之本、傅、范本、高翿本及諸石本皆作「正」。「正」、「定」義通,定從正聲,形亦近同。勞健引說文古文「正」作○,夏竦古文韻「定」字引汗簡作○。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爲、爲、化韻(歌部,爲音訛,化音呵),樸、樸、欲韻(侯部),靜、正韻(耕部)。奚侗:爲、化韻,作、樸、樸、欲韻,靜、定韻,蓋「正」一作「定」也。高本漢同,「正」、「定」二字兼收。鄧廷楨同,惟未及「作」字,云:「正,一本作定,靜、定亦韻也。」
 謙之案:五十七章「我無爲而民自化」,亦爲、化爲韻。莊子大宗師:「偉哉造化!又將奚以汝爲?」在宥篇:「處無爲而民自化。」天地篇:「無爲而萬物化。」秋水篇:「何爲乎!何不爲乎!夫固將自化。」皆爲、化爲韻。又靜、定爲韻,楚辭大招靜、定韻,其例證。 顧炎武曰:「樸」,古者普木反。老子:「○兮其若樸,曠兮其若谷,渾兮其若濁。」「此三者以爲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知其榮,守其辱,爲天下谷;爲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樸。」「化而欲作,吾將鎭之以無名之樸;無名之樸,亦將不欲。」「我無欲,而民自樸。」(唐韻正三燭) 江有誥曰:「靜」,疾郢切。按古惟有平去二聲,至魏、晉始間讀上聲,當與淸、勁二部並收。老子爲政篇「不欲以靜」與正協,洪德篇「淸靜」與正協,淳風篇「我好靜」與正協,「歸根曰靜」與命協。以上去聲(唐韻四聲正四十靜)。
  右景龍碑本四十八字,英倫本、河上本同,傅本四十九字,王、范本五十字。河上本題「爲政第三十七」,王本題「三十七章」,范本題「道常無爲章第三十七」。景龍碑經文下原空六格,接下銜名「前重光觀都監齋兼知威儀事至神龍元年名入龍興觀檢校觀主張■行」共二十九字。以上經碑正面,共道經卅二行:前卄九行,行七十一字;後三行,行七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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